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Apr 2009

廣州警方一週內兩次帶走同性戀者盤問

近60名同性戀者在廣州人民公園聊天被警方帶走盤問,有同性戀者追問,這麼大的公園,為何單單盤問同性戀者,「是否有歧視同性戀的原因存在?」。北京愛知行研究所就此情況向廣州市公安局和衛生部門發佈聲明。

同志:警方帶走近60名同志進行盤問

繼3月30日晚,廣州市越秀公安分局廣衛路派出所警員從人民公園帶走近50名同性戀者進行盤問後,4月3日晚,廣衛路派出所再次從人民公園帶走近60人至警局進行盤問。現場同性戀者反映,多名便衣警察一直在人民公園同志聚地盯稍,大批保安員在四周巡邏,當晚8時左右,警員及外圍保安人員,突然向同性戀者圍攏,有同性戀者試圖離開,被保安阻攔。在並未說明任何原因的情況下,要求同性戀者接受調查,有同性戀者追問原因,警員才稱同性戀者涉嫌賣淫嫖娼,需到警局接受調查。整個調查持續到凌晨兩點才告結束。這是最近五天內,廣州警察兩次從人民公園帶走大批同性戀者進行盤問。


警察:「老百姓反映同志太多了」

在兩次警方帶走同性戀盤問的過程中,本地活躍的同性戀組織智行基金會義工正在做外展,3月30日晚有5名智行基金會義工被帶至警局接受盤問,4月3日晚有6名智行義工受到盤問,在與警方的溝通中得知,涉嫌賣淫嫖娼只是警方出動的托詞。

一位李姓警官表示,「有老百姓投訴人民公園同性戀太多了」。有義工反駁稱,「難道我們不是老百姓嗎?」這位警官稱,「因為同性戀者在廁所有同性性行為,老百姓看不慣」,義工再次提醒警員,你可以帶走在公開場所有性行為的人。

這位警官建議,同性戀者可以搬至隱秘的地方,「比如白雲山上、海印橋下等。」義工反駁稱,只要不違法,同性戀有權選擇在什麼地方聊天交友。「人民公園裡晚上人非常多,為什麼要單單帶走同性戀者接受調查呢?」受到盤問的同性戀者小唐追問,「這當中有沒有歧視同性戀的原因存在?」


北京愛知行研究所 2009年4月4日發佈聲明
請廣州市公安部門尊重同性戀者人權


廣州市公安局:

我們獲悉,今年3月30日晚和4月3日晚,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公安分局廣衛路派出所兩次在廣州人民公園,分別帶走大約50名男同性戀者和60名男同性戀者問話。警察的調查並不針對具體的法律案件,而被調查的同性戀者反映警察帶有明顯的對同性戀者的歧視,對來公園遊玩的同性戀者構成明顯的騷擾。同時,艾滋病組織志願者的工作受到干擾,志願者安全感受到影響。參見下文「廣州警方一週內兩次帶走同性戀者盤問」。

我們認為,廣州市公安部門的行動對同性戀者構成歧視和騷擾。我們譴責廣州市公安部門的騷擾行動,並要求廣州公安部門立即停止類似騷擾行動。我們要求廣州市公安部門對廣大警察開展正確認識同性戀和同性戀者的教育,同時加強依法執法的管理。

我國《艾滋病防治條例》(2006年1月29日國務院頒布,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七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有關組織和個人依照本條例規定以及國家艾滋病防治規劃和艾滋病防治行動計劃的要求,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對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捐贈,對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險行為的人群進行行為干預,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提供關懷和救助。第五十一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扶持措施,對有關組織和個人開展艾滋病防治活動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和便利條件。

廣州市公安部門對同性戀者聚集場所進行集中打擊,對艾滋病防治工作民間組織志願人員的個人安全及其工作環境造成嚴重干擾,影響違反《艾滋病防治條例》的精神。

北京愛知行研究所是一個關注公共健康和人權的民間組織。我們長期關注我國社會下的同性戀者人權。我們網站上有相關同性戀的科學知識,參見下列網址:http://www.aizhi.net/soft.asp?action=SoftClass&ClassID=16,同志自我認同系列讀本。


北京愛知行研究所



北京愛知行研究所 2009年4月5日發佈聲明
衛生部門MSM人群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加強人權保護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

今去信向貴中心反映下列侵犯我國同性戀公民權利、艾滋病組織志願者安全和干擾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情況。今年3月30日晚和4月3日晚,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公安分局廣衛路派出所兩次在廣州人民公園,分別帶走大約50名男同性戀者和60名男同性戀者問話。警察的調查並不針對具體的法律案件,而被調查的同性戀者反映警察帶有明顯的對同性戀者的歧視,對來公園遊玩的同性戀者構成明顯的騷擾。同時,艾滋病組織志願者的工作受到干擾,志願者安全感受到影響。參見下文「廣州警方一週內兩次帶走同性戀者盤問」。

