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Oct 2009

青少年如何失去他们的性自主权?

尽管两情相悦,好好的鱼水之欢一场后,法律上错的只是男方;女的不用负责任;要是两个男生两情相悦呢?未到法定年龄的一方一贯被保护,情人却因而被送到牢里去。年青人对性是否真的毫无所感?

香港午夜蓝是一个男性性工作者的互助网络,宗旨在争取及维护男性性工作者的权益。在过去的两年间,我们看见会主流媒体丶社福机构都在努力挖掘青少年援交的新闻丶人群,去努力拯救「贪慕虚荣」丶「年轻无知」丶「不懂保护自己」丶「身染性病」的援交少女少男……以上这些令人耳熟能详的帽子,过去一直都狠狠地被扣在性工作者社群的头上。但是,经过性工作者社群及关注性工作者团体及人士的努力去污名化后,想不到这些帽子又转而被紧扣在援交社群的头上,不能不令人咋舌。社会上对援助交际的想法,正正反映了社会如何忽视丶剥夺青年人性自主,及对于援交作为一份工作的非难。


以保护为名 剥削青少年的性权丶性自主权

未成年人士,社会上一早被假设为「必须受到各种保护」,因而不能有性自主的权利,少年人的性,只存在于被剥削和被侵犯的情况,不是弱小少女被侵犯,就是小男孩被非体,对于青少年,性是一种剥削形式而已。又或者,小朋友及少年人对性懵懂无知,未成熟,性是身体上美好极致的享受,是一个美丽的禁果,吃了不只会目眩神迷,更会被逐出伊甸园。社会上,明知性是诱惑,只好设下重重法例的关卡,阻止青少年吃下那迷人的禁果。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是错,尽管两情相悦,好好的鱼水之欢一场后,法律上错的只是男方;女的不用负责任;要是两个男生两情相悦呢?未到法定年龄的一方一贯被保护,情人却因而被送到牢里去。年青人对性是否真的毫无所感?当然不是,年年月月都有报章报告青少人人沉溺于性资讯,例如六年级就看色情网站,十三岁去买O靓模揽枕。现在青少年人愈来愈早发育,发育中的身躯对性有想望亦是理所当然的事。


普及性教育 才是较有效保护青少年的方法

发育期间,青少年要面对的,他们在将熟未熟之间,社会上的道德标准,一直将性视为污秽不堪,难登大雅之堂,讲不出声,不能公开讨论,只能口耳相传。当我们的性教育仍然停留在处理月经与梦遗等生理资讯,其他更应该着重的,例如如何经营个人情欲自主,如何与伴侣有良好性关系等等,通通付之厥如,只能在朋友间口耳相传,在这种文化下培育的年青人长大了,在朋友间或大众传媒下学会的,就剩下男人如何在床上重振雄风,或女性如何配合伴侣需要等等。

我们要反思的是,性自主如何在香港的性教育中缺席,就令青少年人愈来愈不由自主,只能从情欲资讯得到性知识,不是青少年人不想学,而是学校生怕小朋友接触性知识,就控制不了情欲的躁动(事实是,不学也会躁动)。因为对年青人的不信任,所以要筑起堤坝来防止情欲缺堤。情欲奔流时洪水滔滔,挡不住,为何不好好的协助青少年更深入的认识性和了解性呢,或者,当他们明白性是怎样一回事后,就不会再情欲躁动如野马,或者,会享受情欲的活动,谁晓得呢?年青人的情欲最后还是他们自己的,不能由谁来界定或剥夺他们知情懂性的自由。

社会人士假道德之名,进行全民禁欲,在课堂上不敢教性知识,读物上禁止讲性知识,最后青少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探索性这块神秘的领域。为什么不干脆给青少年空间,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性,什么是应有的性态度,而不是单单高呼贞洁,婚前守贞这种偏颇狭獈的安全性教育。

成年人在带历奇训练之时,每每说要从经验中学习,但我们社会假道德之名,继续将他们打造为年少无知,易受欺骗,需要保护的纯情小羔羊,没有选择的空间。问题是,社会上何曾提供过空间让青少年自在和愉悦地讨论情欲?当道德人士将一切情欲活动,都纳在罪与罚的门槛之下,除非你取得合法地进入性乐园的入场门票——一纸婚书,否则,任何婚姻外的性,包括年少年人的性,性工作,都是肮脏而不合道德的。


性工作是工作 援交也是工作

对于援交,公众丶媒体的眼光只会着眼于未成年男女是否被侵犯,或误入歧途等等,很少人会用一份工作的角度去看它。国际劳工公约本身,并未对童工作出清楚的年龄划分;就从事性工作的童工而言,国际劳工公约将在公众场合(包括街头及性服务场所)中就业的童工定义为受害人,由此可见,透过网上找寻客人的援交青少年,并不在「受害人」之列。到底社会上是否有足够的职位空缺让这班青少年投身?如果没有职位,他们自创职位解决就业问题,又有什么值得非议之处?

从事援交的不只少年人,不少在职青年,因为失业丶欠债等原因,下海做援交男人也比比皆是。金融海啸后,社会上失业率上升,我们接触到的援交人士,有人失业后努力地找工作,但几个月都找不着,未有打算申请综援,只有自力更生。援助交际,其中一样好处是时间自由,可以与客人讨论开工时间,或按日常行程决定开工与否,合乎待业求职人士需要。

当道德人士指责援交青少年不好好求职时,有否想过以现时香港知识型的的经济结构,近乎注定地将一些未能合符就业市场要求的青少年排挤出去?香港有再培训/展翅/青见等等协助青少年投入就业市场,他们不能不试求职就去卖肉维生这样不要脸吧?要想的是,是不是有再培训/展翅/青见年青人就一定要选择?他们有没有选择劳动条件比较好工作的自由?援交相对其他工作而言,工时少,工资多,当其他工作工时长丶工资不高时,年青人有没有选择不剥削自己的自由?

青见/展翅只是临时工,流动性高,未能稳定维生,虽然援交也是零散化的工作,但起码生产工具操之在我,比其他工作,有较多的能动性,偏偏面对社会的打压,有机会犯上唆使他人作不道德的罪行。援交人士主要透过网络去寻找客人,并不用公然在街上找客,但警方却利用《唆使他人作不道德行为》法例的漏洞,在放蛇时向援交人士问价,当他们回答后便会构成罪行,面对法律裁决。所以我们争取性工作除罪化,因为性工作,明买明卖,如果其中不存在欺压剥削,一切公平进行,又何罪之有?

有人说青少年从事援交,有受到各种伤害的风险,那社会应该要做的是教晓他/她们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和行为,正如教导暑期工要小心求职陷阱丶各种职业意外一样。如果只是因为他们选择了出卖性去换取金钱,便「堂而皇之」地指责她/他们「贪慕虚荣」丶「不懂保护自己」,不断的将各种污名肆意地扔向她/他们,这不但无助于去了解青少年选择做援交的原因丶情况丶生活的需要,只会令她/他们陷入更艰难的处境,这才是真正的不道德吧。

不少人常说,现在青少年木头一块,一点反思能力都没有。当做什么都可以被指责做错,包括探索自己的身体情欲,了解自己的职业取向都可以被大人们说成是做错,不道德,为什么还要出来被指责,乖乖做头纯情小羔羊不就平安大吉了吗?起码,不用被献在道德的祭坛上被牺牲。


本文原载:香港独立媒体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4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