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Apr 2008

數據可怕?

許 多人對同性戀的厭惡,其實來自對同性戀性行為的心理與情緒反應。

因為許 多異性戀不能想像自己與同性接吻或愛撫,結果當他們看見或想像同性戀與伴侶接吻或愛撫,就以為很噁心。但這種個人情緒上的反應是不能用來合理化反對別人的理由的。

在文明社會,這應是常識,我不能因為自己覺得吃肥豬肉很噁心,或自己認為吃野味很噁心,就認為所有吃野味或肥豬肉的人不道德,進而禁止別人吃野味或肥豬肉。如果一己的情緒反應可以用來打壓別人的自由與權利,那同性戀也可以因為覺得與異性性交很噁心,而抨擊異性戀罪惡。

但,可不幸的是,對於上述常識與邏輯,不是人人都懂。在我們的社會,還是有不少人異常傲慢,把一己的情緒好惡定為道德的邏輯性原則,進而對異己進行道德批判與評價。

保羅卡美倫看準了這一人性的弱點,對同性戀之間的性行為大作文章。他的研究顯示:

(一)37%的男同性戀涉及S/M,即施虐與被虐的暴力性愛行為。

(二)29%的男同性戀喜好在其性伴侶身上撒尿。

(三)17%的男同性戀愛食用人體排泄物,特別是糞便。

(四)99%至100%的同性戀進行口交。

(五)93%至98%的同性戀涉及肛交。

(六)41%至47%進行拳交,即把拳頭插進肛門。

諸位,如果你不是同性戀者,你是不是會一時被嚇壞?特別是第二、三、五與六項?第四項很多異性戀都愛做,不少已見怪不怪,所以情緒反應不大,但二、三、五與六,是不是予人同性戀都是污穢和變態的一群?特別是在一個同性戀普遍上不敢走出來的社會,許 多人不認識真正的同性戀,結果只能「想像」同性戀,一提及同性戀,就想起卡美倫的數據,難怪以為同性戀變態。

卡美倫的研究最大問題是他的樣本來自41名男同性戀與25名女同性戀。這些人可能代表同性戀嗎?如果我訪問50名基督徒,他們如果都是宗教原教旨主義,其中40人贊成以死刑對付同性戀,我可以結論80%的基督徒贊成以死刑對付同性戀嗎?或如果我去酒吧訪問50人,有49人有一夜情的經驗(很多人都是去酒吧找一夜情),按卡美倫的邏輯,我們的社會有98%的人有一夜情的經驗!

卡美倫的數據與「研究」令人對同性戀產生恐懼,令人厭惡同性戀,以為同性戀是對文明的威脅,賦加同性戀的邪惡性,製造同性戀是社會劣等的印象,甚至與動物無異。這種研究不只令社會大眾嫌惡同性戀,也令許 多同性戀少年人厭惡與恐懼自己,以為自己是一種變態病態的生物,把一種劣等意識內化在自己的內心。這種假學術與研究之名而攻擊同志的伎倆,道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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