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初稿中,出現像「同性戀是心理失常」和「同性戀應當作罪行」之類的字句,作為引發公眾提出意見之用。
上周以中英文公佈的民意調查結果,令同運人士和觀察家深感不滿。受咨詢的組織包括少數性傾向論壇(Sexual Minorities Forum),的成員,來自各男女同志團體、平等機會委員會、國際特赦組織、愛滋關懷等,皆認為調查具侮蔑性,而且「缺乏公信力」。
愛滋關懷的義工雷智明就對《南華早報》表示,這簡直是開玩笑,連中國都承認(同性戀)沒有心理因素,而且同性戀在香港已經不是違法的。「難道政府打算推翻1991年同性性行為合法化的法律嗎?」
性權會主席邵國華表示,撇開那些誤導性和含有偏見的問題不談,這個調查根本就不是一個正式的調查,是在浪費時間。
「不論從甚麼層面來看,任何調查結果都會因為調查的方法不當而受到質疑。它缺乏公信力,而且還有給予民眾錯誤印象之虞。」邵國華本身是一家市場調查機構的董事經理。
香港民政事務局對這番批評謝絕作出回應。
港府上回是在1995年試圖測試公眾對同性戀的態度,但褒貶不一。今次2005年的調查是由政府委任專業的市場研究機構弘達顧問有限公司(MVA Hong Kong),經由三位資深學者組成的審核委員會監督進行。
審核委員會成員是前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陳耀莊律師(國際公證律師,陳耀莊鄭樹深律師行高級合夥人)、張妙清教授(香港中文大學心理學系講座教授兼系主任、前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和梁美芬博士(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
香港民政事務局去年7月提議進行這項調查,認為這是在為反性傾向歧視法令立法之前必需的過程。
民政事務局在受到衛道組織(包括基本教義派基督教徒,和最近因為反對同志被派委作七一民主游行先鋒而恫言抵制的明光社)的重重壓力下,延後了調查,把草擬的責任交委于審核委員會。
另一方面,同運組織將向民政事務局呈上一份正式的回應書(請見文末連署上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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