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穆斯林國家的性少數女性恐怕是可見度最低、受歧視程度又最高的群體之一。她們所處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環境極其惡劣。在這些國家和地區,婦女幾乎毫無權利可言,她們的生活被家中的男性所操控,以至於自己嫁給誰、何時嫁、婚後生幾個孩子、甚至於穿什麼衣服,她們毫無發言權。
同性情感在這些國家如果不被論罪,也至少背負著嚴重的污名,被視為變態和疾病。此外,這些國家的女同社團發現,寄望於男同組織幾乎是緣木求魚,而女性主義運動又對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的權益漠不關心。在這樣一種進退維谷的境地中,性少數女性如何生存,她們的團體和社會運動如何絕路逢生?OutGames(世界同性戀運動會)剛剛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落幕,讓我們聆聽賽會附設的論壇上、兩位中東拉拉講述的故事。
瑞瑪(Rima),來自巴勒斯坦
我的初戀是在13歲,在那個年齡,好幾個女孩都令我怦然心動。但是,我不知道自己為何會這樣,惶惶不安中,我否定自己、壓抑自己,但在接近我心儀的女生時,我還是禁不住面紅心跳。
我和家人生活在一起,卻從來覺得自己是個陌生人。好些時候,我都寄望於母親能讓我敞開心扉,但她一次次地讓我失望了。親人近在咫尺,我卻找不到任何一個人去傾訴心聲。我孤獨,我的秘密,只屬於我自己。
我向上帝祈禱,想變得和周圍的人別無二致。畢竟,「異類」的日子是不好過的。很多年,我都鬱鬱寡歡。
24歲那年,我才第一次告訴密友,自己是一個女同性戀。Lesbian這樣簡簡單單一個詞,竟然花了我一個半小時才從牙縫裡擠出來。我當時是那樣擔心,擔心最好的朋友會因此而對我另眼相看。然而令我驚訝的是,她沒有,而且她還提到了許多和我一樣的人,以此來讓我安心。那個時候,因特網(互聯網)是關於性傾向的資訊的唯一來源,而幾乎所有的資料都是英文的。想要用一門外語來讀懂我自己,何其艱難。
有一天,我偶然在電視上看到一個女同性戀者在談論同性戀問題。我喜出望外,立刻上網查找她的聯系方式。她介紹我認識了巴勒斯坦的女同志組織──Aswat。在Aswat的聚會上,我第一次見到了其他的女同性戀者。在此之前,我以為自己是阿拉伯世界裡唯一一個愛慕女性的女生。現在,我發現自己其實從不孤單,我不僅有志同道合的朋友,而且有一個支持我、幫助我的大家庭。Aswat的存在,給了我面對自己、面對他人的勇氣。
我開始和女友一起參加Aswat的聚會。我的父母察覺到了我和這個女孩之間關係特殊。當他們詢問時,我告訴他們:我是一個女同性戀,我愛她。關於感情,我不想遮遮掩掩。我很清楚自己想要什麼──和她在一起,和她共同生活。
我的出櫃讓父母覺得到了世界末日。他們指責我變態,說我瘋了、需要看心理醫生。一夜之間,我不再是他們聰明乖巧的女兒。我輾轉難眠,回想起父母曾經稱我「假小子」,我記得母親上百遍地說過,上帝把我造成一個女兒絕對是個錯誤,我是在出生的那一刻才變成女兒的。我明白,父母其實很早就知道我與眾不同,他們只是不願承認罷了。他們在乎的只是親戚朋友的看法,他們一刻也沒考慮過我的感情、我的生活。他們只想讓我和別的人一樣,結婚生子。但是,那樣的人生不是我的;我是瑞瑪,我是一個女同性戀,我有自己的感情、我有自己的夢想。
當我告訴父母,我要離開他們搬去以色列港市海法,第三次世界大戰就爆發了。作為一個生在巴勒斯坦社會的女性,我被認為應該陪伴父母直到自己出嫁或者終老。母親威脅說,我的兄弟會以武力對付我,而她對此將束手無策。雖然我知道兄弟們從不曾對我動粗,但心中還是不免擔憂。現在,我的家人除了在乎自己的面子、除了在乎別人怎麼說,已經別無顧及了。
