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地方法庭
去年11月23日凌晨5點在新加坡烏節路的豪傑大廈,六名青年毆打一名37歲的中年人蘇海米(Suhaimi Sulong),使得該名中年人送醫後傷重不治身亡。涉案的六名青年立即遭到逮捕,並在本月初認罪,隨即被以謀殺罪起訴,但控方之後將控罪改為程度較輕的蓄意重傷罪,而控狀的更改原因並未被透露。
11月6日,地區法院判處阿曼(Ahmad Nur Helmy,20歲)四年半監禁、八下鞭刑,法官認為在整起案件中,阿曼犯案罪行嚴重,因此做出如上判決。
法院還當庭公開了阿曼的太太的證言,證言中描述,阿曼性格急躁、脾氣暴烈,曾多次對其進行家暴,阿曼的太太因此也已經與阿曼辦理離婚。
此外,蘇菲(Muhammad Sufian,21歲)和赫米(Helmi Abdul Rah,28歲)因為犯案情節較阿曼輕,因此均被判處四年監禁和六下鞭刑。
根據法庭資料,六名犯案者於去年11月22日晚在烏節路豪傑大廈的一家酒吧內參加一個生日派對。蘇海米在公廁內向阿曼袒露下體,並要求阿曼為他口交。阿曼召集了蘇菲、何錦文和賴志坤與蘇海米對峙,阿曼並質問蘇海米是否是同性戀者。
當地《海峽時報》報導,當時蘇海米拒絕回答,此舉激怒阿曼,阿曼向蘇海米臉部揮拳,使蘇海米倒地。蘇海米此後欲離開並走下樓梯,阿曼經友人蘇菲勸離不果,阿曼掙脫蘇菲繼續追打蘇海米,直到蘇海米到在地上,並繼續踢打蘇海米的頭部和臉部,另外五人也隨後加入毆打蘇海米。
蘇海米被五人毆打後送往新加坡中央醫院,因頭部和頸部受到重傷在急救一小時之後宣布不治。
根據媒體之前的報導,其他五名犯案者中,何錦文(Ho Ching Boon,17歲)和賴志坤(Lai Chee Kuen,17歲)也曾在案件發生當天於公廁中被蘇海米詢問過是否願意與其發生性行為,遭到兩人的拒絕。
何錦文、賴志坤和利瓦(Ridhwan Mohd Roslan,20歲)被分別判處18個月到3年的改造。在管教所中,他們將接受操練、心理輔導、再教育和職業技能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