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同性戀情侶美瑜、雅婷舉行台灣首個同性戀佛化婚禮
同為佛教徒的台灣女同性戀情侶美瑜、雅婷,不想再當社會的隱形人,決定通過結婚「讓彼此關係更完整」。8月11日二人將在弘誓佛學院禪堂一起穿白紗完婚,昭慧法師慨允證婚。
「佛的教義是我們平時溝通互動的語言,要結婚,我們當然要辦佛化婚禮,這樣才慎重。」學社工的美瑜,近年在佛教團體擔任反毒講師,也漸受影響,成了佛教徒。和她愛情長跑七年的雅婷,發現愛人信佛後變得平和許多,也開始接觸佛教,各在不同精舍上課。
在祝福這對新人的同時,「佛化同志婚禮」引起了社會人士的關注,有人反對,也有人讚嘆,那麼我們應該如何看待「佛化同志婚禮」?佛教對於「同志」婚禮的態度是怎樣的?
台灣佛教界重要人物首次公開支持同志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吳紹文指出,在美瑜與雅婷之前,台灣女同志湯姆與漢娜曾公開舉行基督教婚禮,但佛化女同志婚禮是第一次舉辦。吳紹文表示,由於台灣尚未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因此美瑜與雅婷的婚姻沒有法律效應,但對女同志運動來說具有非凡意義,也表明女同志想要正式擁有婚姻與家庭的姿態。
佛教界首次公開表態
即將主持台灣第一個女同志佛化婚禮的昭慧法師是印順法師門徒、弘誓學院創辦人,與慈濟證嚴法師是師姐妹關係,目前是玄奘大學宗教學系暨研究所教授,是現代台灣佛教重要代表人物。
由於台灣有超過8成民眾認為自己信仰佛教或是與佛教有關,因此昭慧法師應允主持女同志婚禮,對台灣佛教界也造成莫大影響。吳紹文指出,佛教遵循眾生平等的教義,因此佛教並未站在反同性戀的立場。但即使如此,之前也沒有重量級佛教界人士公開出面支持同志。
吳紹文說,昭慧法師答應主持女同志婚禮的消息公開後,幾乎立即傳遍整個佛教界,也成為桃園地區地下電台節目的熱門話題,英國廣播公司(BBC)也將特地來台採訪由昭慧法師主持的同性婚禮。但由於美瑜與雅婷並非第一對舉辦婚禮的女同志,因此在同志圈的消息傳播熱度不如佛教界。
提倡佛教界性平意識
昭慧法師對於性別意識相當敏感,是有名的性別平權者。以往在佛教僧團中,有「具足戒多年的百歲比丘尼應禮敬初受足戒的比丘」、「比丘尼不得舉發比丘過失,比丘可舉發比丘尼」的傳統。這些傳統明顯有男尊女卑的意識型態,昭慧法師也曾公開表示「八敬法非佛說」,以及提出「廢除八敬法」運動。吳紹文分析,昭慧法師主持女同志婚禮,對於出家眾以及佛教信徒對同志觀感應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吳紹文表示,昭慧法師出席女同志婚禮,對同志而言,意味著同志成家是被祝福的結合,對於同志而言有相當大的鼓勵作用。另外吳紹文也強調,婚姻是成家的一種方式,在社會上也有各種形式的家庭型態,例如隔代教養家庭、單親家庭等等。希望民眾支持伴侶制度,讓多元家庭都能獲得法律的保障。
網友觀點
蚌巴爾蹦:這同性戀天理不容,世人都是知道的,正常的世人 。如果同性戀可以,那世人又何必分男女,只要一種就夠啦。
小羽_Brave:天理是誰制定的?佛祖嗎?同性戀違背了哪一條天理?全球已經有100多個國家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佛教發源地印度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呼聲也很高,照你這麼說那100多個國家的子民都不正常?世人分男女也沒說男的就一定要喜歡女的啊?何況佛教也沒鼓勵男的喜歡女的。
じ☆ov小豬 :同性戀,是因果導致的。在輪迴之中,我們這些人可能在無始劫中做到同性戀,也做過異性戀,殺過人,做過很多貪嗔痴引起的罪過。男人和女人只是今生是,前世和未來世就不一定了,想想,前世一個霸氣十足的好比曹操,來世做了一個溫柔的女子,喜歡霸氣的男人。這感覺是不是很奇妙了?男男女女,都只是暫時的。脫離六道,好好念佛求生淨土才是最重要的。不管是同性還是異性戀,貪圖世間的情愛,都是錯誤的,培養清淨的心,好好修行把!
