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上旬至中旬,因应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议召开之际,中国多个城市的同性恋者发起了「支持同性婚姻立法」的万人大签名活动,该活动一经组织,立即得到了中国各地同性恋人士和同性恋友好人士的支持,他们希望通过签名的形式表达对于同性婚姻权利的支持和声援。
长期从事性学研究的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丶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博士曾经在2003年以及2005年两次试图向人大提交同性婚姻立法,但由于收集不到足够的签名而失败。面对接连挫折,李银河受访时曾说,「应当一年接一年地提下去,直到它通过为止。」她也呼吁广大的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都能认同并支持这个提案,将其上升到「为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丶文明和公平」的高度。
2008年她再次向全国两会转交了《同性婚姻提案》,并同时在新浪和腾讯博客发文。数万名阅 读文章的网友中,逾三千人跟评参与了讨论,大部分留言对同性群体表示理解丶并认为应当通过同性婚姻。
谈到中国同性恋人群权利的前景时,李银河表示:「在中国,并没有相当激烈反对的势力,同性恋人群争取权利的阻力比西方小得多,中国其实一直在进步。」
中国对同性恋的包容程度正在逐渐扩大,这在李银河最近完成的一项调查中被调查结果所验证,本次调查是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按照随机抽样原则,采用随机抽取电话号码的办法进行的。样本量为400人。调查为公众对同性恋的态度设计了10个问题。
以下是经整理后的该次调查的调查问题和结果:
1. 在如何看待同性恋行为这一问题上,有两成中国公民认为它完全没有错;三成人认为它「有点错」,但是并非完全错误;有近四成人认为它是「完全错误」的;近一成人态度不明。与美国相比,完全接受同性恋的人的比例(43%)偏低,但是完全拒绝同性恋的人所占的比例(47%)也低了10个百分点。美国公众的观点比较两极化,或者完全接受,或者完全拒绝,而中国公众的态度比较中庸。
2. 公众在自己认识的人当中是否见过同性恋者这一指标反映出同性恋在一个社会中的可见度。因为同性恋无论是否为社会中人所见,他们都是客观存在的,而对同性恋比较宽容的社会可见度高;对同性恋比较歧视的社会可见度就低。在本次调查中,只有7.5%的人说他们认识的人当中有同性恋者,说明在中国城市生活当中,同性恋的可见度还是相当低的。
3. 第三个问题是:如果知道一个人是同性恋者,还会和他做朋友吗?有超过六成的人说他们还会保持朋友关系,只有三分之一的人拒绝与同性恋者做朋友。这个比例大大超过完全接纳同性恋的人的比例。也就是说,虽然有相当大的一批人虽然认为同性恋有错,但是他们还会和这个他们不理解丶不赞同他性倾向的人做朋友。此外,这个比例也远远超过香港的39%。
4. 第四个问题是:如果一个人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他可否在学校当老师?从被调查者的态度看,持反对态度的人略高于持接纳态度的人。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另译:傅柯)在这个问题上曾经说:「一个同性恋教师对于学生的特殊影响是很小的,他跟一个秃顶的教师对学生可能造成的影响差不多」。从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看出同性恋恐惧症的严重程度,以及人们对同性恋的歧视心态。
5. 第五个问题也是关于同性恋任职为老师的,这个问题是问如果发现孩子的老师是同性恋者,会否要求学校换老师。在这个问题上,答案与上个问题接近:稍微超过半数的人持歧视同性恋教师态度,略低于半数的人持尊重态度。
7. 在平等就业机会上,却是有91%的人支持,只有少数人反对。在同性恋平等权利问题上,平等就业权是社会观念中接受程度最高的一项权利,因为工作权和工作机会是人维持生存的一个基本手段,尊重他人的就业平等权是一个普遍的道德底线。这个比例远远高于美国1983年的65%和1996年的84%,与香港相仿。
8. 在如果家庭成员中有同性恋者将怎样对待这个问题上,完全接纳和完全不接纳这两种态度都是少数,各占一成多一点,而有四分之三的人持「容忍他但希望他改变」的态度。
9. 在同性婚姻立法问题上的看法,显示中国城市人的看法还是相对保守的,只有不到三成的人赞成。这一调查结果与网上调查的结果相去甚远。在网路调查中,有六成人是赞成同性婚姻的。这种差距或许来自中国一亿网民的成分与一般公众的差别,他们不成比例地集中在较年轻丶教育程度较高和经济发展比较高的地区。在同性婚姻问题上反对的人比美国略高(美国为58%),但是低于香港(83%)。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比香港高了10个百分点:香港为17%;中国城市为27%。
10. 在一个最直接涉及平等理念的问题「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是否是平等的人」,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示了中国城市人的理性声音:虽然不及就业平等问题上持赞成态度的人多。因为就业权利更直接指向生存,比较具体,而一般的平等权利比较抽象一些。但是赞成者超过八成,认为同性恋与异性恋从身份上就不平等的人只有15%。
李银河博士最后总结:中国大陆城市没有普遍信仰的宗教,而西方同性恋受歧视的主要原因在于保守宗教势力的教条,因而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结果。她并认为影响公众对同性恋态度的因素包括年轻丶职业地位高丶未婚丶收入高丶教育程度高丶城市规模大丶家庭地位高等与对同性恋权利的宽容和尊重联系在一起;相反的,年龄大丶职业地位低丶已婚丶教育程度低丶城市规模小丶家庭地位低等与对同性恋的不宽容态度和对同性恋的歧视态度联系在一起。
李银河表示:「这一发现是令人鼓舞的,因为社会地位高的人对社会舆论和社会伦理的影响力比较大;而年轻人的态度代表着社会发展的未来。我们可以期望,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社会公众对同性恋的歧视会有所减弱,同性恋的平等权利将在各个方面逐步得到完善」。
(调查结果原文和更多相关文章详见李银河博士的个人网:http://blog.sina.com.cn/liyin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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