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Apr 2009

欧盟报告:恐同歧视现象在欧洲各国相当普遍

欧盟基本权利事务署(FRA)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在欧洲国家中针对性倾向和性别身份的歧视问题调查报告,报告认为在欧盟的27个成员国中,恐同歧视现象仍然相当普遍,也给人们的生活健康和职业工作带来伤害。

有关调查是在欧洲议会的要求下进行,调查报告采用各国相互比较的方法展示整体状况。报告中关于各国相关法律状况的第一部分已于2008年6月公布,本次发布的第二部分是关于各国歧视与恐同问题的社会状况。报告第二部分认为,虽然欧盟委员会条约第13章和欧盟基本权利宪章都明文禁止性倾向歧视,但总体上目前同性恋者和跨性别丶变性者(LGBT)在欧盟各国的社会处境仍然相当困难。

第二部分报告主要从三个方面揭示了问题的存在:仇恨犯罪行为和言论丶工作环境中的歧视丶教育环境中的欺侮和骚扰。报告根据从各国采集的数据得出结论说,LGBT人群在欧盟国家存在被歧视丶欺侮或骚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不仅包括贬低性的语言丶歧视和侮辱性的称谓丶辱骂,也有言辞或身体攻击,甚至有严重到致命的暴力攻击,而各国并没有做出足够的努力来应对这些问题,只有很少的这类受害者愿意向警方报案。

报告还指出,恐同现象在体育界尤其严重,LGBT人士在欧盟各国申请避难的过程也比其他人更加困难。报告说,在学校里被使用的歧视侮辱性语言会导致同性恋者从年少时期直到成年后一直隐藏自己的性倾向,而工作场所中的歧视问题也造成同性恋者更加缺乏安全感。

报告说,超过半数的欧盟民众认为性倾向歧视在自己所在的国家里非常普遍,其中问题相对较突出的国家有保加利亚丶爱沙尼亚丶拉脱维亚丶波兰和罗马尼亚。尽管部分国家的社会对同性恋者包容友好程度相对较高,例如有对同性婚姻合法的较高支持率,但在涉及同性恋者领养孩子的话题时,人们的包容度普遍明显降低。

报告认为,虽然欧盟的媒体在处理同性恋者话题方面已有改进,但老套刻板的同性恋者形象仍在媒体上占有很大比例。报告举例说,经常有媒体在关于同性恋者的文章中配以色情图片,这给人造成了性倾向话题只是关于性的印象。

最新报告已于今天在欧洲议会发布。欧盟基本权利事务署的主任莫顿·耶拉姆在发布会上表示,欧盟各国应完善平等权利立法,加强打击恐同仇恨犯罪,并强化关于多元社会和反歧视的公众意识。本次以及前一部分的报告将被欧洲议会用作反歧视议案的参考依据。

  
本文原载:爱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