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的個人首張音樂專輯《覺醒》(Wake Up)最近發行。他把同性戀歸咎于缺乏父母的關愛。“每個人都需要V字形的愛,母愛由一邊流下,父愛由另一邊流下,而孩子需要雙親的關愛。多數的男同志不曾感受到父愛。”
他和妻子合辦的“重生之季”(The Seasons of Recovery)復原計劃,即引導參與者從一季晉升到下一季。第一季是“教育季節”,參與者必須克服對本身的樣貌和性別的一切障礙,然後,他便進入“禁欲季節”,停止任何性行為和情慾戀愛。第三季的“約會季節”開始,參與者會和異性交往約會。到了最終的“婚姻季節”,參與者即可以與異性伴侶付託終身,生兒育女。
上述報導中有一幅照片顯示曼谷的同志游行中的喬裝皇后,并在文章中指稱同性戀行為是關乎政治多於生理因素。另外一篇題為“通過糾正性治療改變性傾向”的文章,引述司比澤博士(Dr Robert L. Spitzer)的一項研究反駁了一般相信的同性戀傾向是個人內在的身份認同感而非後天可以改變的觀念。
這几篇文章在馬來西亞的網上通訊和電子報上引發很多讀者熱烈討論,并有不少讀者寫信到報館申訴抗議。
檳城同志plupenang 聯絡網的用戶 SC 指出:如果文章是中肯的話,必會提及司比澤博士的調查對象并非男同志。事實上,絕大多數的男女調查對象是來自“前同志”教會(43%)以及國家同性性行為研究與治療協會(NARTH,23%)。換言之,調查對象基本上是一群對自己不滿的同志,他們本來就願意改變本身的行為。他們當中有近半感到自責,自然地他們對自己的感情生活和狀況也不會滿意,因為那本來就不是他們願意接受的生活。
司比澤博士發表此文的時候非常清楚這點,因此在文中警告說,如果引用調查結果來假設“在高度自覺和積極的人當中同性戀傾向是可以改變的”,將等於是在濫用資料。
他還指出:“很多不盡理想的是似乎都可以歸咎于童年時期留下的創傷,看來都是佛洛伊德學說的關係。如果事先定下了一個假定的命題,要解釋任何現象都太簡單了。拿同性戀來說,如果男同志曾經被父親虐待,同性戀傾向就是因為他渴望男性的關愛;如果他和母親不和睦,那同性戀傾向就怪在他無法和女人建立親密的關係。不管怎麼說,總之我們都無法辯倒他們。”
另外一位叫Darrel的plupenang 聯絡網用戶寫道:“這些文章似乎在說同性戀者有很多都受到自責和怨恨異性的問題困擾,而一旦這些問題解決了,同性戀者便可以轉變為異性戀者,其實是非常可笑的觀點。無可否認的事實是,多數的同志都過著平凡又平衡生活,進行正常的社交,和其他人並無兩樣,只不過他們只會選擇同性作為愛戀對象。況且,從同志轉為異性戀者的人是否真的原是同性戀者。他們也許是困擾中的雙性戀者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