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和我在许多方面都很不一样,一样的是,我们生命中的种种不一样,并没有阻止或影响我们做出一样的决定:走出来。我们不只走出来,我们还选择公开地走出来。
半年后,我出版《同志爱神》,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他,请他在我的新书推介礼上做推介人。他二话不说,一口答应。
Eric最近回应大潘的专栏文章,写他为何走出来。他走出来的理由与许多不愿走出来的同志的理由原来无异:(一)考虑身边人的感受,(二)有太多太多令他在意的人与事。别人因为这些理由拒绝走出来,他却因为这些理由走出来。
这说明甚么?我想这至少说明走出来或一辈子躲在衣柜里,最重要的是个人的意愿与选择,而非外在的因素;立定志向走出来,就会排除万难,有计划性地走出来,不愿走出来,总会制造千万般似是而非的理由或藉口。
Eric和我在许多方面都很不一样,一样的是,我们生命中的种种不一样,并没有阻止或影响我们做出一样的决定:走出来。我们不只走出来,我们还选择公开地走出来。
有人说我可能走出来,因为在美国住了十年,受美国的文化影响,所以可能与众不同地走出来。但Eric除了在新加坡工作一段时间外,一直都在马来西亚。
有人说我可能走出来,因为我有「条件」,我有两个硕士学位,除了是社会学博士候选人,又在修读神学博士学位,如此学历,在马来西亚算是异数,难怪可以走出来。但Eric不但没有博士硕士学位,他连学士学位都没有。
有人说我可能走出来,因为走出来前,我是「名人」,我是评论作家,多次获马来西亚各大新闻奖与最受欢迎作家奖。但Eric在走出来前,除了在同志圈,籍籍无名。
有人说我可能走出来,因为我是基督徒。但Eric不是基督徒,而且殊不知最不愿走出来、面对最大心里障碍而最困难突破并走出来的恰恰是崇拜一神宗教的信徒,包括穆斯林与基督徒。
有人说我可能走出来,因为我有支持我的妻子。这,倒不全假。但我的朋友Eric并未结婚。而且,问问已经结婚的同志,「已婚」难道不正是不愿走出来的最「光明正大」的理由?
有人说我可能走出来,因为我有支持我的妈妈。Eric的确也有支持他的双亲。但我们的情况还是不同。Eric在公开走出来前,先向父母走出来,而且获得他们支持。我是在我的同志自传《现在是以后了吗?》出版前一个月,才向母亲走出来。那时书已在印刷厂印刷,换句话说,如果我的母亲不支持我,大哭大闹,我的书还是照出,我还是会走出来。
有一个教会网站在草创期甚至建议我做他们顾问,之后我不断在各方面鼓励与支持他们的工作,可在我出柜后,竟因为之前和我的关系,第一时间在其网页公开向教会和读者道歉!唯恐别人不知他们反同志。我不曾恐惧吗?我的心不伤吗?但,这一切并未阻止我走出来。我没有后悔走出来。
说到底,我和我的朋友Eric有甚么相似之处,以致我们可以与众不同?我想,我们最大的共同点不是任何外在的因素,无关学位学历文化父母宗教名望,我们的共同点是:我们立志要走出来,不只为了自己,也为同志,不只为现代的人,也为了以后的同志。我们并不比其它人勇敢,或许Eric比我更勇敢,但我们努力克服恐惧。
Eric走出来后,获得家人朋友支持,他的生活并未受负面影响。由於我是基督徒,由於我的朋友中有许多基督徒,走出来后,我失去了许多朋友。我的所有著作,纵使非关同志,不可能在基督教书展出现,任何一个基督教机构「敢」摆卖我的书,就有人恫言杯葛那一个机构。
走出来前,我是基督教界热门讲员,但现在几乎没有一个马来西亚基督教会和机构愿和我的名字沾上一点关系。有一个教会网站在草创期甚至建议我做他们顾问,之后我不断在各方面鼓励与支持他们的工作,可在我出柜后,竟因为之前和我的关系,第一时间在其网页公开向教会和读者道歉!唯恐别人不知他们反同志。
我不曾恐惧吗?我的心不伤吗?但,这一切并未阻止我走出来。我没有后悔走出来。
如此说来,所有不愿走出来的同志都错了吗?
不是的。所有不愿与还未走出来的同志都是受害人,都是异性恋霸权的受害人。做错事的不是受伤恐惧的人,而是压制人性恐吓心灵咒诅真爱的异性恋霸权。只是我们必须努力走出来,我们不能再继续沉默,不能任由霸权任意地涂抹我们的个性,不能任由偏见与无知残酷地扭曲我们的心灵。我们必须摆脱统治,建立自我意识,获得自由。我们必须走出来!
我的朋友Eric和我走出来了,我们想让你们知道,在走出来的路上,你不孤单,我们结伴同行。我们是同志,我们同生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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