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这九名人士出庭为串谋作案和违反人伦两项罪名应讯。国际同志人权委员会报导被告的委任律师并未被提供充足的案件资料,而且准备时间极其缺乏。因此,这九名被告被判处八年监禁,尽管检方认为按照塞内加尔的鸡奸法最多求刑五年。
按照塞内加尔刑事法典的3.913条款,同性恋行为最多可被判处一年至五年的监禁或者100,000非洲法郎(折合200美金)至1,500,000非洲法郎(3,000美金)的罚款。
去年2月,塞内加尔一家杂志刊登了两名当地男子举行婚礼的照片之后,随即,参与该婚礼的十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在首都达喀尔被捕。这起逮捕事件震惊了塞内加尔社会,并招致了针对同性恋者的仇视行为,诸如「杀死一个同性恋者并不犯法」或「同性恋者应该被放逐到地球边缘」的言论在国内流传。很多同性恋者被不明人士从自己住家中驱逐并关押。国际同志人权委员会立即展开对遭羁押者的声援和营救工作,并为其他受到影响的塞内加尔同性恋者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
国际同志人权委员会除了继续声援和营救工作之外,并向塞乃加尔政府提出了几点要求:
1丶每个被告都应该获得公平而公正的审讯
2丶尊重并保护所有塞内加尔公民的隐私权
3丶不得容忍对歧视行为的放纵
国际同志人权委员会正在与其他国际组织和人权团体合作深入研究这起案件,并商讨相关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