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神學其實從女性主義與女性神學獲取極重要的理論養分。女性主義與女性神學是對父權的批判。
女同志神學最重要的著作《女性之間的愛:早期基督教對女性同志情色的回應》(Love between Women: Early Christian Responses to Female Homoeroticism)遲至1996年才面世。
同志神學其實從女性主義與女性神學獲取極重要的理論養分。女性主義與女性神學是對父權的批判。
在父權社會,性別是一個可以分割與劃分的符號與類別,女性的本質與角色在與男性規范的關係中被男性定義。
父權的社會結構為維護男性利益而塑造了某種女性形式與本質,使女性自身導向男性視覺、幻覺與欲望之滿足。
女性主義神學立足於人的尊嚴神學基礎上向這種權力結構宣戰,反對一種性別壓迫另一種性別,推翻男性建立在其性別優勢基礎上的《聖經》詮釋、政治秩序和倫理規范。
女性主義神學亦受60年代拉丁美洲的解放神學的啟發,站在神學是依據《聖經》,對教會與社會實踐的批判之反思信仰上,使人們擺 脫所有奴役形式,使人從不夠人性的生存狀態進入至更為人性的生存狀態。
簡言之,解放神學是一場爭取正義的門爭運動;一群拉丁美洲牧師宣布「對於不公平的待遇、剝削和飢餓,我們有權利亦有義務站出來譴責其為罪與惡!」
他們強調基督信仰不是等死,不是等待天堂,而是選擇與弱勢者站在一起,執意向權力說真話。
同志神學在90年代后逐漸轉向為酷兒神學,而將其關懷伸展至雙性戀者、變性人與一切和性關係有關的解放,包括根據階級、種族等建構的性關係。
同志神學從女性神學與解放神學汲取養料,在90年代后逐漸轉向為酷兒神學,即不再隻是為男同志或女同性爭取解放,而將其關懷伸展至雙性戀者、變性人與一切和性關係有關的解放,包括根據階級、種族等建構的性關係。
Queer(酷兒)這字有顛覆、介入之意,酷兒神學力圖解構傳統教會對同志愛的誤解與仇恨,介入腐蝕人性的權力結構,顛覆傳統的男尊女卑與異性戀霸權,重建更平等的性別與性愛關係,反對以性別差異或性取向差異,作為判別優劣或神聖與罪惡的標准。
有人以為爭取同性戀權益等於性放縱或為所欲為,這是極大誤解。
恰恰相反,同志/酷兒神學追求的是一個更符合愛與公義人際關係。
酷兒神學不隻為同性戀辯護,而是直接挑戰傳統教會與社會的性觀念,其重要理論家包括Nancy Wison, Elizabeth Stuat, Carter Heyward, Michael Kelly, Marry Hunt,與哈佛神學博士Robert E. Goss,尤其是后者的思想對酷兒神學的發展前景具指導性作用。
詮釋學:一種理解與解釋方法
過去,同志是社會主流企圖以宗教、文化與政治力量排除掉的一方,是一群□啞的他者,被視而不見。他們被劃出「正常」之外,以「變態」之名加以排除。
主流為了鞏固其支配力量,創造出一套論述定罪他者,以分類系統透過互相對立的關係來區分我群與他者,以正邪之分為他者命名,藉恐嚇手段阻止他者安全現身為自己辯護洗脫罪名。
這種赤裸裸的權力壓榨,無非是希望抹消他者的權利,讓他們無由發聲,使自己能完全掌握絕對操縱支配建構的論述活動。
同志從來沒有放棄去愛與被愛的權利,同志沒有放棄發言,同志神學在邊緣性的關係中,在處於抵抗性的位置,努力向主流反扑,制造為支配的知識形式具有解構的威脅力量,揭發主流種種因無知與偏見而充滿謬誤的支配論述。
同志神學的興起與詮釋學做為一種理解與解釋方法論的發展,關係密不可分,蓋同志神學挑戰主流教會傳統對聖經的解釋。
詮釋學不是教我們如何去解釋,而是揭發任何的理解在解釋過程中到底發生了甚麼事,即探究與挖掘到底是甚麼在影響某一種理解的解釋。
誠如伽達瑪所言「問題不是我們在做甚麼,也不是我們當怎麼做,而是甚麼東西超越我們的願望和行動而與我們一起發生。」
狄爾泰對詮釋學有非常精彩的論述,他說「我們把對持續固定了的生命表現的合乎藝術的理解稱之為闡釋或解釋。因為只有在語言中,精神生命才能得到完全徹底的表達,而這種表達使一種客觀的理解成為可能。所以闡釋就是在於對殘留於著作中的人類此在的解釋。這種藝術是語文學的基礎,而關於這一藝術的科學就是詮釋學。」
詮釋學在古代希臘就已出現,但作為一種反思的學科,其最明顯的發展時期是在16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
后來詮釋學作為一門理解與解釋的學問的發展,並其因日漸成熟而形成的普遍性,為同志神學提供豐厚的理論資源。
同志神學對《聖經》的詮釋
同志神學家以詮釋學理論去探究、理解,甚至重構宗教經典的意義。施萊馬赫強調,理解是對原來作品的再創作,對已認識事物的再認識,是一種「以概念的富有生氣環節作為創作組織點的原始決定出發點的重新構造」。
同志神學在這意義上不只是再創造宗教經典的意義,而是更重要的,去解構過去傳統教會對宗教經典意義的創造,去檢驗傳統針對同性戀教義的合法性基礎問題,進而挖掘傳統解釋與意義中所滲透的父權意識。
同志神學因此是在批判父權與異性戀霸權的工程中所建立起來的一種神學。他挑戰傳統教會與神學家重構宗教經典的合法性基礎,曝露其對同志的認識與對宗教經典的解釋粗糙、無理與蠻橫的意識基礎,把宗教經典的解釋權從獨斷的詮釋裡解放出來。
在構成宗教經典的理解與解釋中,傳統宗教領袖與讀者的心理統治作用發揮了導讀功 能與作用,他們對聖經的解釋因此更反映了他們所處的歷史的情況而不是超歷史和超驗的宗教話語的表現。
同志神學對《聖經》的詮釋自然亦逃不過詮釋者所處的歷史況狀,但那一種理解更合理,那一種歷史狀況更富人性,則是我們應檢討的。
同志神學自覺於詮釋學的工能,但傳統教會卻以為他們所理解的不是一種詮釋結果而是一種「天啟」的絕對真理。
只是,他們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缺乏了讀者的「理解」,縱使是天啟的真理也不過是一堆沒有意義的話語或聲音,而一旦涉及「理解」,理解者的歷史處境與語言結構,將直接影響理解的內容。
詮釋學不只是在進行話語的解釋,不隻探討我們「讀出」甚麼,更重要的還是揭發我們「讀進」甚麼,而誤以為是「讀出」的信息。
關于歐陽文風
歐陽文風在美國新澤西州圣彼得大學任教,畢業于威斯康辛大學,主修社會學,副修宗教研究,獲明尼蘇達州立大學社會學碩士學位,目前是紐約市立大學社會學博士候選人,並在麻省波斯頓聖公會神學院進修道學碩士。
他曾在馬來西亞《星洲日報》撰寫專欄。出版過著作逾十本,包括《神愛同志》、《同志愛神》、《退稿精選》、《歪論精選》、《性是有緣》、《出位Idea Show It Out》、《L牌丈夫手記》、《我只想說真話!》等,新作《身體社會學》即將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