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為甚麼不回來》談起 ──
《為甚麼不回來》原登刊於我在《南洋商報》的專欄,後來在我的電子報轉載(原文請見本文文末附錄)。有讀者告訴我文章在南洋網出現時被刪了,我上網一查,果不其然。其中一句「他和他的同性愛人在紐約買了一間公寓,自由快活。我不會問他為甚麼不回來」,不知哪位編輯先生或小姐,把「同性」兩個字刪掉。我想,如果我寫「他和他的女朋友」,那個「女」大概不會不見。
幾天後,另一位讀者告訴我,有一個自稱「愚者」的人,把我電子報轉載的《為甚麼不回來》轉貼《自由媒體》(www.thefreemedia.com),這次更絕,轉貼者索性把那一句整句刪掉!
諷刺的是,這篇文章評論為何許 多專才不回國,批評大馬文化低落,跳出井底的青蛙自然不想再跳進井底,這些讀者和編輯竟迫不及待為我的觀點佐證注釋。
這是甚麼文化? ──
《南洋商報》邀我寫專欄,那位編輯小姐,還是律師出身,告訴我她對同性戀沒有偏見,結果三個月不到,唯一一篇有關同性戀的文章被投籃,問她原因,裝聾扮啞。後來,這篇《為甚麼不回來?》連同性愛人四個字也受不了,編輯也要刪掉同性兩個字。
如果有人認為同性戀罪惡,因為上帝認為同性罪惡,雖然我認為這種觀點幼稚慮淺,但我還是會尊重他的立場。我最受不了的是一些人擺 出開明開放的樣子,骨子裡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就像整天喊廉潔,自詡民主的貪官污吏一樣,叫人受不了。
那位自稱「愚者」的網友(他還有一點自知之明,不會愚到沒有救藥)轉載我的文章,竟然把他不想看的那部分也不讓其它讀者看,完全不尊重作者。這不只愚,還是霸!
為甚麼這些人那麼討厭同性戀?為甚麼總是千方百計不讓同性戀見光?
這兩起事件令我想起不久前奧運男子跳台跳水金牌得主馬修。馬修是今屆奧運唯一公開性取向的男運動員,但NBC在報導有關他的新聞時,只字不提其性取向,也不播出他在得獎後與其男友親吻的鏡頭,完全不提他感情生活,這和報導其它金牌得主的作風完全不同。
任何觀看NBC轉播奧運的觀眾都會發現NBC不只報導運動比賽實況,對於名將與金牌得主的感情世界和生活故事,也會在節目穿插。比如誰與誰戀愛,誰有未婚妻,誰是萬人迷,至於金牌得主的妻子、丈夫、愛人、甚至父母弟兄姐妹,如果人在現場,電視鏡頭也不會放過,得獎的運動員在現場擁抱與親吻愛人的鏡頭,也不會錯過。但馬修與同性愛人親吻的鏡頭,竟然不見一個,許 多觀眾甚至完全不知馬修是同性戀。
為甚麼同性戀的好事上不了電視?但如果惡事由同性戀所犯,其性取向卻可以成為新聞焦點?
