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海外有為同志而設的社區中心,看到數十萬人上街歡呼,我在想香港甚麼時候可以從後趕上?
返港後,與兩位在「九八華人同志交流大會」認識的義工(Tommy仔和Justin)創辦香港彩虹。轉眼間已是十週年,我們終於開辦了「首間為同志而設的社區中心」。
近幾年,與本地十多個同志組織和民間團體合作往來,籌辦國際不再恐同日香港區遊行/集會、國際人權日嘉年華,到民政事務局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性小眾論壇」表達我們的訴求,於立法會選舉期間推動《同志政綱》,製作同志網上/民間電台節目,到訪中學、大專院校課堂作分享,召開一次又一次的記者招待會,進行一次又一次的社會行動……
我們發現「反同」力量不斷組織教會、學校,動員保守勢力,宣揚「恐同」訊息;與此同時,有愈來愈年青同志勇於現身,參與同志平權運動和組織義工行列。
或許 ,反同人士的舉動,某程度上是幫了同志社群。
我常常勉勵自己和我身邊的義工,我們所謂敵對雙方現在所做的,大體上就是海外先進國家地區十年廿載前所做的。
如果我們持之而恆,愈來愈多同志性小眾能夠做回自己,社會大眾會因著愈來愈多的討論而辨出真理,社會就會變得更公義,制度就會趨向平等。
當然,我不是說坐著等時光流逝,十年廿載後香港自然就會有同志平權。
其實,即使反對同志的陣營甚麼也不做,我們還是要為自己的權益爭取到底,因為人權乃天賦的,沒可能我們自甘成為二等公民。
我們要同志感情開花結果,我們要更有效對抗愛滋病疫情,我們要活得健康、快樂和有尊嚴,我們就要爭取本屬同志性小眾的「陽光、水份和泥土」!
馬丁路德金講過:「改變不會自動到來,而是需要我們不斷的抗爭。」配合同志身份曝光的掙扎,我在這句話後邊加上,「抗爭從自身(內心)開始!」
同志們,要麼一輩子活在別人的指指點點下,扭曲人性,委屈自我,要麼衝出衣櫃,磊落做人,愛得英勇!
無論如何,要知道,光坐著等,等這個社會改變(開明進步),等身邊的家人朋友準備好,接納我們作為同志,這一天是不會到來的。
社會之所以改變,家人朋友之所以能夠正面、全面地認識並接納同志,就是因為一個一個同志主動現身,增加社會大眾對這個弱勢社群的「能見度」!
「沒有現身,哪有改變?」
這幾年,我都有份組織同志朋友前往台灣參加當地的同志遊行,看到他們人數的增長和籌辦經驗的累積,以至整體台灣社會相對過往的開明,都鼓動我們要在香港舉辦同志遊行,特別是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特別行政區,香港同志運動可視為中國同志運動的一部份!
正如近年亞洲地區的同志遊行,第一屆規模未必很大,但總得有個開始。
「For the Long Term…」我們是為長遠的目標和理想而行,2008年12月13日(星期六),讓我們一起「驕傲愛上街」,宣示同性愛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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