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Jan 2010

奥地利同性民事伴侣关系法生效

进入2010年后的1月4日,是奥地利承认同性民事伴侣关系的法律正式生效的第一天,当天已有多对同性恋人在首都维也纳等地办理完成了伴侣登记手续。

首对登记者年龄相加143岁

由奥地利政府提交的有关法案是在去年12月10日经国会投票通过,基于该法案,异性婚姻配偶享有的诸多法律权利和义务也将适用于合法登记的同性恋伴侣,但法案不允许同性恋伴侣领养孩子。

获得通过的这一法律原本应在2010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因新年后的节假日,实际的生效和接受登记日期为1月4日。

星期一当天在首都维也纳,已有多对同性恋人完成了伴侣登记程序,其中一对男同性恋人在一起已长达50年,他们是76岁的托姆塞克·赫伯特(Tomecek Herbert,图左)和67岁弗雷德里克·鲍尔(Friedrich Bauer),两人的年龄相加为143岁,他俩不仅成为当天奥地利媒体关注的对象,也是该国第一对获得法律承认的同性民事伴侣。




奥地利国会投票通过承认同性民事伴侣关系的法案

12月10日,奥地利国会投票通过了承认同性民事伴侣关系的法案,尽管法案只承认同性伴侣的部分平等权利,但仍被认为是奥地利同性恋者平等权利方面的重要进步。

法案是在上月由奥地利政府提交到国会审议,基于这一法案,异性婚姻配偶享有的诸多法律权利和义务也将适用于合法登记的同性伴侣,例如伴侣退休金福利丶双方离异后的伴侣赡养费承担等,但法案没有允许同性伴侣领养孩子,也不承认同性恋伴侣通过人工生殖方式得到孩子。

本次通过的法案将从2010年1月1日起生效。代表政府提交法案的司法部长克劳迪亚·奥特纳在法案被通过后发表评论说,这是一次重大的丶历史性的进步。有关法案是社会民主党和人民党组建的联合政府经过协商后达成妥协的结果,但社会民主党表示法案给予同性恋者的权利仍不够平等,认为这一法律还有待今后进一步完善。

在国会投票中,属于右翼反对党的奥地利自由党对法案表示反对,而另一在野党绿党则认为法案还不够进步。在联合执政党派的支持下,法案最后以110票赞成丶64票反对的结果顺利获得通过。


本文原载:爱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