明顯的,在一個普遍對同性戀存有偏見的社會(是的,美國對同性戀一樣充滿偏見,完全不比亞洲國家遜色太多),成功 的名人如果是同性戀,不符合一般大眾以為同性戀猥瑣的印象;對他們而言,同性戀等於低劣、變態、墮落,怎麼可能正義、善良和健康?許 多人只願相信自己想相信的事,至於事實是甚麼,根本不在乎。在這情況之故,難怪NBC「疏忽」,NBC只想給一般大眾看他們想看的「事實」。
一直以來,社會總是通過一些差異來研究、批判同性戀。同性戀與異性戀的確有所差異,但不是自然與反自然、正常與變態、高尚與低俗、神聖與罪惡的分別。但異性戀霸權偏偏要堅持這種差異,結果產生一種高度想像式、規範化的敘事方程式來研究與論述同性戀,同性戀只是一種研究與考察,甚至最終是審判的對象,不是自由思想與行動的主體。
在這種敘事策略之下,同性戀的好事不宣傳,因為這種性取向只有當醜聞的資格。
一些同性戀團體為此忿忿不平,向NBC提出抗議,NBC最後不得不為此「疏忽」公開道歉!這就是大馬媒體與美國媒體的分野,二者水準高下立見。你希望《南洋商報》向我道歉?簡直做夢,我公開批評他們,他們沒有從此封殺我,已經謝天謝地了。至於那位「愚者」會否覺悟自己的問題,給我捎來電郵打個招呼,我連這個把握也沒有。
無論是《南洋商報》編輯,還是「愚者」,或是NBC,所表現的都是一種霸權的作風。
霸權的統治伎倆 ──
霸權是一種不平等的統治關係:某一種人可以控制、操縱另一種人的心靈與生活,它把自己當做是最完善完美的標準,任何與他不一樣的人都是錯誤,完全不必講理,也不談平等了。至於異性戀霸權它根據本身的愛欲,定義別人是否變態,決定他人心裡是否不正常,它有自身的理想,卻不容他人有理想與快樂。
霸權,特別是異性戀霸權往往有宗教背書,難怪許 多反同性戀的人講來講去,都是只能把自己的宗教經典搬出來,可在民主的社會,我們可以把自己的宗教強加於他人身上,勉強別人遵守嗎?我們是否可以不必講理,要求別人「只要信,不要問」?如果有些宗教的教義大相徑庭,那誰又該聽誰的?那時是否要比誰夠凶夠狠?
由此可見,純粹訴諸一己宗教的迷信是可怕的。由於無能講理,結果就訴緒一己的宗教經典,無疑是一種巧取豪奪,是一種帝國主義的形式,根本上就是專制獨裁者的心理,即「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我的宗教說你錯,你就肯定錯,不用再多說甚麼了!
其實,不論是以一己的宗教,或一己的文化,或一己的性慾或性取向,去攻擊同性戀而又說不出同性戀到底有甚麼問題,至多是「看起來怪怪的」,或「我實在不明白為甚麼有人是同性戀」,都是一種獨裁者的論調,反映一種帝國主義的心理,把自己的文化、宗教、喜好,當作是統治眾生的標準!
「歐陽,夠了」? ──
有人告訴我他對同性戀沒有偏見,不過勸我一句「歐陽,你寫同性戀寫得太多,夠了」。今天社會還有人歧視同性戀,許 多同性戀不敢承認自己是同性戀,沒有任何一個弱勢團體比同性戀更弱勢,需要如此自欺欺人,可他竟然說我不應再寫。我寫文章寫了差不多20年,從來沒有人勸我不要再寫新聞自由了,或不要再寫性別平等了,或不要再談甚麼反貪污濫權了。沒有人說「夠了」,雖然寫以上議題的人一大堆,可偏偏不能忍受我寫同性戀!
這不是偏見又是甚麼?
有人更笨,竟說因為你是同性戀,所以你是為自己說話,以此否定我的文章。就算我是為自己說話,又有甚麼錯?如果馬來人說「你們華人不准談華教,因為你們是華人」,你可以想像華人會怎麼說嗎?你必須想像,因為連最極端的馬來種族主義者都不會笨到說這種話!
