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騙是一種生存手段,很多時候有欠道德。但最大與最可悲的欺騙是自欺,蓋 欺騙者欺騙的對像竟然是自己;連自己也騙,那是欺騙的極端。
人為甚麼自欺?為甚麼有人不只要騙別人,連自己也成為自己欺騙的對像?如果欺人可惡,那一個人如果連自己也要騙,那則是可憐了。為甚麼有人選擇欺騙自己?回答這問題,我想我必須從人做為一個自由的道德主體性談起。
人是一個自為的存在,是一個不斷追求自由與展現自我的存在;在這過程中,我們創造世界,也創造自己的命運。生命許 多抉擇,我們可以自由選擇,但也因此擁有道德責任。
但很不幸的是有許 多人恐懼責任,為了逃避自己應負的責任,結果也間接否定自由。自由與責任是一體兩面,我們因為能自由選擇,結果就必須為我們選擇的負責。自由是不可能逃避責任的,如果我們不想負責,唯一的方法恐怕是逃避自由。法國哲學家沙特認為自欺,其實就是對自由與責任的逃避。
自欺把自己成為欺騙的主體與對像,欺騙與被欺騙是同一個人。為甚麼人選擇自欺?沙特認為因為人想逃避選擇,不想承擔選擇的責任;不願面對現實,以為如此可以逃避苦惱和焦慮。自欺的生命,是一種怯懦的生命。
有人被老公毆打,還是可以相信老公愛她。有人被神棍唆使脫光衣服,還是可以以為神棍如此要求必然有他的理由。有人願意聽男朋友的話,為他賣淫賺錢,還以為他最愛的是她。凡此種種,皆是自欺。外人一看都會知道不對勁,但當局者卻沉迷在自欺之中。
許 多同志也活在自欺之中。我們當中有許 多人自欺我們的社會從來沒有歧視同性戀,有人曾經說我們的社會沒有異性戀霸權,說異性戀霸權早已消失。是嗎?甚麼時候我們見過成群結隊的同志逛街可以好像異性戀一樣手拉手,或甚至親吻,而沒有引來異樣眼神?
有人自欺走出來不重要,其理由是異性戀沒有向人走出來。這是甚麼話?當社會預設人人都是,或都應該是異性戀時,異性戀何必走出來宣佈自己是異性戀?縱使異性戀沒有向社會公開宣佈「我是異性戀」,但異性戀還是有其走出來的語言:異性戀和父母分享他們的愛情故事,告訴父母今天晚上和異性愛人約會,所以不回家吃飯。這不是走出來是甚麼?試問有多少同性戀可以好像異性戀一樣和他們的父母分享我們的愛情故事?
有人自欺我們的文化沒有反同性戀。是嗎?那為甚麼不敢向父母走出來?為甚麼社會走出來的同志名人少之又少?
所以,不要自欺了,不要再為自己不願走出來找藉口。這不代表每個同志現在都應該馬上走出。走出來可能需要付代價,不是鬧玩的。我的意思是,現在不能走出來沒關係,但承認異性戀霸權的存在,承認走出來不容易,承認革命還未成功 ,承認同志必須繼續努力,而不是為還未走出製造永遠不必走出來的藉口!這些藉口,十之八九是自欺。
為何自欺?因為生命有一種殘障的感情,令人不敢反抗也不願造反,結果只有欺騙自己一切還好。生命因為自欺,就不再需要做出任何選擇,以為如此自己就沒有任何道德上的責任。有人自欺異性戀沒有走出來,結果自己不必走出來。有人自欺異性戀霸權不存在,結果不必投身同志運動,今朝有酒今朝醉,今夜有性今夜HIGH。
最大的欺騙是自欺,因為那是對自己掩蓋 事實的真相,不論那是外在的事實,還是自己內在的事實。自欺,其實是欺騙自己的自由存在;它否定自由,逃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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