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過一個個案,當事者要到了50歲,有了兩個女兒,太太去世后,才發現自己喜歡同性。他算同性戀還是異性戀?他的分數又怎麼定?
這兒要說的,是一位一直在大馬同志運動中堅定不移,很踏實地,默默工作的朋友。
他最常說的一句名言是:「對不起,我不是同志。」
聽聽他對同志話題的立場:
假如0是絕對的同性情結,100是絕對的異性戀,那麼,0到100之間是有99個號碼的。世上大部分的人不是100,而是從0 到100 間的一個位置。(研究報告的說法是:世上絕對異性戀的人是不多的。)
既然大多數的人都多多少少有著一定程度的同性情結,你要怎麼在同性戀、雙性戀及異性戀之間畫一條線呢?50以下是同性戀?還是60?假如是60的話,60.5算什麼?
異性戀的分數又在什麼地方開始?
80?90?99?100?
而且,分數會隨著年齡的增加而增加或減少嗎?(馬上會有一些人跳出來罵我還在談同性戀是先天還是后天的問題,太異性戀霸權主義了!)
我見過一個個案,當事者要到了50歲,有了兩個女兒,太太去世后,才發現自己喜歡同性。他算同性戀還是異性戀?他的分數又怎麼定?
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本身就是一個歧視名詞。他把人類很清楚地一刀分開。
你掉入了任何一個團體,你就只能以那個團體的方式出現。
問題是:為什麼我們一定要認同一個身份呢?
人一定了形,就很難走出該形狀的框框。就好像男人只能作男人「該」做的事,如喝得爛醉,說粗話,到處吐口水,不能娘娘腔。女人只能夠在家作賢妻良母,三步不出大門。
我今天覺得當同性戀是我最適合的身份,明天我可能覺得異性戀才是我要的。(馬上又有人跳出來要把我當叛徒了)后天,我可能覺得還是雙性戀好一些。
生命的一個精彩點在以:我們可以不斷地發掘自己的潛能,發掘自我,發掘可能性。
人一定了形,就很難走出該形狀的框框。就好像男人只能作男人「該」做的事,如喝得爛醉,說粗話,到處吐口水,不能娘娘腔。女人只能夠在家作賢妻良母,三步不出大門。
然后,我們創造了如此的神話:結了婚的男人就不是同性戀(所以很多人用婚姻來掩飾真正的自己),只要跟女人上過床就不是同性戀(因為他還可以和女人「干那回事」)。
話題扯太遠了,回到原題:
所以,不要叫我同性戀,因為我不喜歡別人給我置框框。
請讓我自己決定我是28,44,69,還是97。請尊敬我一天忽然決定要做100或0的權力。
請把我當一個人看待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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