如今我明白,父母可能永遠也不會接受我的性傾向,但他們已經接受我「與眾不同」這個事實。向父母出櫃,在一定程度上其實也給他們帶來了身份危機,他們以為自己是天下唯一的同志父母,就像我曾經以為自己是唯一的女同性戀者一樣。從這個角度講,我並不責怪他們,因為我知道在我生活的這個社會裡,一個「與眾不同」的人是多麼難以生存。這個社會不接受「不一樣」的人,唾沫星子就能淹死你。但我們必須要面對這個社會,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改變它,才能澄清誤解。
巴勒斯坦的女同志組織Aswat和巴勒斯坦拉拉的「生存寶典」
巴勒斯坦的女同志組織Aswat正是以實現這種變革為自己的目標。對於我個人、以及更多的巴勒斯坦女同性戀者來說,Aswat都是最重要的支持力量。作為民族和文化上的少數群體,在以色列的巴勒斯坦人的公民權和生存權正遭受著威脅。也正是這種威脅,使得巴勒斯坦人牢牢抓住自己的民族身份和文化遺產不放,甚至走向了拒絕任何改變的極端保守主義。這種極端保守主義把同性感情當作外來的文化入侵,當作對巴勒斯坦民族身份的威脅。而Aswat相信,巴勒斯坦社會應該擁護積極的變革,這才是民族的生存和發展之道。為此,Aswat在巴勒斯坦社會內部做了很多紮實的工作。
Aswat積極建立和其他的人權及女性主義團體的合作關係,因為我們和這些團體擁有共同的信念,例如,天賦人權和兩性平等。我們同這些團體一起開展諸如性教育、領導力培訓等項目。這些合作讓我們認識到,在巴勒斯坦社會內部,我們擁有不少並不是同性戀團體的同盟者。
而作為個體,一個女同性戀者想要在巴勒斯坦社會立足,也必須鬥智鬥勇。以下即是巴勒斯坦拉拉的「生存寶典」:
首先,找份工作!這將使你從父母的掌控中解放出來,只有經濟獨立,才能取得人生的自治權。
其次,繼續讀書。教育給人賦權。它是職業生涯的入門券,更是增長見識、步入寬廣天地的階梯。
第三,走出自閉,積極活動。參加各種社交圈子、聚會、討論、工作坊等等,在這些場合你能夠自我表達,又能結識開明、自由的同路人。
第四,你需要自己人。也就是說,支持小組是極為重要的,它能讓你感到被接納,讓你在面臨危機時有援可尋。要想讓自己的生活不那麼孤苦,就一定要努力和周圍的同志團體建立聯系。
第五,非黑並不即是白。這句話是說,出櫃可以是靈活的,你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出櫃的時間、地點、對象和程度,而且出櫃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你不必一下子對所有人都毫無保留。出櫃前一定要充分評估自己的環境和不同的出櫃方式可能帶來的後果,從而選取最安全、最有利的途徑。
最後的忠告:當條件成熟之時,請一定要有「離開原生家庭、獨自面對人生」的魄力!只有離開,才能真正成為自己的掌舵人、實踐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
以上這些經驗,是被我自己、以及許多Aswat的女同志們所驗證了的。這些經驗表明,在巴勒斯坦社會,女同性戀者一樣有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希望這些經驗也能對世界上其他地方的拉拉有所幫助。
史蒂芬妮(Stephanie),來自黎巴嫩
我是黎巴嫩女同志組織Meem的成員。Meem是一個同性戀、雙性戀、酷兒、跨性別以及「不確定」女性的社團。為了保護成員的安全,我們保持低調,並以此為出發點求得生存與發展。
成立我們自己組織的想法,肇始於我們感到男同的組織由於幾乎清一色地關注艾滋病而無法貼近女同志的訴求。我們現在和黎巴嫩、其他的中東國家、以及歐洲和北美的許多組織建立了聯系。
我基本上是在Meem成立之初就參與了進來,而我成為一個女性權益積極分子則是更早以前的事。因為我的身體是女性的,我受到了歧視;而因為我看起來不像一個女人應該像的樣子,我受到了更大的歧視。但我看待世界是公平的,並不以怨抱怨。作為Meem的成員,我感到自己更有力量,因為我成為了更大一群積極分子中的一員。
作為一個團隊,我們在組織成立後的兩年中,走過了許多的里程碑:我們發展了三百多位成員;租下了一個安全的空間──我們稱為「我們的家」──來召開會議、舉辦工作坊、進行聚會;我們開展了心理、醫療、法律方面的諸多項目;還為性少數女性設立了實習計劃以便她們能參與自己社區的工作。
