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May 2017

香港律政司就公務員同性婚姻配偶福利案上訴

政府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讓同性戀公務員的可以受到其他異性戀公務員同等的待遇。

香港高等法院與上月裁定公務員在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可獲公務員配偶福利,律政司昨日決定對裁決提出上訴。案件涉及一名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在海外與同性男友註冊結婚後,未能享有已婚公務員福利,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一位香港律政司發言人日前告訴南華早報,已於本週四對本案提起上訴。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仍在司法程式當中,不適宜對此作進一步評論。」

與此同時,香港民建聯家庭事務委員會也於本週四上午請願,促政府儘快就公務員同性婚姻配偶可享有公務員福利的判決提出上訴。

上個月,香港高等法院駁回了公務員事務局對同性配偶享有同等福利損害「婚姻制度的完整性」的聲明,香港人權活動家在上個月慶祝了政府政策的里程碑式勝利。

入境處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2014年與同性男友Scott Adams于紐西蘭註冊結婚,但不獲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務局承認,令其伴侶無法享有已婚公務員福利及合併報稅福利。

周家明法官在稅務局對稅務政策標注了「間接歧視」的字樣,儘管如此也並沒有支持梁, 認為《稅務條例》定明只接納異性婚姻,梁的同性婚姻的確不符法例定義,稅局並無錯誤解讀,頒令梁挑戰稅局的決定敗訴。

周家明在他的判決中寫道:「我看不到有任何對於同性“配偶”福利的否認...根據外國法律同性合法結婚可能或將有助於不破壞香港婚姻制度的完整性。」

梁主任贊成這項決定,並聲稱:「我們只是想得到公平的對待和有尊嚴的待遇。」

根據南華早報的報導,政府是最大的雇主,整個香港都會遵循這項「決定」。梁鎮罡鼓勵政府借此機會審議歧視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