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北京的小敏和小彥目前住在一個風景如畫的荷蘭小鎮上。小彥每天開車到幾十公里外的大城市上班,小敏則到附近的大學上課。她們的生活平淡但充實。「在這裡我們跟普通人沒有什麼區別,」小敏說,「沒有人以異樣的眼光來看待兩個女人同居。」
小彥2003年9月到荷蘭留學。在來荷蘭之前,她曾是國內某名校的高材生。到荷蘭兩年後,她以優異的成績畢業,然後順利地進入某跨國銀行工作。2007年初,小敏以配偶的身份移民荷蘭,先進修荷蘭語,再參加荷蘭大學的專業課程。
荷蘭是世界上最早以法律形式保護同性戀關係的國家。同性配偶可以像異性配偶一樣通過法律程序以「家庭團聚」為緣由申請移民。同時,要成為合法配偶不一定要通過婚姻,只要雙方在同一個地址下登記「同居」,就能受到與婚姻相等的法律保護。
便捷程序
小彥和小敏說,也許是因為同性的原因,她們的申請手續比普通的異性伴侶要簡便迅速許多。為了杜絕以假結婚來騙取移民,荷蘭移民局對異性配偶審查得很緊。可小彥卻只出具了一張由本人簽字的書面證明來陳述自己與小敏的關係。「當時我跟市政廳的辦事員說得很清楚,」她說,「我們的關係在中國是無法得到任何官方證明的,所以我只能提供自己的口證。」同時,小敏在國內整理了兩人的信件往來和照片,作為補充證據一起寄到了荷蘭。就這樣,兩人等了不到三個月,小敏便拿到了簽證,而異性伴侶的移民簽證往往要等上一年之久。
漫漫前路
這對同性伴侶於十年前相識。當時,她們都還是二十來歲的大學生。小敏說,一次她新買的電腦壞了,一個共同的朋友介紹了專門學電腦的小彥來幫她修理,就這樣她們認識了,並開始了近十年的戀情。她們在中國基本處於地下狀態。那時小敏在校外租的房子,因此小彥經常到她那裡去。除了小彥的幾個親密朋友,沒有任何人知道她們的關係。「我們並沒有為此感到壓抑,」小敏說,「我們的生活圈子本來就窄,能兩個人相互陪伴,已經很滿足了。」
多年前,小彥表示了想出國的願望後,小敏不僅十分支持,還幫她籌資供她留學。這對情人立下誓言,待小彥畢業找到工作後,一定會把小敏接出來跟她結婚。小彥說:「我本人更傾向去美國留學,而最終選擇荷蘭的原因就是這裡承認同性婚姻。」多年後,這對戀人終於有緣聚首。然而,她們的戀情卻出現危機。「這與我們是同性戀並沒有關係,」小敏說,「就像很多異性戀人一樣,相處的時間長了,兩人的感情也許會由熱烈轉為平淡。現在我們只是生活上的一個伴兒。」
談到未來,小彥和小敏都沒有明確的打算。小彥說,她並不傾向在荷蘭長住,也許會在幾年後遷居美國。雖然荷蘭的社會環境寬鬆,但她對荷蘭的稅收和福利制度持有異議。小敏說,她暫且先不考慮將來,目前的任務是把書讀好,等畢業後希望能在國際組織找份工作。這對曾經的戀人都表示想拿荷蘭護照,至於今後回國發展的可能性則很小。
本文原載:荷蘭國際廣播電台中文網2009年4月29日版
http://www.rnw.nl/zh-hans/%E4%B8%AD%E6%96%87/article/%E4%B8%AD%E5%9B%BD%E5%A5%B3%E5%90%8C%E6%80%A7%E6%81%8B%E5%9C%A8%E8%8D%B7%E5%85%B0%E7%9A%84%E6%83%85%E6%84%9F%E5%8E%86%E7%A8%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