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Jan 2007

宗教团体阻扰台湾立法院反性倾向歧视就业立法

台湾的《就业服务法》修正案指明雇主不得以「性倾向」为由歧视就业。法案初审一过,宗教团体即做出反弹,并把同志污名化,扼杀同志求职谋生的基本生存权利。

「性倾向纳入就业服务法保障行动」行动剧
台湾的《就业服务法》修正案去年12月在立法院初审顺利通过,原订本月六日在立法院会排入二、三读议程以完成立法程序,而这次《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第五条将「性倾向」列入反歧视?围,指明雇主不得以「性倾向」为由歧视就业。

然而这个包含了「同志工作权反歧视条款」的法案初审一过,宗教团体即做出反弹,并把同志污名化,国民党立委阻扰立法程序,当地三十多个社会运动和同志权益组织於1月12日齐声联署上书全体立法委员,呼?立法机构尊重同志求职谋生的基本生存权利。

代表宗教团体发言的「尊重生命全民运动(全国宗教)大联盟」指出,「性倾向」定义不明,远不如两性的定义清楚。他们所认知的「性倾向」包括恋童、异性恋、同性恋、人兽交、性虐待等,约有四十多种以上的意思。该联盟质疑,如果性倾向纳入反歧视条文,未来学校教育机构选任教职员工,是否就不能检视受雇者是否为恋童倾向者,而宗教团体或公益事业机构是否不能依其固有教义,本着宗教道德良知选任受雇者。

同志谘询热线协会、性别人权协会、妇女新知、台湾女人连线、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智障者家长总会与台湾国际劳工协会等性别和社运团体随即发起连署,获得二十馀个社团加入声援行列,?时赶蛄⒎ㄔ撼虑榭挂椋??狈⑿畔蛎恳晃涣⒎ㄎ?毖扒笾С帧?br />
性别人权协会秘书长王苹说,宗教团体完全不?解性倾向与性癖好的不同,将两者混为一谈。性倾向不是如同某些保守派宗教人士所言,同志就一定是恋童癖、动物恋或性虐待族群,宗教团体不应以这些负面说法抹杀多元性倾向者的工作权。各同志和性别社团已联名发表声明指出:把性倾向与性癖好混为一谈,是有些团体长期以来对於同志族群有刻板印象,以及错误的理解。性身分是受到宪法保障的隐私权,即便是异性恋的教师也有可能拥有不同的性癖好。

同志谘询热线协会文宣部主任巫绪?判稳萑绱说囟笊蓖?厩笾暗幕?旧?嫒ǎ?刚庋?换岜仆?咀呱暇?罚 埂Lㄍ褰?暌蛭??美Ь扯?匝岸碳?娜擞性鑫藜酢?hr> 同志谘询热线协会理事长李明照列举2003年台北市两性平等工作委员会所做出的首宗性倾向歧视裁决说明,因为对性倾向的认知不全可能做出的不当的判决,所以希望透过全国性的立法来加以保障。当年一位补习班的美语老师,因他「不男不女」的打扮遭到解?l,他向两平会提出申诉後,两平会最後判决该?l主以其主观刻板印象剥夺申诉人的工作即为性倾向歧视。

李明照指出,时至今日,许多的男女同志、跨性别者在工作甄试时可以「瞒过」?l主,但却得每天压抑着自己的性别气质,恐惧着被发现,一旦被发现後,除了遭到同事、上司的异样对待,在工作上的进用、分发、配置、考绩或升迁时,往往是被刁难或排除,甚至是直接遭到解?l。

联署团体在声明中强调,「理想的性别平等环境,并不是只有在对簿公堂、判决之时派上用场,立法真正的用意,是在以立法的精神促进社会大众对於多元性别倾向的?解与尊重,同时提供不同性倾向的族群一个更友善、更有保障的职场环境。切勿让偏见扼杀不同性倾向者的生存权利。」台湾早在2004年通过的《性别平等教育法》第12条已经明文规定,「学校应尊重学生与教职员工之性别特质及性倾向。」

支持同志权益的民进党立法委员黄淑英正在连署跨党派立委声援修法。

黄淑英直言指出,反对性倾向就业歧视、保障同志工作权是世界潮流,如果宗教以狭隘教义歧视同志就业,就是不够仁慈、不够尊重生命。呼?宗教团体不该以污名化性倾向为幌子,掩盖自身「恐同症」的事实,剥夺不同族群的工作权。反对的该保守宗教团体骨子里根本就是歧视同性恋族群,在他们的反对理由中指出「依其固有教义,本着宗教道德良知选任雇用者」,但在信仰自由的民主国家,她反问,宗教教义可以选择不同的族群加以施惠吗?况且工作权是基本的生存权,如此扼杀同志生存权利,「遑论谈什麽尊重生命」,更暴露出这个团体长期以来对於同志族群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