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剛進入職場時,擁有一群窩心的姊妹淘。幾年過後,有人進入異性戀婚姻生活,有人選擇單身,但不論人生的年輪把我們送到何處,姊妹淘仍如陳釀絲絲流淌在我的心底。
即使生活再忙碌,每隔幾年大夥兒總會通個電話或相約見面敘舊。我的一位姊妹淘,從不提及自己的感情生活,大夥兒也很有默契的從不過問。這樣一位認識了20年的老朋友,去年冬天與我相約見面,帶來了一位與她生活在一起20年的女伴。在書店的角落,她跟我說了這幾年她與伴侶生活的狀況,這是一對愛侶平凡人生的真情故事。聽她述說她們排除萬難共同買房子與生活上的種種時,我的淚水幾度在眼眶中打轉,她倆20年來相互扶持,榮辱與共,曾經面對身體的病痛,始終不離不棄,互相悉心關照的深情愛意,令我動容不已。
我常想起她倆,也想著《扣押幸福》(Freeheld)這部催淚且撼動人心的紀錄片,這部紀錄片在2007年榮獲日舞影展評審團特別獎,2008年榮獲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紀錄短片。
《扣押幸福》是記錄美國紐澤西州一位已退休的資深女警Laurel Hester發現自己罹患肺癌,醫生診斷她只剩下一年的生命。雖然她和伴侶Stacie Andree已經依照紐澤西州的同居伴侶法登記為同居伴侶(domestic partner),但依規定在Laurel死亡後,只有法律上的「配偶」和親屬可以有繼續領取退休金的權利。Stacie需要負擔照顧Laurel的龐大醫療費用,並且在Laurel去世後可能即將面臨付不出房貸款的狀況。所以Laurel決定於生命的最終一年,在同志運動團體、以前的警察同事與媒體輿論的支持之下,向政府要求讓同居伴侶也能享有法定上配偶的退休金權利。紀錄片最後Laurel終於爭取到相關的權利,讓Stacie可以保有她們曾經共同擁有的房子。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在2011年8月15日,發表了「懇請律師界支持伴侶權益立法連署聲明」。聲明書中寫道:「當兩個個體因相識而相愛,因相愛而互相許下承諾,願意背負對方的人生,共同生活、彼此照顧,這是對與自己所愛之人共組家庭的渴望,甚至是身為人類最基本的需求。」但依我國現行的法律,「即使同居伴侶共同生活的時間再久、相互扶持的決心再堅定,他們依然是法律的化外之民,只因為他們是主動或被動不選擇結婚形式的異性同居伴侶,或不被賦予結婚權利的同志伴侶,即不公平地被台灣現行法制評判為次等公民。」
雖然我不是律師,但我支持我國伴侶權益的立法,我希望「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們不分性別、性傾向、種族、階級、國籍,皆能與所愛之人共享人生,不要讓現行婚姻制度限縮了我們對愛與家庭的想像及實踐」。我希望我的姊妹淘與她深愛的伴侶,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每當我閱讀到《詩經》〈邶風‧擊鼓〉篇中:「生死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句堅定的承諾,總會讓我反覆吟詠再三,並且想起去年冬天,我的姊妹淘與她的伴侶走出書店時的背影。
(本文作者是高雄市國教輔導團性別平等教育議題專任輔導員、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
本文原載:《立報》2011-8-21版
得獎影片《扣押幸福》(Freeheld)預告片(中文字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