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沒想過,現在年輕的同志可以輕易上網得到情慾的圖像和資訊,但是我不只一次看到勞工階級、穿著膠鞋(還沾著泥巴)來到店裡的同志,默默的、靦腆的靠著這些書刊,帶給他們一些些有限的慰藉。」
基隆地方法院5月31日為晶晶書庫業主賴正哲因售買香港合法男體寫真雜誌被控妨害風化案下判,徒刑拘役監禁50天,唯可以罰金代替。台灣同運人士紛紛聲援。
賴正哲(阿哲)創辦和經營的晶晶書庫是台北著名的男女同志書刊和影碟商店。2003年晶晶書庫入口200多本香港等地發行的男體雜誌,被視為猥褻商品,遭基隆海關沒收約,并被基隆刑事組查扣,並以妨害風化罪起訴。
而後基隆地檢署後來又在晶晶書庫店內查扣了大約500份雜誌,包括台灣出版的 《His》畫報和《蘭桂坊》、《雄風》等多種在香港合法發行的同志刊物。
所有成人書刊雜誌都經過密封包裝,并明顯地標上「成人內容」和未滿18歲者不得購買的提示文字。
基隆地方法院的這起官司,經過兩年纏訟,才得以下判。
同志平權人士和組織,包括性別人權協會、反對假分級制度聯盟、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等單位以及導演蔡明亮等,在3月間舉行了「天邊一朵雲,滿天都是鳥」記者會,聲援經晶書庫,並演出行動劇,嘲諷主管機關兩套標準。
6月1日舉行的「傳承彩虹同志文化,晶晶再出發」記者會上,關心性別與同志議題的團體與學者都到場聲援,加上賴正哲最近剛過世的母親,對於賴正哲從事同志運動、開設晶晶書店等貢獻,一路衷心支持,記者會上眾人也向賴正哲的母親致意。
賴正哲在聲明中表示,他一定會上訴,這個官司絕對打到底。「畢竟,對我個人而言,這場官司並沒有輸贏的問題,而是台灣社會的一個指標。」
「如果這個事件能夠被判無罪,這就表示台灣社會終於看到了同志的文化和同志的需求,這就表示台灣社會真正的達到了某種開明和平等,不再恐性,不再保守,而能夠尊重異己,尊重同志的性和愉悅。」
賴正哲指出,法院覺得是「犯罪證據」的畫刊,對於情慾弱勢者卻是一個重要的、難得的資源。法庭審理期間,動用百多名警員駐守法院,來應對他們只有少數幾個人,可見整個社會對於性的恐慌態度。
「大家可能沒想過,現在年輕的同志可以輕易上網得到情慾的圖像和資訊,但是我不只一次看到勞工階級、穿著膠鞋(還沾著泥巴)來到店裡的同志,默默的、靦腆的靠著這些書刊,帶給他們一些些有限的慰藉。對這個階級的需求,這個社會竟然這麼吝惜嗎?」
同志諮詢熱線的文宣主任巫緒樑表示,書店的存在提供了勞工階級、殘障人士找尋同伴一個可能性,因為這是一個完全屬於同志的空間。
女書店經理盧秀卿也表示,獨立書店提供了特定族群一個情感寄託的空間,例如到女書店去的女同志就是如此。
看似開明的社會氣氛,對待同志仍是雙重標準,男女熱烈追求,被視為浪漫,但同性熱戀,卻被聯想成濫交。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學者何春蕤教授也在記者會上說,「在理解上認識同志性愛的文化沈澱和具體操作,在視覺上看見同志性愛的可能和美好,這是同志成長的必備,更是社會成熟的徵兆。」
性別人權團體秘書長王蘋就認為,晶晶書庫案的敗訴其實影響到非常多人的權益,不僅是同志社群,連女性觀賞男體、閱讀男體雜誌的權利都被剝奪。
台大外文系朱偉誠教授認為此案是司法迫害、以及象徵性的懲罰。這也是保守團體的反撲,此案關聯的不只是與同志生存權有關,更是整個台灣公民基本權利相關。
他指出,刑法235條是荒謬的規定,從異性戀者眼光來看,同性戀者所有行為都可能被解讀為猥褻,司法體系以此審判迫害同志,已壓迫同志的公民基本權利。
性學學者許佑生博士提出他翻譯三十年前在美國出版的《同志性愛聖經》一書,在加拿大因因書內含有九幅肛交圖片被海關沒收,後來法官宣判時以「看待同志文化忽略肛交,就猶如出版音樂史略過莫札特一般荒謬」判決他無罪,如今台灣變得比當時還落後。
反假分級制度聯盟發言人吳銘軒對於判決感到憤怒、不公平。比較中國大陸和香港販賣男體寫真雜誌的情況,號稱有人權、進步自由的台灣卻不行,吳銘軒因此質疑,「誰能來告訴我台灣沒有禁書?」。
台大的張小虹教授就表示,台灣社會目前是一個象徵秩序崩盤的社會,沒有人知道什麼是進步,並且是一個「精神錯亂」、有兩套極端標準的社會,一方是極端的保守(對男體寫真的不友善)、另一方則又似乎很開放(像對電影《天邊一朵雲》卻可以接受)。
台大城鄉研究所的畢恆達教授也說,看似開明的社會氣氛,對待同志仍是雙重標準,男女熱烈追求,被視為浪漫,但同性熱戀,卻被聯想成濫交。
1999年創業的晶晶書庫,上周剛喬遷到羅斯福路3段210巷8弄8號1樓新店址,照常營業,并定于6月19日舉行開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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