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Mar 2009

莫斯科同志遊行組織者索償一百七十萬歐元賠償金

因為禁止去年共計155場的同志遊行,莫斯科同志遊行的組織者向歐洲人權法庭遞交了對莫斯科市府的訴狀。

歐洲人權法庭
3月11日,莫斯科同志遊行的組織者正式向歐洲人權法庭遞交了訴狀,向莫斯科市府提出控訴,這是因為莫斯科市長Yuri Luzhkov去年5月間一共禁止了總計155場的同志遊行。遊行組織者每天向莫斯科市府提交5份同志遊行的申請書,但全部遭到禁止,莫斯科市府給出的理由是維安考量和公眾秩序。

遊行組織者向人權法院遞交的訴狀長達50多頁,並附有長達500多頁的178份附屬文件。

這155場有形的禁止令由莫斯科市法院和Tverskoi地區法院聯合下達。

俄羅斯同志活動者認為這些禁令已經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中相當多條條款,包括了保障自由集會的第11條款、保障法律監護的第13條款、以及禁止歧視行為的第14條款。因此他們以每場取消遊行1萬1千歐元的金額總共向莫斯科市府提出了一百七十萬歐元的賠償金。

莫斯科僅有一場的同志遊行在沒有得到許 可的情況下仍於去年6月1日舉行,遊行參與者們聚集在市中心的彼得‧柴可夫斯基紀念碑前啟程,因為沒有許 可證,所有遊行路徑不長。短暫遊行之後,他們在Tverskaya街的一處公寓窗戶上展開了他們的標題旗幟,該旗幟正面對莫斯科市府。

旗幟上的標語十分顯著:「爭取同性平權!恐同市長應被起訴!」

遊行組織者之一的Nikolai Alekseev說:「我們向歐洲人權法庭遞交的是一個非常特殊的訴狀,這是因為我們遭到非常特殊而繁多的禁止令。我們詳細的向法庭解釋了我們申請遊行又遭禁的經歷、也同時報告了我們在其它自由和人權方面所遭到的打壓,我們希望得到人權法庭公正的裁決!」

一個月前,遊行組織者就向人權法庭提出籲請法庭優先裁決2006年和2007年所遭到的禁止令投訴案。

Nikolai Alekseev說:「儘管我們至今尚未受到答覆,但我們有信心勝訴。」

今年5月16日,俄羅斯和白俄羅斯的同志活動家準備在莫斯科籌劃舉行第一次的斯拉夫語系同志遊行。

莫斯科市長Yuri Luzhkov警察總長Vladimir Pronin已經暗示屆時仍可能禁止這次遊行。但是Nikolai Alekseev說會遵循法規為該次遊行提出申請,如果遊行再次遭到禁止,將繼續對莫斯科市府的上訴。

「今年的5月16日我們勢必走上街頭,我們要把俄羅斯和白俄羅斯政府對人權極端漠視的惡行昭告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