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引述马来西亚北部霹雳州伊斯兰教领袖Harussani Idris Zakaria较早前在发言中指出马来西亚全国伊斯兰教法委员会目前已经发布文告禁止女性作男性化打扮,并针对此禁令于上个星期四在北马召开了专题会议。
Harussani指出马来西亚全国伊斯兰教法委员会所下达的禁令尽管不具法律效力,「但是男性化打扮的女性应该被予以道德谴责,因为她们的行为违反社会传统」。
Harussani接受美联社采访时说:「不管我们的禁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错误的行为终究是错误的,是应该被得到惩罚的罪过。至少在伊斯兰戒律中,女性做男性化打扮是完全不被允许的。」
他说:「任何人都必须遵从神的旨意,神创造了男子,他们应该表现得像男子;同样的,神创造了女子,她们也必须表现得像女子。」他并补充道,任何有违性别特征的行为都是错误的。
Harussani说有鉴于马来西亚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做男性化打扮,在言行举止上表现得十分男性化,而且她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有女同性恋行为。尽管同性恋行为在马来西亚并不算犯罪行为,但是属于违反「自然规律」的违法行为。
马来西亚全国伊斯兰教法委员会的主席Abdul Shukor Husin接受《英国电讯》采访时说:「女子做男性化装扮并拥有男子般的生活形态是不可被接受的,而一旦她们互相发生同性恋行为更是罪大恶极的!」
Abdul说:「基于导正社会风气和维护宗教教义的原则,我们认为这些行为都是必需被禁止并遭到严惩的。」
男子间的同性行为在马里西亚刑事法典的第377条款中被列为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20年的监禁。《英国电讯》指出马来西亚的《刑事法典》一向以来没有对女同性恋行为的处罚规定,但相信马来西亚全国伊斯兰教法委员会的此举是保守宗教团体支持女同性恋行为治罪化的表现。
马来西亚全国伊斯兰教法委员会并没有对男性化装扮的女性作出具体的惩罚规定,但马来西亚两千七百万人口中有60%是本土马来人,并信奉伊斯兰教教法,所以全国伊斯兰教法委员会的禁令预料有其影响力和约束力。
马来西亚的伊斯兰教当局经常对女性的衣饰和装束做出规定。今年6月吉兰丹州首府哥打?Q鲁就禁止女性涂抹亮色唇膏丶也禁止女性穿高跟鞋,另外,也规定伊斯兰教女性穿着长袖上衣和长袜,并佩戴不透明的头纱,头纱的长度必须超过胸线。任何违反着装规定者将面临马币500零吉的罚款,当局声称此举是为了减低女性因为装扮艳丽而受到性侵害的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