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起步時參加者戴面具出發,象徵受歧視者每天活在恐同氣氛下的苦痛,抵達終點後脫下面具,百人擁抱,同唱《愛是最大權利》,期盼近年群起反對同性戀之人士明白「同志不同志,都是香港一分子」,乃實踐公民社會的基本信念。
其中一名反同性戀組織的代表最近巧妙地改變立場說:「我們並不是說他們(同性戀者)能夠『選擇』其性傾向,可是他們能夠『選擇改變』(成為異性戀者)。」
在埃及,同性戀酒吧不斷被警察查封,顧客被捕後隨時可能被虐打。在牙買加,同性戀者常被警察騷擾,不時在街上公開被圍毆甚至活活打死。
全球現有超過80個國家將同性戀列作罪行,部分更賦以嚴厲懲罰;有國家會判同性戀者10年徒刑(印度、馬來西亞、古巴等)、終身監禁(烏干達等),甚至死刑(阿富汗、伊朗、沙地亞拉伯)等。
為什麼這些國家的同性戀者不「選擇改變」,以避免被虐打甚至殺害呢?我們只能推論,這班人並不覺得他們能夠徹底成功 改變,縱使以他們身處和所面對的環境來看,他們有充份理由想要去改變。
我們不禁要問:「死刑對與生俱來的同性戀傾向真的可以起阻嚇作用嗎?終身監禁可以阻止得了兩個男人或女人的真心相愛嗎?」
「反恐」這國際政治術語大家聽得多,「反同」大家在近年本地報章不會陌生。「反恐同」和「不再恐同」又是甚麼呢?
今年是「國際反恐懼同性戀日」(IDAHO,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十七周年。這個簡稱為「反恐同日」的紀念,源於1990年5月17日,世界衞生組織(WHO)將「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冊中除名,故國際同性戀組織(International Lesbian and Gay Association)以此日子來喚醒世人不要歧視同性戀者。
「同性戀」不是精神病,社會上卻存在另一種心理病──「同性戀恐懼症」──這是一種「對於同性戀者極度畏懼與憤怒的反應」、「害怕對同性產生愛意,因而也憎恨這些對同性產生愛意的人。」
「反恐同日」乃一個公民社會與人權平等自由的全球反思議題,各國組織透過遊行、講座、展覽、出版人權紀錄書籍,以哀悼恐同下的死難者,並敦促政府及民間消滅一切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歧視,包括死刑的施行。
2005年5月16日,香港首次與世界各國接軌,同志團體在銅鑼灣舉行的「第一屆國際反恐同日(香港區)大遊行」,有350人出席。大會主題是「化恐懼為關愛」,形式是參加者穿紅、橙、黃、綠、藍或紫色上衣,配合同志運動的六色彩虹旗幟,代表「生命」、「復原」、「陽光」、「自然」、「和諧」和「精神」等信念。
遊行起步時參加者戴面具出發,象徵受歧視者每天活在恐同氣氛下的苦痛,抵達終點後脫下面具,百人擁抱,同唱《愛是最大權利》,期盼近年群起反對同性戀之人士明白「同志不同志,都是香港一分子」,乃實踐公民社會的基本信念。
作為同志及同志組織的創辦人,我呼籲各國政府及人民放低恐懼與仇恨,不要再用武力以及死刑去對待同性戀人,嘗試以關愛去了解、接納不同性傾向的人士。讓我們建設一個「多元共融‧尊重異差」,愛惜人性尊嚴與寶貴生命的和諧國度!
難得的是,仍有近三百人出席,當中不乏獻上人生第一次遊行經驗的年青女男同志,以及從國內(北京、成都、廣州、深圳)和台灣等地來港的各方友好。有不少新面孔的加入,親同「直人」和友好民間團體的支持和參與。
雨水與汗水混在一起,並不打緊,反正我們享有自由,有幸和平上街,比起世界某些地方來說,要付出和犧牲的實在微不足道。如果我們身處如俄羅斯之類的國家,聽到極端宗教人士威脅說同志上街要被打死時,我們是否仍然選擇「挺身而行」呢?
遊行集會完結前,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帶領群眾喊出「我是同志」,在場不少人即淚 流滿面,為自己勇敢之舉與自我身分肯定而驕傲落淚 ,淚 水感動也激勵人心。它可以足夠支撐我們未來好一段日子,即使同志人生與平權路上有多艱難和曲折!
作為同志及同志組織的創辦人,我呼籲各國政府及人民放低恐懼與仇恨,不要再用武力以及死刑去對待同性戀人,嘗試以關愛去了解、接納不同性傾向的人士。讓我們建設一個「多元共融‧尊重異差」,愛惜人性尊嚴與寶貴生命的和諧國度!
「第三屆國際不再恐同日(香港區)遊行」將於今年5月20日舉行,今年的主題是「立法要同步.教育有出路」,希望有更多本地和海外同志友好來參與,向政府和有關當局爭取「雙管齊下」消除歧視。
約定大家,當日下午三點,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側的東角道行人專用區集合,一同經灣仔、金鐘遊行到中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集會。歡迎您到http://www.idahohk.org了解詳盡活動資料,並重溫去年遊行盛況和大會主題曲《命硬》MV!
歡迎與作者電郵交流:kenjairainbow@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