那些孤單悳日子:你信佛麼?信就多讀點佛經,不信,你又何必再這裡爭執,佛法裡就是不提倡情慾,並不僅僅是不提倡同性戀。 所以你在這裡爭持的是什麼呢。
小羽_Brave:佛曰:人生在世如身處荊棘之中,心不動,人不妄動,不動則不傷:如心動則人妄動,傷其身痛其骨心動,也是一種幸福。草木無情,你願意去做草木嗎?
網友的觀點大致可分幾種:有人說同性戀天理不容,也有人就佛教觀念表示是因果導致,也有人表示不爭執,沒有所謂的提倡和反對。那麼在佛教界是如何看待同性戀?我們應該以什麼樣的態度去對待諸如此類的事情?
達摩難陀尊者:佛教譴責同性戀嗎?
首先,目前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其主要影響來自英式基督教對聖經有關部分的看法,再加上19世紀維多利亞時代人以狹隘頭腦所加以的誇大。在亞洲,特別是印度與中國,性事從來不被當成一種肮髒事件,只能暗中享受,或只為繁衍後代。在印度,印度神廟裡的石雕足以證明,各種各樣的性行為(包括手淫)是一種感官娛樂(Kama-sensualpleasure)的表達方式,在道德(Dharma-virtue)的某個限度裡是可以享受的。我們作為人,有這個身體,渴望各種各樣的享樂(不僅僅是性),我們渴望食物,愉快的氣味,美妙的聲音,等等。假如我們硬要抵抗,當它們為罪孽,就好像用強力壓制天性,這是有害的。人們受無明(Maya-ignorance)的影響,把身體看成真實存在,渴望滿足自己對感官娛樂的追求。但是精神上成熟以後,無明被知識(Vidya-knowledge)與智慧(Panna-wisdom)代替。因此,在把身體看成虛幻印像時,自然而然就超越了這種執著。我們看見有些高明的人成熟起來以後放棄了性事,就像一個孩子長大後不再玩那些玩具。性事本身沒有什麼錯。錯誤的是對它的執著(attachment)與受它的奴役,以為耽於性事可以帶來最終的幸福。這是當今娛樂媒體對性事的渲染利用帶來的問題?誇大了性事帶來長久幸福這種神話。
我們佛教中每天持誦的五戒中第三戒是:「我接受這樣的訓誡,避免不正當的性事。」首先我們注意到,這裡沒有強制性,沒有觸犯神的法律而受罰的懼怕,但是在我們認識到執著於性事的危險後,我們自願地采取步驟來脫離執著,也就是接受訓誡。
下一步,我們來看看「不當性事」的意義──我們這裡指的是不正當,並非指所有性事。對那些沒有選擇獨身的佛家子弟,性事並不禁止。無疑這只是對那些不是僧尼的在家弟子所說。僧尼們已經自願選擇了戒除性事,把精力集中於修持。不正當行為的意思是,那些對行事的人或者對方造成傷害的行為。某一種意義上說,假如雙方為成人而且自願,就不構成傷害。在佛教裡,我們不把任何事情看成是一種違反神聖法令的「有罪」。我們出於無明(Ignorance)而做錯,因此做了「缺乏技巧」的事(unskillful action),它會延緩或者干擾我們的修行。由於我們對事物本質(這裡指我們的身體)無明,這樣行事從靈性上看是有害的。智慧與明辨會幫助我們避免有害的舉措,無論心理上還是行為上。
