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20届多伦多同志电影节(Inside Out Toronto LGBT Film and Video Festival)上,看了一部来自挪威的电影《The Man Who Loved Yngve》(《爱英格的男人》或《我爱英格》),引发了我关于男孩乐队和Gay情的联想。
男孩乐队(Boy Band)是一个流行音乐行业特有的专业术语,对汉语读者解释这个专有名词的含义,华语流行音乐圈中,最容易联想到的现成例子,就是1988年组建于台湾的「小虎队」。当年模仿日本大红大紫少男组合「少年队」的青涩少年,如今已经是人到中年,在2010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中复出,依旧是粉丝如云,在整台晚会节目的观众评议中,居然名列前茅。
男孩乐队的巨大魅力,由此可见一斑。
没有办法,现如今整个世界的流行音乐行业,可以说,都是在拷贝和克隆西方特别是英语流行音乐行业。「男孩乐队」的要素和概念,自然也脱离不了依然在横扫这个地球各个角落的西方文明霸权。
男孩乐队这个特定名词本身,一直要到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才由西方乐评人发明创造出来,才在娱乐记者们的笔下出现,才从此占据各种媒体的版面。类似男孩乐队这样的全男班音乐组合,却远在披头士的六十七十年代,就已经由鼎鼎大名的甲壳虫乐队(The Beatles),搭建起这样的一个概念架构。八十年代迪斯科音乐风行一时的年代,来自非裔美国人家庭的杰克逊家族兄弟组合The Jackson 5,和来自澳洲的兄弟组合Bee Gees,都是当年最流行的乐队组合,也成为男孩乐队的原型。
男孩乐队的商业操作,无论原产地西方美洲,还是后学者东方日本韩国香港,男孩乐队的市场推广和定位,从理论到实践,全部都是基于这样一个公开的「商业秘密」:推出年轻帅气潇洒活泼的男孩偶像。
按照异性恋永远是「男欢女爱,郎情妾意」的霸权思维,这些组建和经营男孩乐队的音乐公司们,既然推出的是男孩偶像,主打的粉丝群体,则永远是那些情窦初开的少女们。
正是这些在唱片公司的市场调研中,特定归类的狂热追星少女族,对这些舞台上,电视上,画报上,被日益现代化的造神技术塑造的,如同阿波罗太阳神一般的少年偶像们,春梦癔梦,白日美梦,黄粱美梦,朝思暮想。男孩偶像们的点点滴滴,八卦绯闻,更是在少女朋辈之间口耳相传,男孩偶像们的照片海报,更是少女们闺房床头必备的装饰用品,一旦男孩乐队的新唱片上市,或者巡回演唱会来临,少女追星族们,则自然会节衣缩食,热切捧场。
非常有意思的一个现象是,偏偏是这些,被纯粹异性恋霸权商业操作塑造的,少女们的梦中情人男孩乐队的偶像,时不时的爆出,谁谁「又」是一个男爱男的Gay!对千百万少女粉丝的激越爱慕,疯狂追随,无动于衷,对少女粉丝们的热泪盈眶,视而不见,对少女粉丝们的千呼万喊,听而不闻,任凭你那万般柔情,统统都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比如威猛乐队(Wham!)的主唱George Michael,1998年4月7日,在好莱坞比华利山的一家男厕「钓鱼」,钓到一枚便衣警察,当场因「行为不当」被警察被捕,被迫出柜。如假包换,Gay。
我们记住Ricky Martin,好像他一出道就是一个独唱英文歌曲的天皇巨星,其实,他的演唱生涯,起源于演唱西班牙语歌曲的拉丁男孩乐队Menudo,2010年3月29日,他在自己的博客中,主动承认自己是一个同性恋者。
来自爱尔兰男孩乐队西城男孩(Westlife)的Mark Feehily,2005年8月19日,对媒体说,I am Gay。
另外一支爱尔兰男孩乐队男孩特区(Boyzone),也有一位公开的Gay成员Stephen Gately,不幸的是,他已于2009年10月10日因病逝世。
风行一时的美国男孩乐队超级男孩(’N Sync)成员Lance Bass,2006年7月26日对名人杂志《People》出柜,承认自己是Gay。
更好笑的是,非常流行的美国男孩乐队后街男孩(Backstreet Boys),五位成员,三位已为人父,两个正在和女孩约会,媒体上找不到任何乐队成员公开出柜的报道,却被他们的粉丝们「恶搞」,借助乐队的流行金曲《I Want It That Way》制作的MTV《哪个后街男孩是同志?》(Which Backstreet Boy Is Gay?),在录像分享网站Youtube上,点击近五百万,成为一种专家学者留意的电脑互联网现象(an Internet phenomenon)。
发人深省的是,几乎所有少有名气的男孩乐队,无一幸免地被人怀疑有Gay成员,比如英国的Take That,先后五位成员,每个都陷入被人怀疑是Gay的境地。其中原主唱Robbie Williams更是因为Gay的传闻,2005年12月与八卦报纸对簿公堂,以洗清自己正宗异性恋的身份。
问题就来了,究竟是是什 么原因,让这些男孩乐队的成员中,Gay层出不穷,代代相传?又究竟是哪些人,在怀疑和人肉搜索,总想在这些男孩乐队成员中,挖出一个两个Gay来?
