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Jan 2009

同志之母:家暴條例教我流淚

立法會正在研讀之《家暴條例》在社會激起爭議之聲,同性戀者的邊緣位置會否進一步為法制所強化?在冷酷龐大的國家機器面前,有一位同性戀女孩的母親,淌著淚 ,卻又堅定地,給這個社會,寫了一篇文章。

他們為了捍衛所謂家庭價值,
不惜任意傷害別人,
而我的家庭價值就是捍衛我最愛的家人。



還記得女兒第一天上幼稚園的情景:她的小手捉緊我的左手,她的手很小,小得只可以包著我的食指。走到班房的門前,老師要帶她進入課室,她抬頭望著我,我蹲下來向她說:「不用怕,你看裏面有很多小朋友和你一起上課,媽媽就坐在出面等你,你要乖,聽老師話。」就這樣她便走進班房,我雖然叫女兒不用怕,但其實也擔心她是否適應,與同學是否相處得來,會否被同學欺負。那天兩小時的幼兒課,對於我來說卻猶如漫長的一天。


我手裏,曾有她的小手

女兒中五的時候考獲十四分,不能原校升讀中六,我與她到處找學校,走到一所學校門外等派籌時,突然她問我:「我是否很無用?」霎時我的淚 水忍不住滴下來,我擁著她說:「阿女,無論你的成績怎樣,你永遠都是我最乖、最愛錫的女兒。」

三年前,女兒(那時二十歲)告訴我她與一個女仔拍拖。震驚、憂慮、害怕、傷心、難過……那複雜的感覺至今仍不能忘記。當時我每天都以淚 洗臉,雙眼腫得像雞蛋一樣,往後一個月也沒與女兒交談,因為我實在不懂得面對她,不知可以說些什麼、做什麼。責罵?勸阻?帶她看醫生?求那女仔不要再找我的女兒?我不斷胡思亂想,只想找到一個方法可以圓滿解決。直至某天,女兒打破沉默:「我已與她分手了……對不起,令你這麼傷心……」我看她,那是我倆冷戰以來我第一次細看她的樣子,她那雙眼也像雞蛋般腫。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很自私,到底什麼東西使我遠離自己的女兒呢?


也曾如他人一樣排斥她

不能否認,女兒是同性戀這身份的確帶給我很大衝擊。「同性戀」這個字詞給我的感覺從來都是負面而且距離很遠,彷彿是某些人為了貪玩才與同性拍拖,是誤入歧途的一種。但當這個字詞套於我的女兒身上時,那矛盾感覺油然而生,我問自己是否做錯了什麼?又或者作為母親的我有什麼不足令我的女兒變成同性戀?但我很相信我的女兒,她從小到大都很懂事,不會因為貪玩而作出這個決定,於是我亦開始思考同性戀這問題。其實同性戀犯了什麼錯?我的女兒跟女孩子而非男孩子拍拖有什麼錯?假若不生兒育女又有什麼錯?其實有很多問題我自己都未能解答,我亦知道還有很多人好像我一樣心裏有很多疑問,甚至因誤解而對同性戀產生恐懼及歧視,因此我更可以理解我女兒一定承受著莫大的壓力。

一月十日早上看立法會會議直播,令我的淚 水不停地流下來。縱然我不太懂那法例的內容,但會議內部分團體的言論真教我這個母親非常難受。


議事堂上可怕與可親的面目

一位牧師不斷以「歪風」來形容同性戀,他每講一次「歪風」我就心痛一次,同性戀犯了什麼罪?為什麼是「歪風」?有家長組織的代表用領匯及三聚氰胺比喻用法例保障同性關係的人,我很想告訴這位家長我的女兒不是毒,不是壞人、也不是歛財的上市公司﹗

之後多個團體更把他們的指控無限擴大,把社會問題統統歸咎於同性戀:青少年不能健康成長、下一代變為不負責任的人、社會複雜混亂、性侵犯數字激增、甚至傷害中華民族的感情……他們可有想過他們瞎扯的言論,對同性戀者和他們的親人來說有多難受?他們口口聲聲說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卻不負責任地恣意誣蔑,語言暴力帶來的傷害絕不遜於身體所受的傷害,難道他們都沒有兒女的嗎?他們為了捍衛所謂家庭價值,不惜任意傷害別人,而我的家庭價值就是捍衛我最愛的家人。我現在深切領悟到作為母親的我將要不惜一切支持我的女兒,與她在這一條崎嶇的人生路上同行。

我很想感謝當日在議會內發言的同性戀組織代表,他們不畏面對傳媒、無理的指控與批評,為其他沉默的同性戀者及她們的家人發言。我也很感激當日為同性戀者說話的立法會議員,尤其是何秀蘭議員,看著議會直播時我一直壓抑著情緒,當看到她紅眼嗚咽地訴說卑微的願望,我終於忍不住嚎哭起來。我還要感謝敢言的議員們,同性戀者及其家庭都只是社會上的少數,論選票我們絕不是議員們要討好的一群。跟隨大多數人去說話永遠是最安全和容易的做法,但他們依然為我們沉默的小眾發聲,我真的很感謝他們。

我只是一位普通的母親,只想我最愛的女兒可以健康快樂地生活,我希望藉著寫下我的心聲讓大家明白同性戀者及他們親人的感受,我懇求那些反對同性戀的團體不要再恣意誣蔑﹗

會議直播結束前,張建宗局長把《家暴條例》比喻為還未出世的嬰兒,我覺得這個比喻很不貼切。懷孕對於我來說是喜悅、溫暖及充滿期盼的,然而此刻我卻只感到心痛。


本文原載《明報》2009年1月21日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