與此有關的是,佛教並不承認婚姻是上帝許可的結合,似乎這樣就使性事突然合法了。性事是一種人類活動,與天堂地獄無關。你要注意到,性事上的檢點只是五戒之一。殺生要嚴重得多,因為你更為惡意地傷害了另一個生命。性事由慾望(craving)造成,類似於對食物,酒精,麻醉品,財富,權力的慾望。對其中任何一種的執著都構成了「缺乏技巧」。佛教勸告人們放棄任何這些執著,因為它們會把我們更緊密地束縛於輪迴之下。而且耽於性事還會導致其它的惡果。從這裡可以看見,佛教並不把同性戀看成是「錯誤」,而異性戀就「正確」。兩種都是用身體進行的性活動,都是淫慾的強烈表現,都增加我們對現世的渴望,使我們在輪迴中陷得更久。無論是兩個男子,或者一對男女戀愛,都出自相同的人身局限,也就是沒有把身體看成空無實相。佛教並不譴責同性戀,就如同佛教並不譴責任何錯事。我們出於對真相的無明而行事,因此所作只錯在「缺乏技巧」。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他人。我們的責任是幫助他人了解到,他們這樣是出於無明,和怎樣找到真正的快樂。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那些與我們想法和做法不同的人,特別是當自己也身為其它感官娛樂的奴隸這種情形下。我們知道,我們一只手指指向別人,就有三只手指指向自己。
總之,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起源於無明,當然沒有基督教意義上的「有罪」。所有形式的性事增加對身體的淫慾,渴望,執著。有了智慧我們學會怎樣脫離這些執著。我們不譴責同性戀是錯的,有罪的,但是我們也不遷就它,這是因為它與別的性事一樣,延緩我們從輪迴中的解脫。
同志話題:佛門弟子應支持同性戀平權
昭慧法師
聖嚴法師提醒:如果大家不以為他們是異類,那也就沒有什麼問題
在佛教觀點下,情慾是無高下的,無論是異性間或是同性間的情慾。南傳佛教達摩難陀長老曾針對佛教對同性戀的態度作簡單的表示:「目前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其主要影響來自基督教對聖經有關部分的看法……人會渴望各種各樣的享樂(不僅僅是性)……假如我們硬要抵抗,當它們為罪孽,就好像用強力壓制天性,這是有害的……性事本身沒有什麼錯。錯誤的是對它的執著與受它的奴役,以為耽於性事可以帶來最終的幸福……對那些沒有選擇獨身的佛家子弟,性事並不禁止……佛教並不把同性戀看成是『錯誤』,而異性戀就『正確』……佛教並不譴責同性戀,就如同佛教並不譴責任何錯事……總之,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起源於無明,當然沒有基督教意義上的『有罪』。」
聖嚴法師則提醒:「如果大家不以為他們是異類,那也就沒有什麼問題。當孩子告訴你,他是同性戀,做父母的只有接受。以佛法來講,對於同性戀或異性戀都不應該有差別歧視。」聖嚴法師並鼓勵陳俊志等社會運動者,不管有多少人接受或肯定,要堅持做下去,這樣小的力量會變成大的力量,小眾也能變成大眾。
在台灣佛教大師們眼中,看到的是自古以來同志存在的事實,對於同性戀是與異性戀相同都是情慾,情慾可能帶來煩惱,因此既不鼓勵,也不反對。但佛教研究者中常誤將「黃門」與「同志」混為一談,就像大部分民眾有「同性戀」與「跨性別」視為相同的迷思,以為同性戀就是性別氣質另類或想變性。佛教中有戒律談到黃門,唯規定黃門不能受出家戒,其餘與大眾無異。原本黃門也是可以出家的,亦不乏黃門證阿羅漢的例子。
台灣比較著名的佛教同志研究者是楊惠南,但他總是錯誤地將「黃門」等同為「同志」。在佛教中,黃門的概念可能是天生下來沒有完整的生殖器,或生殖器遭受割切,或因為看到他人行淫慾而生起慾望者,或無法發生性行為的人。前兩種比較接近「陰陽人」或「生殖器受損」,後兩者一個是情慾高張,一個是無性慾的人。但同性戀、雙性戀、流性戀並不等同跨性別,也不等同於陰陽人,更不是無性慾的人。怎麼把可以「同志」誤當作「黃門」呢?