異性戀霸權的另一伎倆,為合理化不平等,不惜製造一種獨特的和自然的定義,把同性戀或異性戀以外的愛戀當作一種不自然、不正常、病態與變態的現像。為了達致這目的,不惜用一切可能途徑誤蔑、中傷同志,以合理化異性戀獨特的地位,包括指「同性戀都是很痛苦」,但不追究其痛苦原因。如此一來,所有的不平等就不再是不平等,可以理直氣壯地以為理所當然,可以大義凜然地責問:誰叫你不做異性戀?誰叫你選擇做同性戀?活該痛苦!完全不了解同性戀不是做不做的問題,而是有關是不是。
若要落實社會公義與平等,除了種族主義、性別主義,還必須突破異性戀霸權,認清它們均是社會不平等的現像。反抗霸權最重要的動作之一,就是不斷站出來監督、批評和騷動霸權單一想像的敘事,干擾霸權的表述系統,令其呈現自我矛盾。除非細數這些霸權的罪狀,而且幾乎無一掛漏,認清其狡詐、偽善、殘酷,甚至其無腦之一面,否則不平等永遠存在。
歡迎與作者電郵交流:oyoungm@hotmail.com
附錄
為甚麼不回來?
文:歐陽文風牧師
(原載《南洋商報》)
蔡細歷日前說有90萬大馬專才在國外工作,不願回來。首相署副部長佐哈裡揭露政府花費2億3500萬令吉保送優異學子到國外念醫科,但許 多人畢業後不回來。
其實不回來或急著移民的豈止專業人士?我在紐約認識許 多大馬人,有者跳飛機,有者工作數年後獲綠卡,寧可在餐 館打工,都不想回國。我認識一畢業於倫敦經濟學院的大馬人,英語不錯,非常聰明,在紐約做自由撰稿人,只寫影評,有時受邀在大學演講,一年收入可高達12萬美金;在《紐約時報》副刊寫一篇特稿,只有半版,稿費2千 。他問我在大馬寫專欄稿費多少,我告訴他,他不斷搖頭,丟下一句:「你還要寫?」,我還沒有告訴他一些編輯沒有水準的刪稿丟稿的膚淺與傲慢。當他知道我畢業後計劃回國,拒絕在美國大學教書,看著我說「You are crazy!」。
他和他的同性愛人在紐約買了一間公寓,自由快活。我不會問他為甚麼不回來。
美國不是天堂,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是。但在歐美國家,只要你有本事,你就可以冒出頭來,在美國大學做系主任的華人或非白人多,這種事,在馬來西亞可能嗎?美國不是沒有種族主義,但如果有人因種族、宗教、出生國籍、性別、性取向歧視你排擠你,你可以告上法庭, 討回公道。
馬來西亞政府自詡多元文化,強調三大種族和平相處,但還有政治人物因多語路牌而呱呱叫,簡直匪夷所思。紐約唐人街的中文招牌比英文不知大多少倍,從來不見政府投訴。美國人對回教有偏見的大有人在,但政府強調多元文化,開齋節前郵政局印製摘自可蘭經的阿拉伯文郵票,你可能想像我國印製「道可道,非常道」或「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中文郵票嗎?
不過,話說回頭,許 多專才不回來,不能只怪政府的政策,民間文化低落膚淺,老百姓自己也是要好好反省的。許 多大馬人思想閉塞,沒有講理文化,動不動就訴諸傳統,再不就是領袖權威,欠缺創意,視新事物為毒蛇猛獸,整個文化死氣沉沉;接受不了批評,碰他一下,說他兩句,就氣急敗壞,惱羞成怒,十分神經質!
有人問我紐約和吉隆坡有甚麼不同,是不是紐約多打扮怪異的人士?怪異之士其實到處都有,紐約和吉隆坡不同的不是怪異人士,而是社會對「怪異」的反應:紐約人視若無睹,平常對之,大馬人大驚小怪,指指點點,這是最大不同!
文化層次不高,難免自卑,自卑的人不懂幽默,沒有自嘲能力,也欠缺開放心胸。在美國你批評政府,你贊揚推崇異域文化,許 多美國人興奮異常。
但在大馬,你罵政府,有人可能會欣賞你,但你多說幾句外國的好,就有人以為你崇洋媚外,馬上自我保護說你「不要以為外國的月亮最圓」,有者索性罵你「那你移民算了,幹嘛留在這裡?」
你說,為甚麼有許 多人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