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紀的路易十四世,喜好穿著絲襪和高跟鞋,臉抹脂粉,頂戴白色假髮,在當時的宮廷掀起了白色風潮。
不要怪我賤嘴,每當我集精會神地在寫稿,思緒被她的高跟拖鞋所發出的巨響給搞到精神緊張,頓時忘記自己想寫甚麼,每次被她如此一搞,還真恨不得沖出門外將她的腿給剁下。
高跟鞋發出刺耳的噪音已屬不禮貌行為,走路時腳跟愛拖地更是一種陋習。
我想很多國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走路的習慣是糟到多離譜,難聽一點地說,就是到了沒家教的地步,也不知他們家是怎麼教自己孩子走路的?
腳跟愛拖地是最要不得的壞習慣,穿拖鞋走路時老愛發出「趴答、趴答」的聲響到底是想怎樣?穿鞋走路時也愛拖鞋跟,一雙腳真的有那麼重嗎?稍微提高腳步難不成會累死啊?簡直讓人反感到極點。
男人如此已經是顧人怨,若是女人就更可恥了。
腳跟拖地已經完全沒儀態可言,穿上高跟鞋還拖腳跟走路真的很欠扁。既然穿到那麼辛苦,何不甘脆換上平底鞋,反正甚麼儀態到沒了,還死撐著幹嘛?
說句實在話,若留意週遭,很多女人根本都不懂得如何穿高跟鞋走路。可曾看過穿高跟鞋走路猶如上緊發條的機械人般,又或者是外八腳突小腹,難看到……沒有形容詞能形容,難道她身旁的家人或友人都沒留意以及提點?
高跟鞋本來就是一項非常畸形的設計,和古時女子纏腳穿三寸金蓮屬同類型的畸形產物。
不過,你會意想不到的是,高跟鞋原先是設計給男性穿的…。(還好現代男人無需受這種罪!)
十七世紀的路易十四世,喜好穿著絲襪和高跟鞋,臉抹脂粉,頂戴白色假髮,在當時的宮廷掀起了白色風潮。(所以當任達華在他的寫真集裡,以及張國榮在演唱會時穿高跟鞋上陣時,我一點都不感覺唐突!)
隨後這一股流行風潮才慢慢發展到變成女人的服飾必備品,而穿高跟鞋的習慣才由女人加以發揚光大。
歌曲聯想:
她有你要的
演唱:趙之壁
專輯:她有你要的EP
出版:彎的音樂
(2005年)
她有你要的
演唱:趙之壁
專輯:她有你要的EP
出版:彎的音樂
(2005年)
以醫學的角度來分析,長期穿著高跟鞋走動,尤其是經常上下樓梯,會嚴重增加膝蓋的負擔,導至膝蓋關節的軟骨磨損,而使關節提早退化。
高跟鞋無疑會為女士們增添幾分高貴與嫵媚,墊高腳跟走路時,身體被迫把腰板直及挺起胸膛,把女性特徵突出及顯現線條。
固然是很美,但也更應該認真的考慮一下,為了增添這所謂的「高貴氣質」,讓腰部以下的骨骼、關節與韌帶都承受傷害,如此的代價是否值得付出?
偶而穿上還無所謂,若像我樓上的那位女鄰居長年累月的穿上,不是我詛咒她,每天穿高跟鞋上下樓梯,遲早會出事。
我相信聰明的女人才會懂得箇中的影響,那些俗媚愚蠢的才會一天到晚死命穿上那受罪的畸形產物。
我不是沙文主義的「沙豬」,不歧視女士穿高跟鞋,若僅是挑毛病,也只能說穿者製造出如此高分貝擾人的噪音,難道她不知道自己的一雙腳每天都吵到他人?還是她根本就是聾子聽不到?
每每在地鐵站見到這一類型走路發出巨響的女人,自然都會往她的方向瞪過去行注目禮,管她是長得再怎麼天香國色,印象早已大打折扣,而且還扣除到底。
若手中有一把開山刀,肯定一刀將她那雙腳給剁下,讓那顧人怨自生自滅的血流如注致死。若剛好是在下樓梯時,還發出「答、答、答」的巨響,更狠一些,一腳就將對方從後方給狠狠的踹下樓,讓她從樓上滾到樓下。
煩死人的顧人怨,和蒼蠅沒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