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我又说:「如果同性恋是对的,如果我是同性恋,我会走上街头争取同志的权利。」我不晓得大潘是否还记得我说过这些话。今天,我明白惧同的力量,我了解异性恋霸权的邪恶,我不会再问大潘或任何同志我十二年前问他的问题。但,对於我说过的那一句话,我永远不会忘记。
称大潘是我的朋友,不觉不妥,但还是有一点尴尬。因为我对他了解不多,我甚至不知他的全名是什么。朋友之间,应该不是这样的。可对他的感觉,却是志同道合,又远胜一般朋友。我们只见过三次面,第一次大概是十二年前,再见时是十年以后。
第一次见他,那时我还在马来西亚《星洲日报》任专题记者,那时写了一系列同志报导文学。当时我还是保守的基督徒,比一般马来西亚基督徒开放,但骨子里还是有原教旨主义的原素。对同性恋,我的立场以为这是罪恶,但必须同情。那一系列文章恐怕是当时对同志最开放与较中肯的报导,但离理想太远,对同志还是存有太多偏见。
当时,我认定基督教反对同性恋,我以为自己可以改变,或更确实地说,我甚至不以为自己是同性恋,以为同性恋是一种行为而非性取向,是一个可以选择「做」与「不做」的问题。
那一系列同志文章见报后,有几位同志读者要找我「对话」,其中一个就是大潘,还有一个好象是来自中国的同志运动工作者。由於我对同性恋的立场纯粹从传统基督教对圣经的认识出发,他们不是基督徒,对圣经认识不多,我们根本无从对话。至於还有说些什么,我现在已没有记忆。
不过,我记得我问大潘:「如果你认为同性恋是正确的,为什么不走上街头?」我还记得我又说:「如果同性恋是对的,如果我是同性恋,我会走上街头争取同志的权利。」
我不晓得大潘是否还记得我说过这些话。今天,我明白惧同的力量,我了解异性恋霸权的邪恶,我不会再问大潘或任何同志我十二年前问他的问题。但,对於我说过的那一句话,我永远不会忘记。
那一次见面后,再见时是十年以后的事,在我出版第二本同志系列《同志爱神》的推介礼上,后来我到「粉红三角」主讲同志课题,我们谈了大概十分钟。那时由於还在处理离婚的事,还未公开自己的性取向。但有一些事,关乎正义,不能也不应等,所以虽然还未走出来公开性取向,但为同志平反的文章写了一篇又一篇。他大概难以置信我的改变。
那一次和大潘及他的朋友见面,是第一次和同志运动的朋友对话,到今天我依然感动。大潘之前只读过我的文章,完全不认识我,但看不惯报章媒体再一次以宗教之名污蔑同志,为了展示真相,揭露偏见,他主动要和一名记者见面。他和他的朋友向我,一个他们不认识的记者走出来!
大潘当年向我走出来,与我今日走出来,是有一种历史延续性的意义。如果没有那次会面,如果没有这个朋友,如果他不曾向我走出来,我想生命不会一样。历史,有一种神秘无形的力量,穿越个体,建构自我,把个体生命连成一个命运共同体。
生命之间的因缘巧合,相互影响,很难具体解释清楚。但我一直深信,知识令人欢愉,但唯有生命可能影响生命。
大潘当年向我走出来,与我今日走出来,是有一种历史延续性的意义。如果没有那次会面,如果没有这个朋友,如果他不曾向我走出来,我想生命不会一样。历史,有一种神秘无形的力量,穿越个体,建构自我,把个体生命连成一个命运共同体。
我当时感激他主动约见,现在感动。
每一次我向别人走出来,我就情不自禁想起这位十二年前认识的朋友。他和他的朋友或许不以为自己做了什么大不了的事,他们甚至没有在理性上说服我改变对同志的看法,但他们向我走出来的行动,那一次的见面,恐怕比对我理智上的启蒙更有力量。因为我接触的是一个真实的同志生命,而不仅是一组关於同志的知识陈述。
因为大潘和他的朋友,我珍惜每一次走出来的机会。每一次我在电视、电台、报章媒体走出来,我不晓得谁的生命因此受安慰,但我知道我不是喃喃自语。
每一次我坐在电脑前为Fridae专栏写文章,战战兢兢,唯恐冒渎一个字,因为每一个字都有力量,因为我不只是在重组文字;你和我,就在这一刻,我们在促成一股运动。
我甚至可以预见风起云?ィ?铱梢愿惺芮Ю镏?馍??鞫??业男霓?荡灵魂悸动。我知道,我不是做另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我们是在逆风而行,无论东南西北方,我们在赶赴历史一场曾经的相约!有一天,我们的灵魂不再恐惧与疼痛。
谢谢你,大潘,我的朋友。十二年前你们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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