在追求人權的大勢下,撰寫一篇支持同性戀的文章,很容易煽動民情,得到掌聲。難度是:怎樣才不至流於表面?說來說去都是「真愛無罪、愛得勇敢」,除了感性,就是感性?我一直覺得,關鍵並非支持或反對,而是為甚麼支持/為何反對。在此特意去除感性,運用理性與邏輯完成這篇文章,不醜化、不美化,好使大家明白一切經過冷靜思考。但願認同同性戀者,也能如此客觀地跟「恐同者、歧同者」拼過,否則就跟偏見的恐同者沒有兩樣了。
不只性交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公開將同性戀與肛交相提並論。蔡先生,同性戀者不是肛門。事實上,我感到奇怪,為何你竟想起肛門?請問當說起異性戀之時,你是否只能想起女性的陰道,又或男女交合大特寫?同性戀是一種情感關係(relationship),並不僅於性交(intercourse),性交,只佔情感關係的一小部份。同性戀是一場覆蓋範圍廣闊的活動,包括結識伴侶、追求示愛、寫情信、吵架醉酒、送生日禮物、夾份租樓……並不僅於性交。蔡先生,如果你反對的是肛交,你應該直接去反對肛交,組職協會,成為「反肛交總幹事」——這包括異性戀的肛交,而非反對同性戀。
違反自然3宗罪
議題:同性戀是否違反自然?理據主要包括:【1】同性戀不能生育;【2】動物界並沒有同性戀;【3】性器官「原本」的設計不符合同性交合。逐一說說吧:
【1】同性戀不能生育——敢問打從何時起,傳宗接代成為釐定一雙情侶是否正常的關鍵點?如此推論,決定不生育的異性戀情侶豈不更為反常?他們是自我選擇不要孩子哦,莫非他們全都違反自然?有人說,如果全世界都是同性戀,那麼便沒有社會了(因為沒有後代了)!美國一位哲學教授John Corvino曾經去信神父,信中寫道:如果全世界都是神父,那麼也沒有社會了!
【2】動物界並沒有同性戀——首先,動物界是有同性關係的,請多讀科學研究。然而關鍵點並非動物界有否沒有,而是:為何動物的行為忽然變成人類的倫理標準呢?有種雌性蜘蛛會在得到精子後把雄性吃掉,我們為何不參考這種蜘蛛的行為呢?女性把男朋友吃掉,是否就此變成「自然」?有些動物並不會撫養自己的孩子、有些動物甚至吃掉自己的孩子,這又應怎計數?運用「動物界沒有同性關係」來推翻同性戀,是無比薄弱的論點。
【3】性器官「原本」的設計不符合同性交合——我的一位同性戀朋友笑說:「認為形狀不配,只是因為你不懂得用」。使用「原有功能/原有形狀」來分辨事物是否自然,聽來是非常滑頭的概念,因為……甚麼謂之「原本」呢?你知道嘛,人類「原本」是草食性動物,由牙齒到消化系統的設計,皆不符合當雜食性動物,只是慢慢進化了。甚麼才是「原本」呢?古時有地區反對同性愛,亦有地區歌頌同性戀,我們該依據甚麼來訂定「原本」?古希臘(西方哲學的起始)對性取向的普遍看法:人類可以向眼中的美(beauty)表達愛,不論性別。注意到分別沒有?他們眼中看到的是beauty,不是penis。
Born this way(or either way)
最受歡迎的支持同性戀理據:「既然他們天生如此,就該包容!」我不敢完全認同,因為這聽來就像「如果是後天變成同性戀者,就應該反對。」莫非天生就可以,後天就不可以?無論異性/同性/雙性戀,一旦憑個人意願選擇伴侶,就涉及個人選擇與自由意志,無論是因天生或後天環境因素,我也不會否定同性戀。不否定,非因他們「天生如此所以沒辦法」,並非如此!而是……根本缺乏原因反對他們!性取向,跟一個人的良知、道德、智商、判斷力、整潔程度、疾病沒有直接關係,他們並沒對社會構成威脅。
容許我坦白:指同性戀「有違公共衞生」的人,大概是想說「同性戀好核突」吧。其實是想說搞gay核突,對不?說這種話的人,請對自己坦白好了,反正如果你承認這一點,我才沒法子跟你討論——認為一些東西核突,是主觀感受,沒啥好討論的。但必須明白,如果這是一場公開的討論,如果議題牽涉社會,如果正在談論「平權、反歧視」,如果扯到「公共衞生」,便不能將主觀感受無限放大,因為將主觀感受放大,埋沒理智分析,exactly就是歧視。
不要只顧想着器官的事了,天下還有一道門,叫做溝通之門。
本文原載:香港《蘋果日報》2012年11月18日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