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Jan 2009

霸道與無腦

反對同性戀者的所謂反對理由與言論,有時無腦得令人噴飯吐血。

馬來西亞吉隆坡有一牧師的太太在教會常和會友說:同性戀不是天生的,是有些人選擇做同性戀!

這些人執意同性戀非先天,在於如果同性戀是先天,非我們可能選擇的性取向,那社會或教會就不能攻擊或反對同性戀,或以為同性戀不道德了。蓋 我們不可能要求他人為他所不能選擇或控制的行為負上道德的責任。這道理在21世紀的社會,幾乎人人都懂,因此為了反對同性戀,就必須一口咬定同性戀不是天生,是一種可以選擇的行為。

說這種話的人根本不了解同性戀。在一個普遍對同性戀帶有偏見的社會,同性戀有如過街老鼠,誰要「選擇」做同性戀嗎?我以前還未承認自己是同性戀,在馬來西亞的基督教會算是「紅人」,每星期至少到兩間教會講道,但自從我走出來以後,馬來西亞沒有一個教會願意邀請我講道,許 多之前稱兄道弟的教會朋友,一下不見了。有人表面和我打哈哈,背後把我批得一文不值。我為甚麼要「選擇做同性戀」,換回如此待遇?

如果同性戀都是自願選擇做同性戀,為甚麼還有那麼多同性戀要隱瞞自己是同性戀?為甚麼有那麼多同性戀自欺欺人,甚至躲進異性戀的婚姻裡?選擇做同性戀到底有甚麼好處?這些問題,是那些有腦不用的人不會去想不想去問的。

反對同性戀的人另一「證明」同性戀非天生的理由是:科學家找不到同性戀基因!

如果因為科學家找不到同性戀基因,就可證明同性戀非天生,那異性戀也不是天生,因為至今科學家也沒有發現異性戀基因。但許 多反對同性戀的人卻堅持異性戀是天生,因為如此一來,他們可以發展出由於異性戀是天生,所以自然,因此正常,而同性戀違反人的天性與自然傾向,所以不自然與不正常!這就是他們的邏輯,但可憐自相矛盾。

他們對同性戀說:「你們都不是天生的,都是自己選擇要做同性戀的」。這種言論其實是徹頭徹尾的霸道,就有如我明明喜歡吃飯,有人卻對我大呼小叫:「你喜歡吃面包,你不喜歡吃飯!」。他們以為自己是誰,我肚裡的蛔蟲?

我是誰我自己不知道,竟然要他來指揮,告訴我我是誰?

馬來西亞有一位基督徒張姓律師更糟糕,他說同性戀是錯誤的,因為在同性戀的性行為中,只有一方爽,另一方不爽!這真是夠絕。坦白說,我第一次聽到這種白癡言論,真的是一時嚇得目瞪口呆,實在很難相信世上有人如此之蠢,而且還是律師!

別的不說,單問這問題就好:你怎麼知道同性戀性行為,只有一方爽,一方不爽?你做過嗎?就算你做過,你不爽,結果就可結論所有的同性戀性行為都是一方爽一方不爽嗎?他憑甚麼以自己的不爽來論斷所有的同性戀性行為,其中一方都不爽?

律師不可能如此愚蠢,因此這不是霸道又是甚麼?!

一個人迷信宗教起來,甚麼話都說得出,甚麼事都做得出,難怪有宗教信徒把自殺式的殺人行為當聖戰。

過去沒有多少同性戀敢站出來走出來,結果社會上反對同性戀的人可以霸道得甚麼話都說得出口,反正說錯了也沒有同性戀敢站出來糾正。結果膽大生毛,無恥的話可以說了又說,無知的言論一代傳一代。

但現在時代不同了,許 多同性戀拒絕沉默,許 多同性戀不怕你知道他是同性戀,我們站出來與人辯論,我們以生命見證自己不是不正常,以事實揭穿謊言,從此叫人認識霸權的野蠻、霸道、粗糙和無腦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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