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Jul 2008

A:我真的爱过你,你感受得到吗?

(1998年5月。春。台南,新竹)

为什么父母要保护小孩呢?因为小孩真的很笨,还不够聪明的去分辨是非。

小时候,我一直有明星梦。A君对我撒了个谎,他的表妹从事Model工作,如果我上去新竹找他,他会把我推荐给他表妹。

我真的上去了,就像我说的,我还只是个「笨」小孩。当然,我没有见到他表妹,不过在他家住了一晚。当然该做的事情就在那晚发生了。我只能说,我真的很幸运。他只不过就是个喜欢上我的一个人,一个「大学生」。

隔天,我就回台南了。我们也算在一起过三周吧。虽然很短暂,但它的确是我的开始。在这三周内,他开车南下找过我一次,住在永康的吉村大饭店。不过在他南下的同一天,我早已写了一封信寄去新竹给他。信里的内容,是我提分手。

果真隔天他一回新竹就收到信了,因为他马上又开车南下来问我原因。那天是周一,我在学校。中午大家都在午睡,我第一个醒来。打算出去洗把脸,竟然看到A君站在我的面前。除了当场吓得睡意全消,发呆了几秒外,忽然想到,他应该是看到我的信件了。由于在学校无法多讲,也不想让其他同学发现。所以我请A君等我放学,再约个地方谈这件事。整个下午,我都没法上课。到底该怎么跟他解释,而天啊,这个人爱我爱得那么深吗?

放学后,约了他在我的国小门口等我,离我家很近,比较方便。我们在他的车上谈了很久,从天还微微的亮着,直到天上的第一个星星亮起。我跟他说,我现在国三,课业对我很重要。我必须多用功,不然会考不上好学校。他哭了很久,但或许发现我没有跟别人搞外遇,也或许自己哭累了吧。总之,我们和好了,在车上来了一场热吻。真的只有热吻,即使天是黑的,如果有人经过,还是可以发觉的。

之后,他几乎每天都会打给我,每天都要讲很久的电话。从中也知道了,他不是什么大学生,是个28岁,在出版社工作的上班族。随着电话一天天的响,我对他的厌烦度一天比一天的高。我终于开口了,请他不要再打给我。等我考完高中联考会打给他,北上找他。考完联考,我顺利上了我的第一志愿,台南一中。可是,当我高兴的要跟他联络时,他已经不理我了。

给A君的话:很高兴认识你,也很谢谢你过去对我那么好。如果过去的我伤了你,我只能用我只是个无知的小孩当借口,跟你道个歉。虽然已经想不起来你的样子了,可是你的名字我都还记得,至少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一直忘不了你。直到我察觉,你真的消失了,才慢慢忘记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