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會,回答這問題不會太難,因為你可以一句「因為聖經反對同性戀」或「因為上帝說同性戀罪惡」,就可以「証明」同性戀錯誤與罪惡,沒有多少人敢再追問「為甚麼」了。可是在21世紀,如果有人還如此回答,且自以為是,以為完全解決這問題,社會大眾不難發現其迷信與蠻橫,甚至恐怕連宗教保守人士也會不好意思,自知理虧。
因此,在這時代攻擊同性戀,必須還要多說些甚麼,在一個推崇理性與知識的社會,不能不訴諸科學研究報告。反對同性戀的宗教人士深諳此理,因此不能不學習講理,或製造一些反對理由。保羅卡美倫以性學權威自居,是這方面的高手,其所謂的研究與「証明」,宗教保守人士趨之若鶩。
保羅卡美倫最為宗教保守人士津津樂道的研究就是有關同性戀的壽命。他的研究顯示,同性戀平均壽命是39歲,只有少於2%的同志壽命超過65歲;所以宗教人士因此結論同性戀的生命有問題,由此「証明」同性戀錯誤與罪惡。
姑且不論這是否足以証明同性戀錯誤與罪惡,先看看他是如何達致以上數目字的。卡美倫是在80年進行這研究,他從16種同性戀雜誌與期刊獲得超過六千個的訃聞,再和「普通」報章獲得的訃聞進行比較,進而結論同性戀的平均壽命是39歲。
這種研究方法明顯大有問題,第一,他預設了普通報章的訃聞死者都不是同性戀。這是一個最極端大膽的預設,有許 許 多多同性戀都還未走出來,甚至是那些已經走出來的同志,其親友都未必把訃聞交由同性戀雜誌刊登。因此,我們憑甚麼以為報章的訃聞死者都是異性戀?這種研究方法怎麼可能有效比較同性戀與異性戀的壽命?再說,你甚麼時候看過報章訃聞告訴你死者是不是同性戀?難道我們都預設他們全是異性戀?在亞洲華人社會,連同性戀雜誌都沒有,同性戀的訃聞我一個也沒見過,難道這「証明」亞洲同志從來不死?
第二,在進行有關研究時,愛滋病並有受到有效控制,不少同性戀受感染而死於愛滋病,雖然有很多同性戀並未感染愛滋,但以死於愛滋病的同志來代表所有同性戀,明顯大有問題。
第三,同性戀雜誌的訃聞多來自城市居民,城市以外的同性戀並未包括在內,因此這研究至多也不過是針對城市同性戀者的壽命,根本不能將所有同性戀一概而論。
再說,縱使,縱使同性戀的壽命比異性戀短,這如何証明同性戀罪惡或錯誤?研究一再顯示一般女人的壽命比男人長,這証明男人罪惡嗎?如果以疾病來証明一個生命是否罪惡,那患乳癌的女人比患乳癌的男人的比例高得太多,我們是否可以因此「証明」女人罪惡,因為他們患乳癌?或所以他們患乳癌?
遺憾的是,到今天,還有許 多宗教保守人士以此研究來証明同性戀有問題。1997年11月9日,美國教育部長William Bennett在接受ABC電視訪問時,竟也以同性戀的壽命來論証同性戀有問題。後來當他發現其數據來自惡名昭彰的卡美倫時,遭受多方圍攻。結果在1998年2月23日的《The New Republic》期刊道歉,承認卡美倫的研究方法(methodology)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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