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Apr 2009

美國:華盛頓州同性伴侶將享有平等權利,紐約州州長提出同性婚姻法案

美國華盛頓州眾議院當地時間4月15日投票通過了關於同性伴侶關係平等權利的法案,合法登記的同性戀人將享有與婚姻關係幾乎同樣的法律權利,只是關係的法律名稱不同。

法案在民主黨人佔多數席位的眾議院以62票贊成、35票反對的結果獲得通過,參議院已在上個月通過了同一法案。州長克里斯‧格利高裡已經表示他將簽署使這一法案生效。

華盛頓州此前已實施有承認同性同居伴侶關係登記和相關權利的法律,從2007年7月起至今,在該州登記的同居伴侶數量已超過5,000對。基於本次通過的法案,在華盛頓州各項法律中給予異性婚姻關係的權利也將適用於同性伴侶。法案不僅涉及到勞工與雇佣、社會保險等各方面,也包括伴侶醫院探視權、對去世伴侶遺體處置和器官捐獻的決定權,以及在無特定遺囑情況下的伴侶財產繼承權等。

州議會曾在去年通過的另一法案中擴大了同性伴侶關係法律權利,本次法案將使得各項權利更加全面和平等。依照有關法律,在華盛頓州申請登記的伴侶須共同擁有住房、雙方不得與他人另外存在婚姻關係或伴侶關係,並且都年滿18歲。

另一方面,紐約州的州長、民主黨人大衛‧帕特森(David Paterson)當地時間4月16日在專門召開的記者會上宣佈了向州議會提交承認同性婚姻的法案,紐約市的市長和市議會議長等人出席了記者會。帕特森認為同性婚姻屬於民權而非政治議題,雖然還不能保證有關法案能獲得議會通過,但對平等權利的爭取不能等待。

雖然同性婚姻法案在紐約州眾議院可能獲得多數支持,但法案在民主黨人只佔微弱多數的參議院預料將面臨較大阻力。目前在新罕布什爾州和緬因州,同性婚姻法案也正由議會討論中。


(圖)4月16日,紐約州州長大衛‧帕特森(中)在記者會上宣佈他向州議會提出同性婚姻法案。紐約市市長Michael Bloomberg(左)和紐約市議會議長Christine Quinn(右)以及一些議員或團體人士出席了記者會。


本文原載:愛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