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答道:上天給每個人不同的恩賜與獨特的劇本,我們要是肯去尋問和發現,定可演出傳奇。人生中所遇的逆境,無非叫我們成長。沒有黑色灰色,怎顯得彩虹之美?
十年時間很快便過去!
在參與《愛是永不止息》佈道會後,以微弱信心學效葉特生先生,向上主多求十年壽命的我,如今尋獲人生方向,立志服務弱勢社群,積極裝備自己,閒來兼職賺點基本生計,雖然生活幾近赤貧,但間或跟家人、中小同學、友好聚聚,並參與義工行列,好不享受。
感動來時,我會寫些小品,跟認識我的人分享生活點滴。很想很想在拍攝獲平等機會委員會資助,暫名為《肯復的愛滋歲月》紀錄片的同時,將多年來的心路札記結集成書,供人借鏡……
面前還會有多少個十年?「上帝,給我多一點時間!」
我渴望不止只有我自己一個能「僥倖地」從絕境中找著新希望,得享永恆恩福;更願神召滿有基恩者,放下道德批判,學效聖人德表,向社會上被遺忘的一群,獻上關懷,見證主愛!
我很希望可以透過訴說自己的故事,與社會上的弱勢人士共勉;亦希望社會上一些自恃道德批判者,可以洞悉《聖經》所說:「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林前十二:25)
上主是希望世人能愛人如己,所以,基督徒更不應針對同志或愛滋病患者做出歧視行為。
常言道:「人生得一知己,死而無憾。」能夠擁有一位「直」的同性知心友,更加是難能可貴!
1992年會考後,跟當時最要好的男同學說出同志身份,男同學回答:「我會是你一輩子的好朋友!」十多年後,這位男同學更誠邀我當其婚禮中的伴郎。
在2006年2月的一個晚上,我們出來吃晚飯,他問我會否願意在下月的婚禮中當他的伴郎。他說,我曾經向他提過這個心願,我當然記得自己說過,希望在有生之年看得見他結婚的一天,而且可以當他的伴郎。
的確,作為愛滋病患者的我,數年前對自身病情和醫學發展不太樂觀,一度以為自己時日無多。同時,作為同志的我,也覺得或許 於有生之年,自己都沒可能在香港正式註冊擺 酒結婚。所以,能夠在最好的朋友結婚時當伴郎,總算是人生一件大事!
可是,背負雙重身分,本身又算得上是個基督徒,雖然我這位老友一早便知道我的身份,亦從不介意,但我卻擔心會為他的婚禮添亂添煩。
原因是曾幾何時我都有跟他返過其所屬的教會,向傳道人透露自己是個同志愛滋病患者後,即受到「差異對待」。這間教會近年又成了恐同、反同團體的好拍檔之一,所以我叫好友給我兩天時間去作慎重的考慮,而我亦毫無保留地對他說了這些擔憂!
我還清楚記得這件事發生於1992年5月28日下午2時,沙田新城市廣場五樓欄杆處。
他和女朋友拍拖近十年,過程中遇有感情問題就找我傾;我間中會作弄他說:「我的經驗是來自同性之間的,未必合用於異性戀身上。」他卻說:「問題還不是行街睇戲食飯吵架……」他和女友不時來我家,為我和家人組合和修理電腦,我們更會一起吃飯、打麻雀!
記得早幾年,有位中學女同學結婚,我倆當時幾近赤貧,根本沒法子做甚麼「公價人情」。可幸的是,他有信用咭可擦,於是我們去金舖買了一對公公婆婆的公仔,約值一千元,沒連上紅封包就送給新人。
當時說好是合資,我直至今日仍沒還錢給好友。現在,差不多每次出來都由他請客,多少次我經濟遇上困難都獲他扶我一把。
2005年,我們另一位女同學結婚,我再次「沒法子」出席婚宴,便透過手機短訊對這位十多年的好友說:「我覺得朋友之間的幫忙是有限的,該有底線的,我決定不來酒樓了!」
他竟回覆我:「為何你會說朋友間的幫忙是有限的?這並不適用於你和我的關係上。我明白你的感受,有需要的話請隨時致電我!」
也許 ,絕大部份人在得知親友將要結婚都會歡喜若狂,甚至開始計劃當日要穿甚麼服飾,為新人當「兄弟姊妹」的就可能更興奮。
然而我所關心的,卻是如何令自己看來瘦削的樣子拍照好看些、會否被人說我是個「不祥人」、如何不令主人家失禮、如何不丟好友的面、如何穿著得像樣和設法付足「人情」等!
我發現,自己接受自己往往比別人接受我更難!
正如有網友在我的網上專欄所說,我同樣被恐同的建制所操控。我會盡力去嘗試克服這一點,畢竟我相信自己的人生還有很遠的路要走下去!
最後我答應了好友的邀請,在婚禮上擔任伴郎。藉著深情的文字回覆好友說:
「一輩子的好朋友:你是我的好朋友,多年來你義無反顧的接受我、鼓勵我、支持我,並且給我一個又一個成長、突破自己的機會!我怕推卻了你之後會感到後悔,這個機會只得一次,也是我的心願之一!考慮到你的婚禮在上帝的家舉行,也是見證的一種,應多於憂慮教友無謂的偏見!誠如您所說:「Take it easy, just a normal wedding for a normal guy, no big deal. Your duty is to share happiness with us, that's all. 」 好朋友,我願意當你的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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