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同志遊行于11月26日上週六舉行,許多人表示,他們希望看到政府修改《民法》,使同性婚姻合法化,而不是通過一個單獨的法律,不重新定義婚姻的方式來實現同性婚姻。
遊行組織者阿克說,“來自台南,高雄,屏東的關懷人權團體參加遊行並為同性婚姻合法化發聲。”
參加遊行的一名LGBT支持者告訴公視新聞,“我希望我的孩子們能有勇氣告訴我他們喜歡什麼人,並有勇氣帶他們回家見我。
行政院將於11月28日舉行第二次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公開聽證會。支持和反對的雙方民眾都在臺北行政院門口聚集。
LGBT平權活動人士對“緩和”過後法律的條款表示擔憂。 他們認為,在不改變婚姻的法律定義的情況下通過單獨的民事伴侶關係的相關法律,將使同性戀者的壓迫性標籤永久化成為異常。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人權律師,林永頌認為在我們社會本來的文化裡,同性戀容易受到歧視是事實,應該要去保障他們的權利。現今對於如何保障主要有數種做法,第一是針對相關法律逐條修改,林認為此方式較不實際,而且恐怕挂一漏萬,不需考慮;第二方式則是單獨立法或修改《民法》,就技術層面有不同意見,不見得就是不保障同志權利林永頌認為立特別法並不代表歧視,就如同為殘障人士立特別法,並非代表歧視。
請觀看下面的週末的遊行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