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Jan 2009

異見。(中)

第一篇,我談「同志為甚麼還要遊行?」接著談曹格的失言風波──「吃同志的嫩豆腐」。我意圖從這兩個能見度較高的同志時事破題,對在該論壇活動的網友程度,作一測試。

反應似乎以正面居多,或可證明:我們的社會對於同志的存在,果真進入了另一個更為友善的階段。

於是我轉而舉出幾個更落實於生活層面,與同志切身相關卻經常被忽視的問題,例如:怎麼和同志交朋友,不要隨便替同志出櫃,以及所謂「正面」的同志形象,其實也是一種刻板印象,看似稱讚的背後,其實隱藏著落入另一種簡單化約迷思的危險……

下一篇「為甚麼同志不能結婚?」果然不出所料,引爆了激烈的論爭。

心知「同志婚姻權」是一顆威力驚人的未爆彈,因為它不僅僅涉及法律層面,民情和社會觀感等等,更不能不考慮在內。我之所以選擇把它攤開來說,正是為了和前面幾篇作一對照,以更直截而猛烈的方式,來測試「偽善」是否真的存在。

如果我們的社會真的已經將同志視為一群正當合法的、與常人沒有差異的公民,那麼在同志婚姻權的議題上,自能顯現一個多元社會所必須具備的包容、理性與樂於傾聽的氣度。但倘若相反地,我們所感覺到的友善,只是表面上的客氣敷衍,一旦遇上婚姻權這麼一個事涉公權力且清晰明確到沒有任何逃避餘地的議題,他們勢必無法繼續偽裝下去,反而將會一個比一個急著跳出來,交相指責我們「太超過」。婚姻豈是兒戲,你們這些搞同性戀的,我們不指著你們鼻子罵變態、還讓你們每年搞個大遊行來表達一下你們的意見,對你們已經夠仁至義盡、夠客氣了,竟然還妄想結婚──這個異性戀的專利?

孰料異性戀的這層虛假,如此脆弱不堪一試?持反對立場的回應不但多、而且猛,一篇篇指責同志亡國滅種、腐蝕人類既有價值、破壞社會秩序的言論,深深震撼、也刺痛了我的眼睛。那些口口聲聲說「我尊重同志」的人哪裡去了?我們人數年年攀升的大遊行,所希冀得到的公平合理待遇,是不是僅僅在媒體上擁有了一天的壽命,遊行過後、隨即煙消雲散?我們向來對平權的大聲呼籲,是不是從來就不曾深植人心、從來未曾被聽進去?

這些年同運的努力,看似替同志掙得了一席之地,在人權的大旗下沒有太多人敢明目張膽地發言污衊我們,乍看之下一片祥和之氣;然而,一旦議題牽涉公領域的權利和義務問題,(異性戀)人士便忙不迭挺身而出,一一撕破「友善」的假面具,對同志厲聲指責:「你們憑甚麼爭取婚姻?可別忘了,你們是異類、是不具資格的!」

──總算,他們把埋在心底的真話,說出來了。回應完幾篇滿含恨意、完全被情緒主導的討論之後,我暗自鬆了一口氣。如果他們繼續假裝友善,讓自己看來像是個十足十的「開明人士」,那麼我們便永遠不可能知道或聽到:他們反對同志的真正理由。

比起出言反對或攻擊,冷漠和忽視,是更殘忍的對待。當異性戀挺身而出,捍衛起異性婚姻的神聖性和正當性時,我們便有機會指出這之中所存在的偏見與霸權心理。他們容許 我們關起門來、愛怎麼搞就怎麼搞,但一出了房門,同志還是得聽他們的──因為他們是正統、是大宗,同性戀要取得正當的認可──等下一代看看有沒有可能吧!

剎時間我發現這篇辛苦寫成的文字,以及那些必須耐著性子一一回覆的留言,都具有了意義。異性戀看了、讀到了發自同志的嚴肅籲請,因為和他們所向來信仰的、熟悉的道路差距實在太大,所以不得不認真地發文聲明,以維護自身所依習的價值和規範──即使它非常不堪一擊。這不正是我在撰寫專欄的一開始,所私心期待「促進對話」的用意?唯有把話挑明了講,才能夠察覺、比對不同族群之間立場和意見的差異,而創出相互理解、包容異己的可能性。如果只是行禮如儀、表面和平客氣地說「我尊重、接納你們」,只不過是對同志再一次採取了有技巧的忽視,隔閡和成見並不會因此消弭。

在這系列文章的最後一篇,我舉了美國「Day Without A Gay」的串聯活動,作為結尾。作為一個可見度較高的同志撰文者,我期待的是和異性戀的對話,未來仍能繼續,並且謀求一個族群合諧,相互理解而共榮的未來。這一系實驗性頗高的書寫,使我直接面對了和自己截然相異、卻很可能代表社會上某一群為數可觀的民意。我沒有因為他們發出的異見而感到挫折,相反地,我視它們為珍貴無比的火花,提醒了我、以及那些向來不知歧視何在的同志族人們,正視這些異見的必要性。我們或許 一直太過輕估反對者的力道和態勢,而距離同異之間真正和平共處的未來,我們確實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歧見仍在,反對聲浪猶烈,同志切勿坐井觀天,對現狀引以自滿。


(待續……)


作者邵祺邁交友檔案 歡迎指教分享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