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岳父岳母大人,是我和男朋友钟钟住到一块将近半年后的事。
钟钟有一天说:「来,跟我一块回家。」
我们便驾了两个半小时的车子到了钟钟的家乡,一个座落在一条大河边的小城。
我见到了钟钟的父母,便礼貌的叫了一声「安哥」「安迪」,我们的交道便开始了。
由于钟钟在回来之前便交代了他会带一个朋友回来,所以我便不需要再解释多多了。(从此以后我的岳父岳母大人便对外称呼我为钟钟的「好朋友」。这个「好朋友」一叫就叫了16年。)
开始在钟钟家乡的时候还真的有些不习惯;别说我自己一向在外就是「我说了算」的那种,就算回到了我的家乡,父母也还是会迁就着我。
可是到了钟钟的家,情况就不同了。我必须变得客客气气,说话必须斯斯文文,不可以大声大气,走路要让老人家先走,吃饭要先让老人家夹了菜才可以下筷,在厅看电视不再轮到你说想转什么频道就转什么频道,吃了饭要马上把碗洗的干干净净,老人家要说什么话题就必须迁就说什么话题,还必须偶尔不知不觉地称赞他们,让他们爽一下。
唉,太辛苦了。
还好只是3天2夜,离开钟钟家乡的时候,哇,太好了,太棒了,天太蓝了,连外面的车声都特别的好听了;我一路在唱歌,为自己脱离苦海而唱歌。
(等等,小第,你一定以为这就是The End了吗?你以为是在看电影,不管戏有多长,总有The End的时候吗?太天真了吧?)
Part Two在我们回到我们「温馨的爱巢」不久就发生了:岳母大人说她要下来看她的儿子。
这是我的第一段爱情,我的第一次跟别人住到一块,真的没有什么经验;我便问钟钟,她下来了,我们还是睡大床,你没有什么问题吗?(我是不要紧的,又不是我家人。)
钟钟说:杀到来再算吧。
岳母便「杀」了下来。
我们把客房收拾干净,没想到岳母一到步就开始清理房子:扫地(地不是一尘不染吗?),抹地板(地板不是刚刚抹过吗?),洗衣(衣服不是才几件吗?)。然后问了路,就下街买菜煮饭。
我是连眼都看呆了。她不是来作客的吗?
钟钟说:这就是他老母(老老的母亲),是一生都闲不下来的。
我的这位岳母大人在我们「温馨小屋」一作就作了一个星期的「扮家家酒」,我们的五星级厨房都快和她乡下的厨房没什么两样了。
幸运的是,当时我的工作必须往另一个城市跑,有时还回不了家。我便眼不见为净,你要怎么翻转这个家都请便吧。
等到送她到巴士站让她回家乡的时候,我都开心的要哭出来了。
她住的日子里,看着我们睡在那大大的King Size大床上,她却也一句话都没有说过,也没有问过。我们当然也当作「西线无战事」,天下太平。
我想,在她的认知中,她一直把我当成是钟钟的「好朋友」。
自从有了Part Two 之后,我就知道很快就有Part Three,Part Four,Part Five,好像长篇连续剧一样,没完没了了。
结果当然好像意料一样,我们的日子才刚刚回到我们两人的「温馨」天下时,岳母大人就又摇一个电话来说她要下来,要做饭给他的孩子吃。
然后我们就又来一次的「扮家家酒」,又来一次的精神大挑战,又来一次的吓呆眼(后来多几次「扮家家酒」,习惯下来后,我便眼角都不跳一下了)。
我们在16年里搬过两次家,岳母大人都没有因为我们搬去没有汽车就好像没有脚的地方而止步,她还是一样高高兴兴的来,高高兴兴的「扮家家酒」,高高兴兴的投诉这个投诉那个。
再后来有一天,当一个我不很熟的邻居问起我岳母为什么最近好像没来我们的家时,我才知道她在我们家的时候,竟然几乎把整栋楼的邻居的门子都给串完了。
岳母大人无数次到我们家作客(岳父大人几乎都不出门,更别说坐上3个小时的巴士来我们家了),其实都不是一个挑战。我到更后来才发现到,真正挑战的是:岳母带了一班亲朋戚友杀上门来。
那么一大堆的亲戚,还加上一堆的小孩,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回应他们吧,大家又好像不太熟。不回应他们嘛,又好像不太礼貌。还好他们好像都不太需要我,他们好像大家在一堆就很开心,我便变成了一个观众。
我现在总算明白了人们说的这句话:你看起来好像是跟一个人结婚,实际的情况是,你结了他们整家的人。
我一开始真的没有想到连同志都要面对这种事。
做人难,做同志更难,做一个有爱人的同志是难上加难,再加上他的一家人,唉,你还能够说什么。
后记:
后面的这句话是开玩笑的。我觉的作为一个同志,我是必须感激钟钟家人的体谅,钟钟家人的接受(虽然大家什么也没说),可是我知道他们是都知道的。(都住在一起16年了,还不知道,开什么玩笑……)
我的岳父岳母一次都没有为难过我们,虽然他们受教育不高,虽然他们也许听过一些难听的话,虽然他们心里也许并不乐意,可是他们真的一句难听的话都没有说过。
我是打从心里感激他们的。也许他们一生都听不到我说出口,可是这句话是一直都在我心里的:真的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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