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政局肩負著維護和提升市民個人及群體的民權和青年社群發展的重任。
同性性行為,在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度這几個和香港同樣是英國殖民地,承延英國法律的地區,依舊是非法的。香港卻早在1991年就廢除了這個陳年舊律。
香港民政局將在一個月內展開調查,了解公眾對同性戀者的態度和觀點,以及他們對立法維護性傾向少數社群免受歧視的接受程度。
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Stephen Fisher) 是這次調查的領航人物,他表示,單是進行調查本身就已經造成爭議。
民政事務局當初才不過提出政府應該重溫1995年因為覺得社會尚未接受關于同性戀課題的討論而擱置的民意調查,就引來不少消極反應。
余志穩去年7月開始和各個代表和為同志社群訴求的組織溝通,也和聆聽了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香港人權聯委會(the Human Rights Council)、平等機會委員會(the 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以及當地的男女同志團體和活躍分子的意見。
香港政府也已經開設少數性傾向論壇(Sexual Minorities Forum),每兩個月開會聆聽同志社群的訴求。此外國際特赦組織也向政府提出了增加提供教育和衛生服務,以及關切同志青少年的需要。
余志穩也同時聆聽反對同性戀的人士的意見。代表所謂「維護家庭價值觀」人士的明光社(www.truth-light.org.hk)強調同性戀是可以治療的,而任何承認男女同志的舉動都在危害傳統家庭價值觀。
余志穩分析,「坦白說,分歧是存在的。」而且意見相左的程度讓他還不敢把兩方人士共聚一室來談。
為了更清楚了解香港廣大群眾的看法,政府委任了市場研究專業的弘達顧問有限公司(MVA Hong Kong) 向2,000 名抽樣選出的香港人發出一份構思精密的問卷。
余志穩說調查將企圖測量公眾對男女同志和雙性戀者的認知程度、人們的態度和在各種情況下和各類場合中的接受程度,比如同志親人、朋友、同事、師長、雇員和房客等。
調查也將了解公眾對男女同志和雙性戀者的民權的態度,包括延伸伴侶的權利、福利、公共住屋,以及合法年齡(目前同性戀者是21歲,異性戀者是18歲)。
當局意識到1995年的調查被批評為刻意誤導和偏袒,所以這次的問題都經過三位由政府委任,被譽為公平和客觀的德高望重的香港人士組成審核委員會,精心查審。
他們是前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陳耀莊律師(國際公證律師,陳耀莊鄭樹深律師行高級合夥人)、張妙清教授(香港中文大學心理學系講座教授兼系主任)和梁美芬博士(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
余志穩告訴立法會,他們都是著名且在社會上有影響力的人士,而且都未曾對此課題發表過個人看法。
調查結果相信需要兩個月時間分析,預料將在下半年公佈。香港政府將根據調查結果決定香港是否為政改準備就緒。
在加拿大註冊的邵國華和吳展鵬的同性婚姻案預料將在年內下判。
高等法院料將在本月底為已經在加拿大註冊結婚的同志伴侶邵國華和吳展鵬的婚姻是否在港受承認下判。余志穩說,如果大多數的受調查者想法開放或無意見,就表示公眾可能可以接受了。若沒重大異議,我們就可以勇往直前。
同運人士認為政府的步伐太緩慢,至少還需要等待一年以上的時間,才可能談得上立法與否和進行民意咨詢。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在民政事務會上告訴余志穩,我們不反對你進行調查,但我們要的是立法。劉議員覺得政府在敷衍行事。
余志穩則認為,公眾的支持是必要的,立法會的支持也是必要的。政府還未雙方面的肯首。
余志穩說這不止事關立法維護一個族群免受歧視而已,它還關乎人們對同性戀的定義。
