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聖誕節這一晚,從一個交友網站認識了F君。他在澳洲墨爾本唸書,也住在那邊,趁學校暑假(澳洲學校暑假從12月~2月)回台灣玩。他住在高雄,幾乎每兩天都會來台南找我一次,也常常住在我家。雖然大我六歲,可是看起來卻比我還年輕呢,所以我爸媽都以為他是我同學。
每當我早上要去上課了,就順便載他去火車站回高雄。因為學校離車站不遠,我們選了一個折衷點道別後,我進了學校,他進了車站。有時候他會留在台南,我在學校上課時,他就在附近的網咖耗時間。又或者他回高雄了,但等我下午五點多放學,他又來台南找我,陪我在學校看書,然後回我家。
兩個月就這樣過了,他必須回澳洲了。他很傷心,我也很難過,但能怎樣呢!不過這樣也好,自從認識了他,我真的無心唸書。並不是怪他,是怪我自己。上高二後,我就不曾讓自己的成績掉到十名外過。我的志願,是台大跟政大,雖然我不清楚要念什麼科系,但如果不是上這種人人心目中「哇」的大學,我還真不知道我人生的意義在哪裡。現在想想,那時候的我,沒有為自己唸過一次書,是為父母,為老師,還有為成績,所以才深深覺得唸書很痛苦。
本來以為他回澳洲後,我比較會有心思唸書了。可惡的是,他連我的心都一起帶走了,沒有留下任何一小片給我。隨著大學聯考的逼近,我的壓力越來越大,脾氣也越來越糟。曾幾何時,我也常對家人發脾氣,現在想想真的很後悔。我們幾乎每天都會通電話,而我幾乎每次都會把脾氣出在他身上。也因為我的年紀輕,還有他的體諒,他只會默默的接受,不曾回過我一句話。
我們說好,等聯考結束,我就會去澳洲找他。這段時間,我的模擬考成績每況愈下,可想而知聯考也考的非常差。暑假終於來了,我在墨爾本待了六個星期。我從來就沒有這麼快樂過,第一次把台灣的所有事情拋得這麼遠,第一次跟自己心愛的人同住一個屋簷下,開著他的車一起去買東西,去看電影……
他有一個哥哥,一個姊姊,一個妹妹。他們全家都辦移民,但真正在澳洲的只有他跟他哥。時間很快就過了,必須回台灣了。他開車送我去機場,在車上他哭了,我也掉了淚 。就這樣,不知道下次見面是什麼時候。為什麼一個在台灣,另一個卻要在澳洲!為什麼能在一起的時間總是那麼短!為什麼,要談這一場距離5000英里的戀愛!
我考上銘傳的企業管理。為了之後見他可以方便些,所以放棄學校宿舍的機會,而自己找了一間雅房,住在離學校大概十五分鐘車程的地方。九月中旬,他瞞著他爸媽偷偷跑回台灣找我,但只有短短十天。十天後,又要再一次離別。可是這次的離別出現了一個大轉機,他沒有哭,我也沒有掉淚 ,而且我們做了一個不再讓彼此難過的決定。
他知道這不是我想要念的學校,更不是我想要過的生活。不知道在開口之前他考慮了多久,他問我願不願意到澳洲唸書,住在一起,不要再分開。我當然很願意,我從小就一直很希望可以出國唸書。我並不崇洋媚外,但真的很厭倦台灣的教育制度。為什麼不能過著九點上課,三點下課的生活,下課可以去打球,去社團,甚至無所事事都好。為什麼卻要過著七點上課,五點下課,晚上還去補習的生活。
我們家境算小康,但還不至於有錢讓任何一個小孩出國唸書。當然F君也知道我的處境,所以他提議,用他父親每個月給他的零用錢,再加上他也開始打工,我也打工,這樣絕對足於付我的學費(在澳洲,一年光學費就大概四十萬台幣)。我真的心動了,但不知道這樣做對不對。他走後,我問了很多同學,當然沒有人贊成我這麼做,不應該為了愛情而放棄學業。不過,我是我,有誰會比我更清楚我要的是什麼。考慮了一天,我自己做了決定。我坐了計程車飛奔去機場,直奔回台南。
家人看到我都很訝異,等家人全員到齊後(還有父母的一些朋友在場),我開口了,說了我想出國唸書的決定。不管哪個做父母的應該都會被我這個小孩嚇得半死吧。大學才開始一週,我竟然說要休學,出國唸書。我撒了個謊(自從開始我的同志生涯,我早就忘記我撒過多少謊了)。我「又」撒了個謊,說我同學家很有錢,他家人希望他去澳洲唸書,也很高興我可以陪他小孩一起去,所以願意先出錢抵付我的學費,等我畢業開始工作後,再慢慢還。
不管這個故事多麼的完美,但是有幾個小孩騙得了自己的父母呢?媽媽哭了,爸爸沒說話,姊姊更是裝作鎮定的看電視。朋友忙著安慰我媽,在這個小小十坪不到的客廳裡,除了我之外,每個人腦海裡浮現的應該都是「這個小孩到底怎麼了」。不顧家人的反對,我已向學校提出休學的決定,也整理著我的行李,訂了機票,而再次丟了一顆定時炸彈給他們:「10月20日的飛機」。或許 他們放棄了,也或許 他們太瞭解我了,知道改變不了我的決定,而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看著我離開。
在求學階段,我真的滿叛逆的,跟家人很少講話,可是我們彼此都關心著對方。每對他們撒一次謊,心裡就難過一次,等這個謊快破時,又得用另一個更大的謊來彌補。我累了,而且也覺得是時候了,我有一個這麼照顧我,對我這麼好的男朋友,還等什麼呢!
