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de Oetomo於1998年獲頒國際男女同性戀人權委員會授予的年度Felipa de Souza獎,以表彰他多年來為印度尼西亞同志權益運動所貢獻出的努力。自美國康乃爾大學完成博士學位之後,Dede Oetomo於1982年回到印度尼西亞的西爪哇的泗水,著手成立了印度尼西亞的第一個同志權益組織 Lambda Indonesia;1987年,更一手創立了GAYa NUSANTARA基金會;他也成為第一位在印度尼西亞保守媒體環境中第一位公開討論HIV/愛滋的同志權益人士;而在1999年和2004年間,他在國會上積極倡導同志平權,自始至終為印度尼西亞的同志議題全情兒無私的投入。
Fridae通訊員Justin Ellis在墨爾本的Outgames運動會上採訪了這位印尼同志運動先鋒人物Dede Oetomo,一起與他回顧印尼同志運動30年來的風風雨雨。
Fridae:是否可以請您簡要介紹一下印尼同志運動的開端?
我想印尼的同志運動可以追溯至60年代,當時變性者在社會視線中以有組織有目標的形象出現,我想那顯示了印尼性少數勢力的抬頭。變性者群體當時主要在為爭取工作權益而努力,而且也得到了自治政府的援助;變性者的運動啟發了印尼的女同性戀者和男同性戀者,他們隨後也紛紛聯合起來,成為小有規模的組織。
當時的男同性戀者非常活躍,積極出版書籍和刊物,但女同性戀者相對隱密。同志運動真正開始蓬勃發展是HIV和愛滋議題真正被嚴肅對待的90年代初期,而女性性自主意識的抬頭,也使得女同性戀群體的活動有了長足的進步,基本上整個印尼國內都有了零星的同志運動。
Fridae:您創立了印度尼西亞的第一個同志權益組織Lambda Indonesia,這是怎樣一個過程?
1982年的時候,我們積極印發小冊子並翻譯一些國外的學術資料來拓寬人們對同性戀和各種性少數的認識,即使Lambda Indonesia名義上是一個男同性戀組織,但我們也不斷吸收女同性戀組織和變性者組織加入,而且的確有小部分女同性戀組織和變性者組織加入了。
總的來說,過程是相當平順的,但是我們面臨了一點「行政」上的問題。我記得1988年的時候泗水(蘇臘巴亞)的一位過於激進的記者向印尼的信息管理部告發了我們。因此,我們被敦促將所出版刊物進行註冊,這樣才能避免被禁。那次爭端解決之後,我們幾乎再無遇到任何阻礙。
Fridae:那麼在1987年創立的GAYa NUSANTARA呢?
GAYa NUSANTARA最初創立的目的是構築一個同志聯絡的渠道,這是國際網際網路時代還沒有降臨之前的應急措施(笑)。現在GAYa NUSANTARA在東爪哇的一些城市最為活躍,同印尼政府和國際組織持續宣導愛滋防治。
但同時GAYa NUSANTARA也持續進行LGBT權益活動,今年,我個人非常欣慰的是我們要開辦一所學校,專門培養LGBT活動人才,為日後的LGBT權益活動添磚加瓦。學校不但要進行更完善的性差別和性平等教育,而且也要訓練學生與伊斯蘭教保守勢力溝通。
而且更令我自豪的是,目前GAYa NUSANTARA內有相當數量活躍的變性者、女同性戀者和性工作者的參與,所以「兩性平權」和「職業平等」的觀念也在我們同性戀團體中被貫徹。
Fridae:Fridae:蘇哈托政權結束後,人權活動的日程有什麼改變?
其實人權活動的方面更早些時候已經產生了改變,比如說1993年印度尼西亞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一經成立,我覺得人權活動的進程加快了很多。蘇哈托的「新秩序」政府在人權問題並不是相當開放,但我想那基本上是人們對人權議題開始投入和關注的年代。
並且當時在人權方面,國際上發生了很多大事,像東帝汶、新幾內亞、還有印尼亞齊省等地發生的人權侵犯事件,人們已然對人權有了最基本的觀念,也明白的人權的重要性和人權侵犯所導致的後果。那時候,至少在印尼廣為流行的一句口號是:「反對壓迫,還我人權」。而且家庭主婦也真的紛紛組織起來,向自來水公司抗議要求更廉價和清淨的用水,教師、勞工階級、同性戀者、性工作者…… 基本上大家已經把「抗議」當成個人權利,我想這樣的理解並不全然準確,但至少大家在意識上樹立了一些人權觀,儘管他們的抗議不一定在實質上產生任何效力,但那時人權運動的發展的確是一個相當迅速的過程。
Fridae:您怎樣看待目前印度尼西亞的人權現況?
