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DS is not just God's punishment for homosexuality; it is God's punishment for the society that tolerates homosexuals."
── JERRY FALWELL
他们扛着宗教旗帜,奉神之名,咒诅同性恋的爱情,指我们罪大恶极,可我们到底犯了谁又害了什么人?有者如上述Jerry Falwell更绝,把爱滋病和同性恋挂钩,不只说爱滋病是同性恋的天谴,更恐吓接纳同性恋的社会,指爱滋病是对接纳同性恋的社会的惩罚,不管你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
说这种话的人,不但没有宗教信徒的爱心,恐怕连人性都缺乏。
爱滋病不过是性病,就算所有的爱滋病人是同性恋,都不能等于爱滋病是同性恋的天谴,更何况事实上不是所有爱滋病人都是同性恋,不是所有同性恋都是爱滋病人。
爱滋病之前,有不治之梅毒。梅毒也是性病,这些人会说梅毒是异性恋的天谴吗?为什么有许许多多的梅毒患者是异性恋,这些人不说异性恋是天谴?不说这证明异性恋有问题,却用爱滋病来「证明」或攻击同性恋?
说穿了,讲到底,就是他们早已认定同性恋有问题,结果不过找证据来「证明」自己反对有理。殊不知这种反对,荒腔走调,这种论证方式,双重标准,自相矛盾。
爱滋病是上帝对支持同性恋之社会的惩罚?那看看现今患爱滋病最严重的国家,不是对同性恋接纳度最高的欧洲国家,不是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会,相反的,却是视同性恋为毒蛇猛兽的非洲国家。这些国家大力反对同性恋,同性恋连生命都不保,但这些国家的爱滋病问题最严重!
所以,指爱滋病是对接纳同性恋的社会之天谴,又从何谈起?
由此可见,这些反对同性恋的言论,粗糙非常,连一点常识都没有。反对者的水平,有此可见一斑。
说这种话的人反对同性恋反对到一个地步,只有反对,不想讲理,纯粹为反对而反对。除非有人有脑不用,除非有人没有良心,否则怎么可能说这种话,而且继续念念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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