正如釋昭慧法師所言:「在佛教中,同志較未受到宗教性的壓迫與詛咒,也並未被視作需要『矯治』的病患。」因此,也不曾出現「到底是要接納同志,還是要改變同志(的性傾向)」的辯論。昭慧法師更積極倡導:「佛弟子應大力支持同志爭取平等對待的權益,如同支持性別平等、階級平等與物種平等一般,而不只是保持高度禮貌的緘默而已。」
(本文作者為王晧安,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秘書長、台灣女性學學會理事)
如何理解宣化上人「同性戀是亡國滅種的行為」
宣化上人:「 同性戀是亡國滅種的行為 尤其同性戀這種行為,是亡國滅種的行為。怎麼叫亡國呢?一有同性戀,他不愛國家了,這國家會亡的;一有同性戀,不會生小孩子了,這就滅種了!這種亡國滅種的行為,是法律所不容、天律所不容、地律所不容的。所以有這種行為,無論你是什麼人,將來也都要墮地獄的。這一點,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知道!「」
如何理解宣化上人這段話?同性戀會墮落地獄嗎?值得注意的是,佛陀從來不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佛教也不是一個唯物主義宗教,佛教從來不會認為真的存在另一個殘忍的,可怕的實體性世界,在原始的阿含一系的佛經裡面並沒有太多的關於地獄世界的實體性描寫,關於地獄的描寫,諸如閻羅王,惡鬼的懲罰之類的描寫是在大乘經典裡廣泛出現的。為什麼會出現這個現象呢?其實這是宗教發展的必然,因為早期的宗教創教之初,宗教的創始人往往有著強大的道德感召力和人格魅力,所以是用愛,無條件的愛與寬恕來吸引信徒,但是隨著創教者的逝去,後繼的人無法達到他的人格高度,所以就一定會借助恫嚇和收買等等手段來吸引信徒,這個幾乎是所有宗教發展的規律,所以後來的佛教大肆鼓吹地獄也就變得非常正常了。
那麼究竟怎麼正確理解地獄呢?泰國高僧佛使比丘尊者的理解是非常到位的,地獄是一種心理狀態,當你內心被悲哀佔據的時候,就身處在地獄,在這個意義上講,即使是異性戀,甚至是僧侶,如果內心滿是悲哀與痛苦,那麼就如同在地獄中一樣,而同性戀,如果是獲得了真愛,內心喜悅,便如同身在阿閦佛國。
佛教和其他宗教一個非常大的不同是,佛教沒有一套孤立的道德評判標準,當佛教說一個行為是錯的時候,並不是因為這個行為違反了某一種道德標準,而是這種行為給你自己造成了傷害。而以上的宣化的言論實際上是他自己內心有一套固有的標準,凡是違背這套標準的,就是萬劫不復,這不是佛教的真精神,這種觀念將「禮」或「戒律」從生活中拔除,風乾,成為一種必須符合的標本和樣品。
如果打個不太恰當的比喻,基督教,伊斯蘭教類似於大陸法系。而周禮,原始儒家,佛教類似於英美法系。
宣化在佛教界也是一個有名的人物了,他修造萬佛聖城,對佛教推廣當然有他的殊勝功德,然而他早年性格就過分倔強,強硬(他自己在訪談中說的),雖然皈依佛教,卻對佛法的真精神未能真正領會,終於落入一種可笑的衛道者之列。
佛經中曾有過五不男不可為僧的戒律,但是這五不男並不包括同性戀,因為這五不男指的是性器官的五種毛病。佛陀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僧團要求絕對純潔,而五不男雖不能有性行為,但是卻依然有性慾,這會給僧團的管理帶來困難。即使這樣,佛祖只是說不允許五不男出家,他們依然可以成為在家居士。
佛教從來不會說輕易地說什麼是錯的,起碼不會孤立的樹立起一套標準。佛法的所有戒律和原始儒家的禮是一樣的,都是成全你的,不是限制你的,在佛教,最重要的教義與戒律就是無限的無休止的寬恕與愛。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佛教是最天真的。但是惟其天真,才彰顯了世尊超越一切的愛,正是這種愛,使我們能夠超越人天長夜,在劫火洞然,大千俱壞之時可以慈悲之心共同守護心燈。
(佛光編輯 清心 整理)
本文原載:中華佛光文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