我們發現,國際同志運動對於女性主義之於同志的意義還認識不足。以黎巴嫩為例,這裡的女性面臨的首要困境在於,她們不被允許擁有自己的生活或者個人身份;她們要麼是父親的女兒,要麼是丈夫的妻子,卻唯獨不是她們自己。雖然近年來這一情況稍有改觀,但大勢依舊──女性不是獨立的個體。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些女同性戀者試圖模仿男性,因為她們不自信於女性的身份;另一些人雖然有女朋友,卻不敢隨心所欲地發生性行為,因為她們知道有朝一日自己還是得嫁人的,因此必須保全自己的處子之身;還有一些人尋找男同性戀者來假扮夫妻;有一些人乾脆選擇壓抑和否定自己的性身份,轉而投身宗教;甚至有人因為看不到前途而自殺。
形式婚姻在遭遇逼婚而走投無路之時看起來似乎能解燃眉之急,但形婚實際上是個後患無窮的下下策。當事人不僅要付出登記結婚的法律代價,父母隨後迫切想要抱孫子的追問也會壓得人喘不過氣來,而最糟糕的是,那種「結婚只是形式、婚後還是各過各的日子」的說法,其實永遠只是一個神話,現實當中因此而起的糾紛總是讓人不勝其煩。
以宗教作為逃避之所更是一個糟糕透頂的「解決辦法」,這倒不是說,性少數人群中沒有任何有宗教信仰的個人,而是說,因為懼怕和否定自己的性傾向和性身份,從而選擇成為某一宗教的信徒,過起禁慾生活,這是有悖於身心健康的。這種所謂的宗教信仰,其實是內化的恐同心理的反映。
最根本的是要改變人們對女性的態度
在黎巴嫩,一個女孩絕不可能毫無顧慮地和她喜歡的女生在大街上並肩行走,更遑論牽手、親吻一類的親密動作。黎巴嫩的女同性戀者必須要找到隱秘的地方才敢約會,這往往給兩人的交往帶來極大的不便。就算找到了一個可供情侶獨處的場所,深深刻在腦海中的恐懼也時常令同性愛人們在約會時膽戰心驚、風聲鶴唳。
當然,有一些女同志也選擇大膽站出來,勇敢面對歧視、面對她們的父母,但這些女性常見的下場便是,被趕出家門流落街頭、被剝奪財產的繼承權、或者被囚禁起來、被強行嫁人、甚至被殺害。有一些女同志很高調,她們不害怕為自己的權利而鬥爭,但她們時時刻刻面臨著威脅,往往成為那些叫囂要「修理變態者」的人襲擊的目標。
有人認為,要改變同志人群的處境,只要改變「534條款」就可以了,該條法律對「非自然的性行為」論罪處罰。但實際上,就算這條法律得到修訂,社會對於女性的歧視態度並不會動搖,人們認為女人愚蠢,因此不能給她們自由。在這種情況下,就算同性性行為非罪化,女同性戀者仍將難逃虎口。因此,最根本的是,要改變人們對女性的態度。
鑑於此,和非同性戀社團的合作就顯得極為重要。在一個隨時隨地都想對我們發起攻擊的恐同社會中,我們每爭取到一個支持同性戀社群的異性戀者(即所謂「直同志」),都意味著向我們處境的改善靠近了一步。我們曾經與女性主義團體Feminist Collective 合作,通過她們,向社會傳達出要善待同志、打擊恐同勢力的呼籲。雖然改變人們的想法是一個緩慢的過程,但正如我前面所言,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改變同志的處境。
這次,當我準備前來丹麥的時候,我決定要購買一些性玩具帶回黎巴嫩去,因為性玩具在黎巴嫩是禁售的。但我很快就為怎樣才能順利過關而發起了愁。如果被海關抓到我行李中有這些東西的話,我麻煩就大了。我思來想去,打算把假陰莖放在融化的蠟中,等蠟凝結就可以遮蓋假陰莖的輪廓,回家後我可以再把蠟加熱,把「藏品」取出來。後來我又想,還不如找個玩具熊,把東西縫進熊肚子裡!可是,說到底,我為什麼要患得患失、惶惶不可終日啊?我為什要因為享受自己的性生活而害怕?我為什麼要因為享受生命而害怕?我為什麼要因為成為我想成為的人、過我想過的生活而害怕呢?!
作為一個黎巴嫩拉拉,我不得不採取迂迴戰術,那麼,就讓泰迪熊委屈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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