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上旬至中旬,因應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政協會議召開之際,中國多個城市的同性戀者發起了「支持同性婚姻立法」的萬人大簽名活動,該活動一經組織,立即得到了中國各地同性戀人士和同性戀友好人士的支持,他們希望通過簽名的形式表達對於同性婚姻權利的支持和聲援。
長期從事性學研究的中國社科院研究員、著名社會學家李銀河博士曾經在2003年以及2005年兩次試圖向人大提交同性婚姻立法,但由於收集不到足夠的簽名而失敗。面對接連挫折,李銀河受訪時曾說,「應當一年接一年地提下去,直到它通過為止。」她也呼籲廣大的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都能認同並支持這個提案,將其上升到「為了中國社會的進步、文明和公平」的高度。
2008年她再次向全國兩會轉交了《同性婚姻提案》,並同時在新浪和騰訊博客發文。數萬名閱 讀文章的網友中,逾三千人跟評參與了討論,大部分留言對同性群體表示理解、並認為應當通過同性婚姻。
談到中國同性戀人群權利的前景時,李銀河表示:「在中國,並沒有相當激烈反對的勢力,同性戀人群爭取權利的阻力比西方小得多,中國其實一直在進步。」
中國對同性戀的包容程度正在逐漸擴大,這在李銀河最近完成的一項調查中被調查結果所驗證,本次調查是在全國大中城市中按照隨機抽樣原則,採用隨機抽取電話號碼的辦法進行的。樣本量為400人。調查為公眾對同性戀的態度設計了10個問題。
以下是經整理後的該次調查的調查問題和結果:
1. 在如何看待同性戀行為這一問題上,有兩成中國公民認為它完全沒有錯;三成人認為它「有點錯」,但是並非完全錯誤;有近四成人認為它是「完全錯誤」的;近一成人態度不明。與美國相比,完全接受同性戀的人的比例(43%)偏低,但是完全拒絕同性戀的人所佔的比例(47%)也低了10個百分點。美國公眾的觀點比較兩極化,或者完全接受,或者完全拒絕,而中國公眾的態度比較中庸。
2. 公眾在自己認識的人當中是否見過同性戀者這一指標反映出同性戀在一個社會中的可見度。因為同性戀無論是否為社會中人所見,他們都是客觀存在的,而對同性戀比較寬容的社會可見度高;對同性戀比較歧視的社會可見度就低。在本次調查中,只有7.5%的人說他們認識的人當中有同性戀者,說明在中國城市生活當中,同性戀的可見度還是相當低的。
3. 第三個問題是:如果知道一個人是同性戀者,還會和他做朋友嗎?有超過六成的人說他們還會保持朋友關係,只有三分之一的人拒絕與同性戀者做朋友。這個比例大大超過完全接納同性戀的人的比例。也就是說,雖然有相當大的一批人雖然認為同性戀有錯,但是他們還會和這個他們不理解、不贊同他性傾向的人做朋友。此外,這個比例也遠遠超過香港的39%。
4. 第四個問題是:如果一個人公開承認自己是同性戀者,他可否在學校當老師?從被調查者的態度看,持反對態度的人略高於持接納態度的人。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另譯:傅柯)在這個問題上曾經說:「一個同性戀教師對於學生的特殊影響是很小的,他跟一個禿頂的教師對學生可能造成的影響差不多」。從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可以看出同性戀恐懼症的嚴重程度,以及人們對同性戀的歧視心態。
5. 第五個問題也是關於同性戀任職為老師的,這個問題是問如果發現孩子的老師是同性戀者,會否要求學校換老師。在這個問題上,答案與上個問題接近:稍微超過半數的人持歧視同性戀教師態度,略低於半數的人持尊重態度。
7. 在平等就業機會上,卻是有91%的人支持,只有少數人反對。在同性戀平等權利問題上,平等就業權是社會觀念中接受程度最高的一項權利,因為工作權和工作機會是人維持生存的一個基本手段,尊重他人的就業平等權是一個普遍的道德底線。這個比例遠遠高於美國1983年的65%和1996年的84%,與香港相仿。
8. 在如果家庭成員中有同性戀者將怎樣對待這個問題上,完全接納和完全不接納這兩種態度都是少數,各佔一成多一點,而有四分之三的人持「容忍他但希望他改變」的態度。
9. 在同性婚姻立法問題上的看法,顯示中國城市人的看法還是相對保守的,只有不到三成的人贊成。這一調查結果與網上調查的結果相去甚遠。在網路調查中,有六成人是贊成同性婚姻的。這種差距或許 來自中國一億網民的成分與一般公眾的差別,他們不成比例地集中在較年輕、教育程度較高和經濟發展比較高的地區。在同性婚姻問題上反對的人比美國略高(美國為58%),但是低於香港(83%)。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比香港高了10個百分點:香港為17%;中國城市為27%。
10. 在一個最直接涉及平等理念的問題「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是否是平等的人」,這個問題的答案顯示了中國城市人的理性聲音:雖然不及就業平等問題上持贊成態度的人多。因為就業權利更直接指向生存,比較具體,而一般的平等權利比較抽象一些。但是贊成者超過八成,認為同性戀與異性戀從身份上就不平等的人只有15%。
李銀河博士最後總結:中國大陸城市沒有普遍信仰的宗教,而西方同性戀受歧視的主要原因在於保守宗教勢力的教條,因而相當程度上影響了結果。她並認為影響公眾對同性戀態度的因素包括年輕、職業地位高、未婚、收入高、教育程度高、城市規模大、家庭地位高等與對同性戀權利的寬容和尊重聯繫在一起;相反的,年齡大、職業地位低、已婚、教育程度低、城市規模小、家庭地位低等與對同性戀的不寬容態度和對同性戀的歧視態度聯繫在一起。
李銀河表示:「這一發現是令人鼓舞的,因為社會地位高的人對社會輿論和社會倫理的影響力比較大;而年輕人的態度代表著社會發展的未來。我們可以期望,隨著時間的推移,中國社會公眾對同性戀的歧視會有所減弱,同性戀的平等權利將在各個方面逐步得到完善」。
(調查結果原文和更多相關文章詳見李銀河博士的個人網:http://blog.sina.com.cn/liyin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