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在文明的社會,如果只能訴諸一己之上帝,動不動就把上帝搬出來,而不能說理,遲早令人反感,沒有市場。因此,現在的反同性戀宗教右派,除了以上帝之名反同性戀,也似模似樣以研究之名攻擊同志,只是由於他們早已決定「同性戀無論如何一定錯」,其研究完全沒有科學的客觀精神,不是為了尋找真理或了解真相,不過為了「証明」同性戀錯誤。這種研究心態一開始就註定了他們以「研究」之名發表的研究荒腔走調!
美國右派名將提摩太泰利(Timothy Dailey)發表了一份研究報告───《同性戀的負面效果》(The Negative Effects of Homosexuality)是美國宗教右派反同性戀的「聖經」。許 多反同性戀的宗教人士最愛引述其中研究報告,卻不察作者如何蠻橫地錯誤轉述、扭曲或不合形式邏輯的結論。
比如說,作者抨擊同性戀濫交,指同性戀沒有天長地久的愛情,指同性戀反婚姻,不曉得如何處理一夫一妻或忠於對方的婚姻觀念(cannot handle the so-called monogamous concept of marriage)。這句話其實豈有此理,同性戀要求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大有其人,是誰不讓誰結婚?是誰反對誰結婚?
不過,這點暫且不談,先看看他論點的理據。
泰利原來是引述A.P. Bell 和M.S.Weinberg在上世紀70年代的研究,發現約43%的男同志擁有超過五百名的性伴侶。他們非常謹慎地指出,這研究代表性不強,因為第一,他們不過是在洛杉磯進行研究;第二,由於許 多同志還未走出來,他們只能訪問那些已走出來而非常活躍的同志。但泰利在引述時,故意不提這二點,而馬上結論:平均一名男同志一生擁有超過百名的性伴侶!
這種「平均法」實在驚人。不過,這正是反對同性戀的宗教人士之目的,研究不是為了尋找真相,而不過是為了証明與支持他們反對的立場,所以必須選擇性地發表研究成果,只講對他們「有利」的,至於真理或真相是甚麼,完全不重要。
不過,任何頭腦清醒,可以理性思考的人,幾乎都可能發現他們言論的荒謬。這些反對同性戀的人一面攻擊同性戀濫交,一面又反對同性戀結婚。這是甚麼意思?如果他們真的反對同性戀濫交,那他們必然鼓勵人忠一,那麼當那些同性戀願意與愛人相守一生一世,要求一個一對一的婚姻關係時,這些人又憑甚麼反對?這不矛盾嗎?這簡直就像是有人反對你裸體,可是又不準你穿衣服,這是甚麼意思?有道理嗎?這就好像有人對你說:我要你畫一個圓形,但這圓形不能是圓的,必須要有三個角!畫一個三角形的圓形?這個要求不是神經病是甚麼?
再說,以濫交來反對同性戀,也是一種蔚為奇觀的反對說詞。異性戀不濫交嗎?異性戀就沒有一夜情或多性伴侶的現像嗎?但有誰會因此「証明」異性戀錯誤?有誰曾以此理由進而反對任何異性戀結婚?
明顯的,這些反對同性戀的宗教人士,純粹是沒話找話說,結果說了一大堆自相矛盾的廢話和蠢話,然後扛出「道德」旗幟,指同性戀不道德。這到底是一種怎麼樣的道德觀,竟然可以如此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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