我們認為,廣州市公安部門的行動對同性戀者構成歧視和騷擾。日前,北京愛知行研究所已經致信廣州市公安局,譴責這種侵犯人權的行為,要求公安部門正確認識同性戀和尊重同性戀者,包括為艾滋病工作人員提供方便。

我們要求,貴中心基於《艾滋病防治條例》的精神,也基於對我國同性戀者的人權保護職責,調查這次廣州警方對同性戀者的襲擊行動及其對艾滋病組織工作和男男同性戀者群體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影響。

我國衛生部門近年來加強了對男同性戀者們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但是我們認為,目前貴中心主導的幾個相關男同性戀人群的艾滋病項目(包括全國範圍的男男性行為人群的流行病學調查、中蓋項目支持的男男性行為人群的艾滋病檢測)缺乏人權保障的視角,而且大量的檢測,一方面導致感染者個人在發現感染後出現一系列心理社會反應,而且因為隱私暴露,可能遭遇嚴重歧視,另一方面,一個群體艾滋病感染的信息被大肆收集,暴露在動機不明的衛生人員面前,可能被公安部門掌握,暴露在媒體上,對男同性戀群體的社會污名化帶來嚴重影響。但是,所有上述項目,缺乏對同性戀者人權的保護。

我們注意到,近年來,伴隨著上述項目的進行,我國社會出現了一系列針對同性戀者的嚴重社會污名、歧視和打擊行動,比如:

1、媒體集中報導同性戀者感染艾滋病的消息,而無對同性戀科學認識的信息,也沒有同性戀者社會弱勢處境和疾病感染脆弱性的討論;大量此類信息來自各地衛生部門;
2、各地警察頻繁襲擊同性戀者聚集地,比如:2008年初多次襲擊北京東單公園的同性戀者,2009年初襲擊廣州人民公園裡的同性戀者,2008年8月初,襲擊杭州某浴池裡的同性戀者,2009年2月中旬關閉沈陽兩家積極配合艾滋病組織工作的浴池,2008年多次關閉北京同性戀訪問的浴池,關閉很多會所等;
3、2009年初,在打擊低俗網站的名義下,關閉全國數十家男女同性戀者網站。

為此,我們建議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

1、貴中心倫理審查委員會對全國男男性行為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流行病學、中蓋 項目大規模艾滋病檢測進行倫理審查;倫理審查需要聽取目標群體(男男性行為人群)和艾滋病工作民間組織代表們的意見,並關注下列問題:1)項目立項的理由和理論基礎,是否合理?項目框架本身是否會引發對人權的侵害;2)項目過程中是否出現人權侵害?或可能出現?如果出現人權侵害或出現對人權侵害的擔心,需要建立記錄和報告人權侵害的機制;3)項目的影響,項目獲得的數據是否會被不當地利用來迫害人權?比如,媒體片面報導、有偏見警察針對同性戀者的行動等;如果已經通過倫理審查,請公開倫理審查的意見和倫理審查專家名單。

2、暫停執行對男男性行為人群的全國艾滋病流行病學調查,暫停執行中蓋項目(據悉是一個實驗性項目而不是成熟的項目)對男男性行為人群的艾滋病檢測:在此期間,組織貴中心以及全國參加上述項目的衛生部門和民間組織工作人員,學習《艾滋病和人權國際准則》(http://www.unaids.org.cn/uploadfiles/20080812151543.pdf)、《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政策簡訊——艾滋病與男男性行為》(http://www.unaids.org.cn/download/chn-50%20HIV%20MSM.pdf)、《保護參加科研的人體實驗對像的道德原則和方針(貝爾蒙報告)》(http://123.103.64.51/worknet/irb/doc/0324003.asp)、《世界醫學協會赫爾辛基宣言——涉及人體對像醫學研究的道德原則》(http://123.103.64.51/worknet/irb/doc/0324002.asp)、《社區顧問委員會的作用:將社區融入知情同意過程中》(http://123.103.64.51/worknet/irb/doc/0324020.asp)。

3、需要就上述項目執行中出現的人權問題,咨詢男男性行為人群和艾滋病組織的意見:需要召開一次專門的上述項目涉及人權問題的會議,發現相關艾滋病和人權問題,提出防止出現艾滋病人權問題的策略和計劃;從人權保護角度,對上述項目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正;根據相關會議發現的艾滋病人權問題,出台新的政策和技術方案,對所有參與項目的政府和民間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艾滋病和人權的培訓,防止工作實踐出現人權侵害。

4、考慮人權的立場,在上述項目的各個層面組織社群咨詢委員會:社群咨詢委員會參與項目策略和監督評估,同時處理相關倫理和人權問題。


北京愛知行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