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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Oct 2006

同志都想結婚?

一提到婚姻的傳統習俗和對結合的限制,大家都不得不垂頭喪氣。可其實同志婚姻的歷史相當悠久,早在遠古時代已經出現。

今時今日大家想堂堂正正的結婚,可有什麼辦法?只有在加拿大、荷蘭、西班牙、比利時、美國麻薩諸塞州的法律才承認同志婚姻關係。今年8月,尼泊爾同志Anil Mahaju和 Diya Kashyap在公眾場合按傳統尼泊爾習俗舉行婚禮。
在古希臘有一種法律認可的習俗叫「paederasta」, 若男子喜愛比自己年輕的男子,他可成為年輕男子的助養人,但只限於某段時期。而在北美洲印第安部族,則有記載男子為「妻子」的習俗,但「妻子」必須是裝扮成女人,或者是同性戀的巫師。

歷史學家John Boswell曾提出西歐同志婚姻的淵源。在中世紀早期,基督教承認男子與男子之間的婚姻,但這個習俗漸漸變得罕見,到了十六世紀就完全消失了,在東歐亦僅維持到十九世紀晚期。

已故學者Alan Bray 亦提到歐洲教廷有一種鮮為人知的習俗,就是男子與男子結盟為「兄弟」,在眾人前以接吻作為見証儀式,而儀式多在教堂的西門進行,儀式后二人會在聖壇共同享受聖餐 。

不講可能不知,中國某地區的同志婚姻比起任何地方還要開放。在明朝和清朝初期的福建,同志婚姻就如同男女婚姻一樣普遍。「契兄」接管「契弟」成為家庭一份子,負責「契弟」日后的生活開支,婚姻像普通的男女嫁娶,同樣要付禮金,同樣是大排筵席;像古希臘的同志婚姻一樣,「契弟」到了某個年紀便會迎娶女子作妻,但有些人在婚后仍然與同志繼續交往。

今時今日大家想堂堂正正的結婚,可有什麼辦法?這確實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只有在加拿大、荷蘭、西班牙、比利時、美國麻薩諸塞州的法律才承認同志婚姻關係。

當中只有加拿大法律承認兩位非國民身份的同性婚姻,但前提是雙方都答應日后必須居留於該省。而其他國家則規定雙方或其中一方必須是國民身份才可享有合法的同志婚姻地位。而當中只有荷蘭才會於海外領事館提供結婚注冊服務,大前提就是該國家必須已經將同志婚姻合法化。

然而,有很多國家為了回避「同性婚姻」這個敏感話題,於是訂下某些法定的同性結合方式。

紐西蘭首創承認兩位非國民結合成相互依靠的同伴關係,而瑞典則承認兩位外籍人士在其中一方成為居民后結合相互依靠的同伴關係,而丹麥、芬蘭、法國及英國則承認兩位擁有居留權的外籍同性人士結合成同伴。而這些國家全都承認同性國民結合或與同性外籍人士結合。
雖然越來越多國家能夠以開放自由的思想來看待同性結合,但卻有不少國家的思想正在倒退。美國聯邦政府至今仍不允許 同性結合,並於1998年指定《婚姻保障法》,將婚姻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無疑是否定同性伴侶享有權利和認同。
其他同樣承認同性國民結合或與外籍人士結合的歐洲國家包括捷克、德國、冰島、盧森堡、挪威及瑞士。美國的康乃秋克州、佛蒙特州及緬因州亦承認同樣的同性結合關係。

而在這些國家當中,只有法國和英國在海外領事館提供同性結合服務,但其中一方必須是國民,亦必須在獲准國家才可辦理。英國在以下國家的海外領事館提供結合服務:澳洲、白俄羅斯、哥倫比亞、哥斯達黎加、克羅地亞、以色列、日本、摩爾多瓦、南非、瑞士、土庫曼、美國、委內瑞拉及越南。很可惜,不包括香港。

某些國家在某程度上亦承認同性結合關係,其中一方或雙方必須擁有國民身份,這些國家包括安道爾侯國、奧地利、克羅地亞、匈牙利及斯洛法尼亞。這些法定結合關係包括某個程度上的法律保護及權利。

雖然越來越多國家能夠以開放自由的思想來看待同性結合,但卻有不少國家的思想正在倒退。美國加州曾嘗試將同性結合合化法,但卻遭到多次抨擊及反對。夏威夷州高等法院甚至於1998年立例推翻同性婚姻的法律地位。美國聯邦政府至今仍不允許 同性結合,並於1998年指定《婚姻保障法》,將婚姻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無疑是否定同性伴侶享有權利和認同。

反觀南非,則比美國更開放自由得多。去年12月,南非共和國憲法法院向議會要求修訂憲法,定下於今年年底將同性婚姻合法化。此舉其實是南非繼1996年將歧 視同性戀者列為刑事罪刑后又一保護同性戀者的政策。
我們相信時間是可以改變一切的。去年,以天主教為國教的愛爾蘭亦開始著手草擬同性結合的法案。在向來是強烈「恐同」的尼泊爾,同志Anil Mahaju和 Diya Kashyap無懼社會對同性戀的歧 視,在公眾場合按傳統尼泊爾習俗舉行婚禮。
遠方的國家如此文明,那麼我們呢?

台灣正在進行一項大改革,自2001年起司法院已著手開始草擬同性婚姻法,但似乎要到了2010年才能略見曙光。然而,不少大膽的台灣同志已嘗試在公眾場合舉行同性婚禮。

有不少國家一直在努力爭取同性婚姻的合法地位。澳洲首都特區正嘗試通過同性婚姻法,卻被保守黨聯盟政府否決了。美國各州一直在爭議多宗同性戀訴訟以及與同性戀有關的政策,這些聲音已形成了一種美國文化戰,並一直會持續下去。

然而,我們相信時間是可以改變一切的。去年,以天主教為國教的愛爾蘭亦開始著手草擬同性結合的法案。

不管是什麼形式,不管是否法定許 可,同性婚姻正日漸廣泛。今年8月,在向來是強烈「恐同」的尼泊爾,同志Anil Mahaju和 Diya Kashyap無懼社會對同性戀的歧 視,在公眾場合按傳統尼泊爾習俗舉行婚禮。

同時,中國的同性戀者人數龐大,北京政府已公開承認,唯沒有作出任何保護或賦予權利的實際行動,但民間組織亦開始研究同性婚姻的可行性。

說不定有一天,大家放棄以保守及宗教道理蒙蔽的香港政府,溜到深圳辦理結婚手續,成為新一代最流行的「北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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