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Feb 2009

我的cardinal偶像

在一部港产片当中,有一句对白似乎是这样的:「我是gay,我喜欢林忆莲和叶德娴!」我听了之后几乎从椅子上摔了下来。

请问在香港,是否真有如此说法?人们对于不熟悉的群体,总喜欢将之「标签化」,以便容易明白与划分。可是以上这个标签我却很喜欢,因为他在说我,我的确从里到外都是不折不扣一个gay,我的确喜欢林忆莲和叶德娴,and I'm proud of it!

喜欢林忆莲的歌曲,从她的滚石时代开始,那些关于爱情的歌,让人醉了又醒丶醒了又醉。要让一个失恋的人深深沉溺在那种情绪中,堕到最深处,然后醒过来,你可以让他听林忆莲那时候的精选集,如果还不行,就再加上辛晓琪丶万芳丶陈淑桦各一张,我相信那种过瘾丶到位的感觉,会让他不停的想听下去,听到他想呕,忽然有一天,当他放下耳机,他不仅醒了,也从此懂得了深刻。

40岁的忆莲,离婚,回归香港,歌艺越来越精,但我发现她离我越来越远了。毕竟,九十年代当她唱着种种悲歌,她的身世似乎是这些歌的最佳代言人。千禧后当她来到这个高度,她实在已经夫复何求。她和很多港星无疑是幸运的,出道得早,得以经历好几个阶段的辉煌,当然她的多次沉浮,来自于性格的不认输,肯定叫人佩服。

另一位不太好运的artiste,我必须用英文来称呼她的事业,用「艺人」似乎力度不够,也比较悲。她唱而优则演,她得到很多香港音乐丶电影丶电视工作者赞赏(如伦永亮和林一峰),也一般被视为难搞丶不合作。她没有得过歌后或影后的荣衔,但一点也不影响她在爱戴她的人心目中的地位。

我小时候刚好赶上大家迷四大天王的年代,小朋友个个都有偶像。我那时也不明白偶像这个词的真正含义,只觉得自己不需要有,不喜欢那些耍帅丶办纯情丶歌唱不好的歌手们。我不认为自己特立独行,我其实也会去寻找我觉得好的人与事来模仿与崇拜,靠直觉。我想这种直觉是天赐的礼物,让我纵然浑浑噩噩,不至于人云亦云。

我人生中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了个偶像/role model,而那人是一位artiste,她就是叶德娴Deanie Ip。以前就觉得她演电影很具娱乐性,印象最深的是《洪熙官》里头那个会放暗器,保护小朋友的婆婆,可是不明白为什么她总是演小人物,出现机会不多,还总是牺牲。

2002年她开演唱会,我在唱K时看见影像,被她的歌声和风趣震慑了!尤其她首本名曲《我要》的多种创新唱法,更叫我兴奋。于是我去下载歌曲丶网购DVD,还孜孜不倦的去歌迷为她建立的网站细读关于她的一切。她上电台接受访问,说她喜欢看星星,DJ要她多谈演唱会,她根本不在乎,反而要DJ减肥,并循循善诱地和听众话家常。她一而再地提及人生(因为她很多歌曲都触及此主题),但她不是权威式丶高压式地告诉人们对与错,经历过人生的许多,她选择耐心地聆听,或者提问性的给予建议。

我不知道,原来中文世界/娱乐圈,原来有这么一个public figure是如此值得我尊敬的。我当然知道很多人也值得尊敬,但是行为操守值得尊敬,和谈话影响他人而值得尊敬是两码事,而且这个发现对我来得非常合时。那时是我人生的低潮期,她的出现,填补了我心中一些缺憾,慰借了我因与母亲关系不佳造成的创伤,她对人生的正面,对待人处事的一句「好丑自负」扶了我一把。

我因此明白为什么自己喜欢听live music和访谈,老一辈歌手如徐小凤,在演唱会上简短说的是字字珠玑。由于「少既是多」,由于他们的人生阅 历,由于他们珍惜每一句简短的说话,所以他们具备了成为public figure的特质和影响力。这是为什么年轻歌手只能不停说「我也爱你们」或者语无伦次丶哭得乱七八糟。叶德娴说,就算哭了,也要坚持把歌唱到最后一句。

她的性格是cardinal的,我也是。Cardinal一般被翻译为基本。但我觉得翻译成「主导」比较对。有没有发现一班朋友当中,总有一两位是主意多,喜欢驾驭丶带领主流意见的?而这种人常常会互相欣赏又水火不容。这样的人其实很累,很多时候走得太前,就不被理解或接受,但又按捺不住心里头拥戴真理的冲动。

Deanie曾经来马来西亚开母亲节演唱会,最叫人感动的是,当听众以为演唱会结束竞相离席的时候(大马的听众就是这样扫兴,他们不晓得歌手只等encore),她跑了出来叫住在场的妈妈们,然后派康乃馨给她们,场面非常混乱。我站在远处张望,在寒冷的高原旅游胜地,心里头有股温暖,久久未曾散去。

希望她身体安康,可以再出来开演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