「如歌」专栏一篇写芭蕾舞演员的文章,毫无统计数字做依据地说,芭蕾舞男演员,十有八九是Gay,其实也是社会大众刻板印象(stereotype)的一个记载,往深层追究,其中隐含人类进入父系社会之后,异性恋社会的男性霸权,以及后来盛行的恐同症的症状。女权主义者的研究学说是说,在男性霸权们的眼中,女性始终是男性欲望的客体,女性的性,被男性们凝视,被窥视,被物化,被异化,其中表现之一就是,男性观众对舞台上女演员的偷窥猎奇。只有这些掌管话语权的男性们,冠冕堂皇地坐在评判席上,对自己欲望的投射,舞台上的女性,说三道四,品头论足。
这些男性霸权的潜台词是,「一个大男人,在舞台上蹦蹦跳跳,露胳膊露腿的,像个什 么样子?成何体统?」所以啦,芭蕾舞演员十有八九是Gay的论调,推理基础是,只有那些阴柔的,好表现的,不管不顾的,放下男性身段,或者有女性心理认同的男Gay们,才去学舞蹈。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是电影《Billy Elliot》中的父亲和哥哥,对儿子和弟弟对芭蕾舞的天然爱好,是如此的大发雷霆不知所措。而中国的近代传统,上了舞台的男子,无论多响亮的角儿,依旧是跟娼妇比肩的戏子。
这部挪威电影《The Man Who Loved Yngve》,爱上Yngve的Jarle,是一个雄赳赳气昂昂的非C男,野小子,小小男子汉,很有意思的是,他情不自禁爱上的美男Yngve,文雅,干净,遭受其他男孩嘲笑的居然是,Yngve穿上雪白的袜子,爱好的是打网球,而Jarle引以自豪的,与任何胭脂气毫不沾边的男子汉举动是,他组建了一个男孩乐队!那几个乐队夥伴,个个都装酷男儿,做出一副抽烟喝酒勾女的异性恋男人模样,容不得丝毫的Sissy之气。
由此看来,同样是上舞台抛头露面,唱歌的男人,和跳舞的男人,在这帮子异性恋男人眼中,地位是不同的,待遇是不同的。组建一个男孩乐队,在少女粉丝们的尖叫声中,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疯狂喊叫,大出风头,也可以是异性恋男孩们在同伴中炫耀的资本,也是他们勾引女孩的资本。等到他们从男孩变成男人,成为一个职业歌手,功成名就,又可以对妻子孩子夸耀地说,歌唱事业也是他做男人的成功。
歌者和舞者,同样在舞台上抛头露面,为什 么一个可以如此令男性引以自豪的职业,另外一个却时常被贬低成Gay的专利职业,如此阴阳相隔,天上地下,异性恋同性恋水火不相容?
说到底,依旧还是现今我们这个父权社会当中,男性拥有话语霸权的原因。
一个舞者,他能利用的艺术语言,也就只有他自己的身体舞蹈语言,如果升格为一个编舞者,如果是舞台艺术的舞蹈,而不是张艺谋在奥运会开幕式上的广场艺术,他能使用的舞者,最多最多,很少能有超过一百个舞者的身体。用一己的身体,在舞台上发声,在舞台上拥有话语权,在舞台上去颠覆社会,去反叛社会,去倡导什 么,去抗议什 么,你就是在舞台上一丝不挂手舞足蹈,或者真枪实弹在舞台上模拟性交,惊世骇俗的效果也实在是非常有限,社会影响力,哪能跟动不动就可以出售上百万张唱片的歌者相比?
而且,脱离了歌词含义的颠覆性,脱离了曲谱易记易唱的流行性,舞者自己如醉如痴的身体艺术语言,舞台上的瞬间也许能打动观众的内心,舞蹈辉煌瞬间的消失,舞台的大幕在舞蹈之后关上,却很难如同「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一样的闻歌起舞。
无论是原始民族的手舞足蹈,还是标以当代的舞蹈,就算是最革命最去性化的革命样板戏芭蕾舞,伸胳膊踢腿的舞蹈,使用身体语言的舞蹈,天生就是一门和性密切相关的艺术。无论舞者穿上或者脱去衣服,无论舞者的高矮胖瘦,也无论舞者的性别和性倾向,舞者的作品,往往还是陷入被动被人凝视的境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淫者见淫,观众眼中,有夸张的性,表演化的性,模拟的性,公开展示的性,乃至于掩盖的性,故意抹杀的性。
而发声的男歌者不同,无论是唱片公司背后的操刀手的歌词打造,还是歌者自己上阵的歌词曲谱包办,吼叫的摇滚,抒情的乡村,慢板的爵士,歌者的身体外表可以放置一边,拿歌词说话,拿曲调说话,拿嗓子说话,或雄壮,或柔情,或沧桑,或纯情,男人嗓子冒出的歌声,主张什 么,坚持什 么,反对什 么,呐喊什 么,歌者依旧有一份男性话语权在当中。
由此,唱歌的男人们,听歌的男人们,去演唱会的男人们,不再视和舞者一样在舞台上抛头露面的歌者,为失去体统被人「凝视」的女事或者Gay事,男人们依旧大权在握,不失其男性雄风,于是争先恐后,乐此不疲。
电影《The Man Who Loved Yngve》预告片
电影《The Man Who Loved Yngve》主题曲M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