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Jan 2010

菲律宾最高法院:国家选举委员会应将同性恋者团体列入参选党派名单

1月12日,菲律宾最高法院宣布了一项有利于该国同性恋者团体的决定,要求国家选举委员会将一个同性恋者反歧视团体列入参加今年国会大选的候选党派与团体名单中。

在菲律宾致力于为少数性倾向或少数性别身份者群体争取权益的团体「Ang Ladlad」成立于2003年,该团体的领导人丹顿·雷莫托近两年来一直努力争取竞选成为国会议员,希望以参政的方式为LGBT人群在国会中发出声音丶争取平等法律权利。

根据菲律宾宪法和选举相关法律,除各大政党之外,合法登记丶并被国家选举委员会认可的其它民间团体也可通过政党列表(party list)的形式登记参选。政党列表团体在大选中每赢得2%的选票,就有资格获得国会众议院的一个议席,这也是「Ang Ladlad」希望实现的目标。

菲律宾的国家选举委员会(Comelec)去年11月以「违背道德」为理由拒绝了「Ang Ladlad」提交的政党列表登记申请。这一决定不仅受到「Ang Ladlad」的抗议,也在菲律宾引起全国各界的争议和媒体关注。「Ang Ladlad」认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缺乏合理合法的理由丶是对同性恋者团体的歧视。「Ang Ladlad」就此向最高法院提出了申诉。

本周二,最高法院的主管官员在记者会上宣布说,最高法院已下令选举委员会承认「Ang Ladlad」为合格的参选政党列表团体,并在即将印制的大选选票以及参选政党列表名单中加入「Ang Ladlad」。

最高法院还表示,本次决定只是暂时性的,最高法院还没有就「Ang Ladlad」的申诉作出最后裁定,但由于国会大选将在今年5月举行,而国家选举委员会印制选票的工作也将很快开始,如果最高法院最后裁定「Ang Ladlad」有资格登记参选,到时可能已来不及在选票上印出「Ang Ladlad」的名字。



(上图)「Ang Ladlad」的成员参加2008年12月在马尼拉举行的年度同志游行。


本文原载:爱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