2001年10月20日,是我飛往帶著「玫瑰刺」幸福國度的一天。我留了一封信在房間的書桌上,希望家人會看到。信的內容拆穿了所有的謊言,但也陳述著現在的我是多麼幸福的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
大概過了兩週,我與母親通了電話,她用微微顫抖的聲音跟我說「不要想太多,只要你過的高興,媽媽會支持你的」。忘了在那晚以前,我何時掉過眼淚 ,但結束了與母親的通話,我的第一滴眼淚 滴了下來,而第二滴,第三滴也順著第一滴的軌道流了下來。我不敢想像她為我掉了多少淚 ,只是很慶幸,終於不用再拿謊來圓謊了。
就這樣2002年2月底,我回了台灣,打算先服役,也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存多一點錢,退伍後再過去唸書,跟他一起生活。有那麼一陣子,我在父母的面前都抬不起頭來,但是他們從來就沒有打算怪過我。雖然已通知了市公所要提前服役的決定,但遲遲無法確定入伍日期。所以這段時間來來回回還去了澳洲兩次,都待兩個月(因為卡在未服役役男只能出國兩個月的限制)。
在台灣的時候,發生了一件連我都恨我自己的事。因為Daniel(我在台灣最好的同志朋友)的關係而認識了F1君。他剛跟前B(上一任男朋友)分手,當然多多少少還是愛著對方。那段時間很常跟他在一起,除了安慰他,或多或少也是對他有好感的緣故。我跟F1君發生了一次關係。本以為把它忘記就算了,但我卻忘了有那麼一句話「紙是包不住火的」。在一次與Daniel講電話的時候,F君在睡覺,我自己不小心說溜了嘴,而他聽到了。他很難過,他真的很難過。他很愛我,可是我卻傷了他。我真的不想傷害他,因為我也很愛他,可是它的確發生了。我們和好了,也以為他真的不介意了。就在10月9日我回台灣後,我們真的結束了。
他認識了F2君,他也是在墨爾本唸書的台灣人。F2君有F君要的,不用像跟我在一起那樣痛苦,久久才見一次面。F君也有F2君要的,一個穩固的依靠。11月底,我知道了這件事,隔天一早訂了機票,當天就要飛去找他,希望他可以再給我一次機會。結果高速公路上大塞車,我沒有趕上飛機,只差五分鐘,真的。因為航站人員是這樣跟我說的「只要在早個五分鐘,他們絕對可以讓我上飛機的」。
所以,我們真的分了。隔沒幾天,也接到通知,確定12月17日入伍。我哭了一個禮拜,每天都哭,連母親都來安慰我。當初選擇告訴家人性向,是因為我過得很幸福,希望他們能與我分享。結果,卻讓他們看到我最失敗的一面。
一年八個月的兵役過了,我又來澳洲旅行兩週。透過另一個朋友,邀請了F君和F2君一起吃飯。他們真的很幸福,比那時候的我跟F君還幸福。我會恨F2君嗎?是我輸給了他,我應該恨我自己吧。我會恨F君嗎?他對我那麼好卻傷了他,我有什麼資格恨他呢!
給F君的話:你是我愛過非常深的人,也是讓我最有安全感的人。我不曾去珍惜過你在我身邊的每一分每一秒,更在失去你後才徹底瞭解我有多麼愛你,不能沒有你。現在的你過得很快樂,這才是你最應該得到的回饋。如果我可以奢侈的向老天要一點回饋,我希望你可以連我的快樂都一起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