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部令我難以忘懷的電影,叫我重覆又重覆翻看,百看不厭、愈看愈愛。打從這部電影面世以來,反覆「心動」了上五六次了,平均每年便會看它一遍。
還記得我是在凌晨時分,和一位有名攝影師兼音樂人朋友,在台北的戲院裡觀賞午夜場的《心動》國語版。
當時正值1999年台北發生9.21七級大地震,多幢高樓大廈倒塌後的一個多星期,不時仍有餘震!我把「香港彩虹」在酒吧搞活動時從同志們所籌得的一點點錢帶到台灣,獨自飛到台北進行捐贈。
本來這行程並不只我一個人,還有令我一輩子心動的「他」──「紅磡力圖」!9月尾生日的「他」,屬天秤座,我們約好報旅行團到台灣五天,慶祝他的生辰。
可惜的是,好景不常……就在那年9月19日的晚上,我們分手了。
我們從邂逅到熱戀,從一個月見足廿七天到各走各路,只有四個月時間。事情可回溯至1999年5月某個星期三的下午。
那時才廿一歲的「他」,來到樂富「紅絲帶中心」,參加當年「香港彩虹」每逢週三下午,借場舉辦的同志電影分享活動。我們平日的活動,參加人數通常不太多,但奇怪的是,每次來的大都屬圈中新人。
習慣地看畢電影,交場走人後,我們一伙兒會在附近的快餐 廳吃下午茶。從分享電影觀後感,討論某些情節,大家互相認識,亦順便推介逢週五晚舉行的「招牌吹水會」,以及週六、日的小組和戶外活動。
既要在活動前作宣傳的準備,又要接聽來電查詢,還要集合、等人、買飲品、借用場地、安排器材,兼且搞搞氣氛,通常我都只有忙碌的份兒,而鮮有如參加的會員般「樂在其中」。
在多年來數百次的大大小小的活動場合,見過的新舊女男同志會員義工,在我腦海裡只是大概「有個印象」。真正令我印象深刻又心動至今的,僅得一位,就是「他」!
若要寫關於我和「紅磡力圖」的故事,絕對可以獨立成書。要在這篇故事中寫「他」有何吸引之處,以及我倆之間經歷了怎麼樣刻骨銘心的愛情故事,只能刻劃個大概。
天秤座的「他」迷倒很多少女的同時,也引來同志垂青。單單在某一期男同志雜誌中,就有三位「彩虹之友」不約而同地對「他」刊出了示愛廣告!此外,工作時,「他」亦常常被女同事性騷擾。
對於從來只有份做活動搞手,背負的身份經歷複雜得數不清的我,真的沒有想過可以和「他」有過這麼的一段情,更沒有想過千揀萬揀他竟然揀中「生人勿近」的我!
我倆在地鐵月台等候列車時,他問我:「你全時間搞同志組織,收入從何而來?怎樣維持生活?」我答道:「靠每月大概二千元的綜援金!」
他追問:「你為何可以拿到綜援金?」我說:「我拿的是殘疾,是醫生簽字的。」
他再追問:「為何醫生會簽字呢?」我直說:「我患有愛滋病,現在抵抗力不高,醫生認為我的健康情況不太適合做全職工作。」
他竟說:「打從我參加『彩虹』之初,就有人跟我說『千萬不要親近你!』」
那一刻,我很驚訝。同時,我也清楚意識到他所給我發的明確訊息──他喜歡我!
一個像我這樣的人,竟然還會有人主動追求;他還冒著風險雖低但仍有機會被傳染世紀惡疾的可能,不理會周遭很多很多的人指指點點,不管大家的前路有多長多久。
愛,真正的愛,本該如此!大概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令他叫我「心動」不已吧!
從那一天開始,我依舊全時間做同志組織義務幹事。分別是,在開會搞活動忙碌之後,在他下班和休假的時候,我們會行街、看戲、食宵夜,我們會游水、曬太陽、唱卡拉OK。
相識一個月後的6月3日晚,他來我家過夜,跟我一起睡在只有三呎闊的下格床。上格床睡的是我弟弟,隔壁房間有我的爸媽,另一房間有我的妹妹。
或許 大家會想,在這段關係裡頭,看似「最大的難題」都已經超越,應該沒有甚麼經不起的考驗吧!實際上卻不是這樣。每個人都有其黑暗面,說實在的,當年正值廿三、四歲的我,每天工作和生活的話題都圍繞著同志與性,面對的誘惑可謂多不勝數。縱然身邊已有一位人人皆想得到的「他」,我們的性生活也是樂此不疲,但我仍然未能對「他」專心一意。
朋友說,這是因為我是「典型水瓶座」,具有花心、貪新忘舊的本性!30歲以後,月亮星座取代太陽星座的影響力時,我才會回心轉性。
跟我認識得久的人都知,我擁有一種甚不為別人所認同的個性,就是「事無不可對人言」的坦白。每一次所謂「不忠」之後,我都會主動跟他「告解」一番。
他一次、兩次、三次的給我機會,我一次、兩次、三次的讓他失望,使他的心靈受到傷害。我感到萬二分的自責,但我還是改不掉惡習。他生氣,我心痛;他發怒,我自殘。我們分開,我們復合,我們分手,我們重遇……
這麼多年了!我仍念念不忘,我倆曾經歷過的一切,開心的、不開心的。我慶幸人生有過這麼的一段愛情!
有一天,突如其來收到他發過來的手機短訊:
「過去左的,就冇得返轉頭,以前係咁,而家都係。加上人大左,所諗的就不同以前,同埋生活圈子唔同以往,所做的亦都唔同左。你咁做何必呢!以前就算你做錯左咩都好!我已經忘記左。與其追回昨天的情景,倒不如諗下明天的工作,總好過你咁樣呀!Anyway, take care.」
我又翻看日記簿看到了這一段文字:
「八年前我返暑期工當侍應時招待過的一個客人,我今天仍可以對著他說──你住佐敦渡船角,你去賢友餐 廳食早餐 ,飲凍咖啡,你有一個孖生兄弟……你說我又怎會、怎可以忘記我一生中最投入的一次戀情?」
原來是真的,分開愈久,情意反而愈濃,藏於心底,可以歷久常新!
很想和他去迪士尼慶祝生日,也記掛分手那年從台灣買回港,寄給他做生日禮物的「叮噹」現在何方?
這幾年來,當然有遇過追求我,或令自己也有一點感覺的人。但不知怎的,我都會和對方提起這個「他」。
無論眼前出現再好再難尋的,甚麼有錢、有樓、有車、有學識、有前途,樣子不錯,身材也不差的,我都沒法拋卻前事,專心一意投入新戀情。
每每當對方意識到,在我心中的某個特定位置已被這個「他」佔據時,便會知難而退。有時我也因為不想拖累人,而主動抽身離去!
有時候我還是會有意無意的經過「他」上班的店舖,我還是會半夜三更心血來潮給他發個短訊,我還是會不由自主的夢見「他」、想起「他」、獨自為「他」抱頭痛哭。
其實我以「肯復」為筆名,不單寓意「肯定康復」,也暗喻希望令我一輩子心動的人「肯、復──願意、復來」!
雖然我未曾試過和他一起渡過生日,但無論如何,我仍希望這位令我心動一輩子的「他」,每一年也過著快樂的生日!
歡迎與作者電郵交流:kenjairainbow@yahoo.com
Reader's Comments
Be the first to leave a comment on this page!
Please log in to use this fe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