另一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博士則評擊,政府的做法是危險的,決定是否應該維護基本人權,不該由民意來決定。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也同意,是否需要立法保護人們免受歧視,是不應該通過公眾調查來決定。「《世界人權宣言》中闡明,每個人都應當享有不受歧視的自由。我們強烈呼籲政府立法實現保護所有國民,無論任何性傾向和公眾意見,都該擁有的人權。」
同性戀者所承受的歧視是難以衡量的,但平權組織性權會,還有啟同服務社向來不懈地收集資料,他們認為單在去年,香港至少有50起因為性傾向而造成的歧視案例。
然而香港法庭卻無法援引法律為這類案子聽審。
邵國華和吳展鵬的同性婚姻案預料將在年內下判,而法定年齡的爭議也因為一宗兩名男子被控,而其中一人年僅19歲的案件,而提到檯面上。
去年12月的這宗強奸和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案件,牽涉30歲男子和19歲少男在汽車內性交。男同性性行為的法定年齡是21歲(異性性行為和女同性性行為則是16歲),而在公眾場合進行男男性行為屬違法。另一方面在公眾場合的異性性行為和女同性性行為則不算違法。
這兩個案例可能迫使香港大刀闊斧地改寫法律。
此外,香港入境事務處也接到越來越多外地來港工作的人士為已婚的同性伴侶申請受養人簽證。
入境事務處沒有對個別案例澄清,只表示會根據個別申請案例的陳情批審。不過一般了解當局目前例行簽發一個6個月的特別簽證,有效期比旅遊簽證長一倍,比就業簽證少一半。
和新加坡一樣,在香港關于所謂「家庭價值觀」的喧嚷聲此起彼落。
教會衛道人士堅稱聖經清楚寫明同性戀是罪惡的,而且似乎比起通姦更勝一籌。
前衛派別則堅持,1,500前訂下的關于同性戀的教條,在現今的社會已經不合時宜,一如奴隸和壓制婦女的制度,都是宗教經典裡提倡的教義。
民政事務局支持基恩之家出版《同心事件薄》和《同志心.牧養情》,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
李鼎新牧師相信調查將顯示港人還未就此課題有明確看法。「可能有更多的容忍,但我想至於接受,則未必可見。」如此壁壘分明地處理,可能迫使未有意見者,以及沉默的大多數傾向保守的一邊。
香港的聖公會教徒就因為美國任命一位同性戀主教的事,出現分裂,還與非洲和東南亞的教區發生決裂。陳謳明牧師說,聖公會教會至今對此公開論爭袖手旁觀,只在內部討論。
香港羅馬天主教教會似乎也進退兩難。一方面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認為這是人權問題,另一方面,教區婚姻與家庭牧民委員會又擔憂傳統家庭將受打擊,婚姻的聖潔被破壞。
陸輝牧師所屬的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在教義上反對同性戀,他表示容忍的精神是存在的,不過他屬下的62個教堂必需自己決定。
香港有大約一百萬基督教徒,至今沒有任何主要教會反對性傾向歧視法案。陸輝牧師說,只要不要含蓋得太廣,是不會反對的。
以基本教義福音教派為主的少數反對聲音不能苟同,已經開始積極寫信影響調查取向,也向調查單位爭取調適問題。
由男女同志主持的基恩之家(www.bmcf.org.hk)團契有自己的教長和70名教友,採取低調的策略,本月出版了一本《同志心.牧養情》,紀錄同志姐妹弟兄的心 路 歷 程,以及家人和教會長老的鼓勵。
余志穩表示,這件事有它倫理和道德上的視角。有的人不認為他們在歧視。他們不但不覺得他們相信的觀念是錯誤的,甚至強烈地認為他們所作是正確的。
我們需要跟社會正面地探討我們的價值觀。我們談論的不是黑白分明的東西。我們討論的是一個不同人可以有不同看法的地方。
余志穩覺得調查的宗旨已經包括整個社會如何前進的問題。這是調查需要確定,而民眾需要思考的一個問題。
民政局考慮未來几個月將面對的激烈爭論,已經爭取到撥款從4月開始設立一個由二人組成的性別認同和性傾向組,監督關于歧視的投訴,和探討各個相關機構的個別關注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