我想我需要從2000年印度尼亞的憲法修正案開始談起,在那之前印尼經歷過了1999年的人權法案。儘管,2000年的憲法修正案並沒有明確將性少數族群的性傾向和性認同等內容納入憲法,但至少引起了法律界人士和政治政治人物的討論。
在印尼經常可以聽到尋常百姓的抱怨:「政府在反歧視方面做得不盡人意」,他們從來沒有對政府或權威進行過挑戰,倒不是因為政府和權威不可以被挑戰,事實上,我認為人權進步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無法一蹴而就。我跟法律方面的一些專業人士討論過,他們認為具體的歧視現象可以被具體對待,所以是可以在法庭上就此展開辯論的,但大多數印尼人並沒有「訴諸法律」的習慣,所以他們一面認為該譴責歧視,一面卻又忍氣吞聲。
所以,《2004-2009人權行動綱領》是一份將LGBT族群權益明確列明的文件,但印尼國家人權委員會和法務部的步伐遠不夠迅速,所以即使有現成的文件,但印尼的總體人權進程還是相當緩慢的。但值得慶幸的是,印尼的LGBT團體已經廣泛展開宣導和遊說的工作,今年上半年,印尼的變性者團體將要召開一個大型的人權會議,我期待這次會議的議事結果。
我所負責的兩個組織Lambda Indonesia和GAYa NUSANTARA主要負責地區性的人權議題,而且由於財力和物力的限制,在全國範圍內能做到的很有限。但據我所知,雅加達的一些較有實力的組織已經跟國會中的相關人士建立了聯繫,比如Eva Kusuma Sundari和Nursyahbani Katjasungkana等。他們推出了一個提案,其中包括關於將變性者正式納入第三性別的條文,雖然這些條文最終遭到駁回,但至少這證明了我們一直在努力。
Fridae:國際移民組織,在荷蘭大使館資助下連同印尼國家警察署在亞齊省正在訓練一批人權維護警察,您對此有何展望?
在我跟德國駐印尼大使館接觸的過程中,正如我所見,包括在印尼,我覺得德國政府在全世界範圍對人權的推廣是不遺餘力的;而對於這批人權維護警察,我也真誠的希望他們能夠不辱使命,完成訓練,真正來行使對人權的維護。我覺得我作為印尼人,也呼籲我們本國的國民也能對人權議題抱有同樣的熱忱和關注。
Fridae:最近的清邁ILGA亞洲區大會上,三位印尼同志運動人士入選了ILGA亞洲委員會,你對此有什麼看法?
對此我倍感欣喜,他們都來自於很有實力的組織。其實過去也有印尼人入選ILGA亞洲委員會,但他們來自於小規模的組織,偶爾會跟會員失聯,所以讓我們期待目前的這三位代表對亞洲同志運動的貢獻。
Fridae:您在亞太區Outgames的彩虹人權對話會議上的發言主要是關於印尼原住民變性者的研究,請問目前他們的狀況是怎樣的?
印尼本土的原住民在伊斯蘭教和基督教這些主要宗教的認定是屬於未開化的異教徒,可想而知他們遭受到的壓力是非常大的;而如果他們身為同性戀者或變性者,即使在西方國家已經受承認,但在印尼卻僅能在從事宗教藝術和祭典的外表下生存。
但如果連作為藝術形式存在都會受到威脅的話,這是相當可悲的。但值得慶幸的是,他們自身是相當努力的,除了力爭保留他們的文化藝術傳統之外,他們也在經濟方面做到自給自足,他們如今在慶典儀式、婚禮策劃和農業耕作等方面已經佔有一席之地了。
Fridae:人類學學者Tom Boellstorff曾經著書指出印尼社會對同志的態度其實是相當開放的,目前印尼社會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是否真的如此?
我想在不觸動家庭利益的前提下,現在的年輕同性戀者的自我認同程度是非常高的,尤其是在印尼的都會區,對同性戀者的態度趨向溫和、友善,年輕同志們隨時都在準備出櫃,不過那是在都市中,在家裡就不見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