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華早報》報導,香港政府律師週一表示,向在海外結婚的同性戀夫婦提供配偶福利,相當於將同性婚姻合法化,並將會在此類申訴案件帶來更多類似的問題。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想要幫同性伴侶斯科特·亞當斯(Scott Adams)申請公務員配偶福利,遭到司法方面的質疑,外國註冊的同性婚姻,不會破壞香港婚姻制度的完整性,梁的配偶應享有公務員配偶福利,裁定公務員事務局敗訴;但由於《稅務條例》規定配偶是一男一女,稅局依例不承認其婚姻關係沒有違憲,判梁敗訴。雙方不服皆提出上訴。
根據南華早報的報導,代表政府的大律師Monica Carss-Frisk QC表示,異性夫婦的待遇現在已經被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們所帶來的法律挑戰所影響。
對於梁鎮罡來說,代理律師卡倫·莫納漢(Karon Monaghan)認為,只有所有機構都承認這段合法關係才是合理的。
與此同時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認為,這是一個政策決定,並表示“我們是在二十一世紀”,承認這個政策是在同性戀行為仍然是非法的時候就已經產生了。政府應該有方法修改規例,在不承認同婚下仍保障同婚公務員的員工福利,更舉歐洲國家做例子,即使不承認同志婚姻,但基於一個人有權利享有家庭生活的原則,制度上仍會給同性伴侶福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